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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律說法

    從我的理解來看,員工工作猝死給公司造成損失,找員工父母追討沒有法律依據。

    你的問題是員工工作猝死,即:員工在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符合視同工傷的情形,可以被認定為工傷。在員工工亡的情形下,單位要向員工支付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喪葬補助金。不知道單位是否向員工家屬支付了上述賠償?!透過你的問題,看出父母沒錢,你們公司肯定沒有賠償上述專案。

    下面再說追討損失的問題。

    從法律角度來說,是你們公司與別的公司簽訂的合同, 合同具有相對性,你們公司違約,應該你們承擔承擔違約責任。員工在工作中猝死,導致專案停滯,也是你們公司經營管理、人員安排上存在重大過失,與員工沒有關係。更何況讓員工的父母代他賠償公司損失,還要讓他父母貸款賠償?你們公司除了沒有人情味意外,甚至還有些荒謬。

    建議工亡員工父母委託律師,向公司所在地單位提起勞動仲裁,要求工亡賠償。也在此提醒有關公司:沒有人情味的公司,發展前景必然不會樂觀!

  • 2 # 微諷驛站

    還以為眼花了?這都什麼公司,人的生命在你們公司就這麼不值,沒有人情味的公司,企業能順利嗎,首先你公司賠償款需支付給員工父母,然後再去找閻王爺上帝,是他們把人帶走導致你公司造成損失。

  • 3 # 宅男居士12470275

    你太牛逼了,員工是因為工作猝死吧,公司的按照相關的程式進行賠償吧。另外,員工的父母賠你什麼?沒有點法律意識!

  • 4 # 暮雨笑

    你腦子有坑長泡了,還想找員工賠償。員工在工作崗位上猝死,公司應該好好反省檢討,為什麼會這樣?處理好善後事宜,給員工家屬安慰外加高額賠償,要不然起訴到你們公司破產…

  • 5 # 夜夜狂歌

    個人認為,提問的或許是要表達替某個人追討撫卹金或別的目的,如果真實發生在自己公司那就是誠心找罵的,人家都為工作猝死了你還想要賠償,真的是缺罵。

  • 6 # 予諾的清歡

    員工在你公司工作期間猝死,公司應該為員工承擔責任的好吧?

    首先不想著如何安撫員工父母,居然還想跟員工父母要補償?你失去了一個專案,人家父母失去的是兒子,是一條人命啊!

    真不知道,你是不是人生父母養的,還是,你不是別人的子女,或者你沒有子女,就沒有一點同理心嗎?

    其次,從《勞動法》來看,員工在上班期間,或者上下班路上發生意外,造成傷亡,這都算工傷,公司要承擔責任。

    第三,員工為完成一個專案猝死,說明你們公司對員工缺乏人性化管理,為員工安排了超過員工身體負荷的工作量,趕緊反省一下,以免以後再發生類似事件。

  • 7 # 茶如心境

    呵呵!奇葩言論…按你的邏輯…如果是客戶猝死…你是不是還也要追究對接專案的銷售的責任呀?工作猝死是工傷,你必須按工傷給予補償!

  • 8 # 毒丶磨菇

    首先可明確表示,提問的樓主是智障,弱智低能兒。

    員工因為工作而猝死,你們公司不想著怎麼賠償員工,安撫家屬,還在倒打一耙找員工家屬賠償損失。NBA籃球運動員在場上意外受傷無法進行比賽,是不是要告這位運動員?你家公司連替補人都沒有?

  • 9 # 初春的風

    我給大家分享一個我親身經歷的事情。

    2017年12月的某一天,我們公司有一位女性員工,經過大半天的緊張勞動,感覺很疲憊,然後坐在地上休息,同伴看到之後,給她弄來了溫熱的水,讓她喝點水休息,然後自己就開始幹活了,並且在幹活的過程中,一直不時的瞅著她,休息了一會,這位女工慢慢地就倒在地上了,看到這個情況,同伴趕緊給老闆打了電話,同時也給家屬打了電話,老闆一接電話就叫了救護車,在急救室,醫生診斷為高血壓中風,然後進了Icu。

    Icu醫生問診了家屬,原來病人有家族遺傳性高血壓病史,且病人親人中已有二位姊妹和一個哥哥因此病離世。

    雖說這個事情不能算工傷,但當它發生後,老闆馬上交了5萬元的住院費,後續也有補充。

    對於題主的問題,讓我很無語,只覺得人世的悲涼,別人的天都塌了,你卻還在想著你的損失,且不說你在用工過程中是否違反了勞動法的規章制度,存在對員工的過度壓榨和盤剝,人性的貪婪表現的淋漓盡致。

    敬畏生命,在當今這個個性化時代,無論是誰,都應該把它當成我們一生的必修課。誰都不單單隻為自己在活。

  • 10 # 青海禽總

    看你名字應該是教育領域的人士,作為教育領域的人士,提出這樣幼稚無知的問題真的貽笑大方了!某個極其重要的崗位上猝死的員工,某種意義上說是在這個崗位上累死的,這樣的事情在現實中確實很多!在一個公司的崗位累死了員工,卻要讓這個累死的員工的父母給這個公司賠償損失,說明這個公司根本沒有發展前途,也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第一,能提出這樣的要求的公司,絕對是個無賴公司。第二,這個公司累死人的專案沒有應急預案,所以出現了累死關鍵人物後因為沒有預案,造成技術空白,導致技術斷裂,陷入困境,造成了巨大損失,這樣的公司遲早會倒閉,根本沒有生存能力。第三,這個公司根本不懂法律法規,連最起碼的勞動法都不懂,其他的法律法規更不懂了!勞動法明確規定,猝死在工作崗位上的勞動者,必須視為工傷,包括突然在崗位上發病且在48小時內死亡的都應該視為工傷,其所在公司單位必須依法按工傷事故進行賠償和安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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