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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泉浴鹿

    先給大家講一講梁山伯與祝英臺的故事吧。

    東晉時期,今浙江省紹興市上虞區,有一女子祝英臺,喜歡吟讀詩書,一心想出外求學,但是當時的女子不能在外拋頭露面,於是就和丫頭吟心喬裝成男子,前往越州城讀書。二人在半途遇見了會稽郡鄮縣(今浙江省寧波市)書生梁山伯及書僮士久,梁山伯和祝英臺二人一見如故,遂結伴同行。

    在越州三年期間,梁山伯和祝英臺形影不離,白天一同讀書、晚上同床共枕,祝英臺內心暗暗地愛慕梁山伯,但梁山伯個性憨直,始終不知道祝英臺是個女的,更不知道她的心意。

    有一次清明節放假、二人去鏡湖遊玩的時候,祝英臺借景物屢次向梁山伯暗示,可是梁山伯完全無法明白,甚至取笑祝英臺把自己比喻成女子,最後祝英臺只得直接地向梁山伯表示,梁山伯才恍然大悟。

    可是這件事全被在一旁偷看的馬文才得知,馬文才也知道祝英臺原來是個女的了。後來家人寫信催祝英臺回家,臨走前,祝英臺留一封信告訴梁山伯「二八、三七、四六定」,意思是要梁山伯十天後去祝府提親,但是梁山伯卻以為是三個十天加在一起,所以一個月後才去提親,等到梁山伯歡歡喜喜趕到祝家時,才知道馬文才已經搶先一步提親,並且下了聘禮,梁山伯只得心碎地離開,祝英臺沿路相送、難捨難分。

    梁山伯回家後,相思病重,寫信向祝英臺要一些找不到、拿不到的藥方,表示病情絕望了,同時希望祝英臺能前來探望一番,祝英臺則回信告訴梁山伯,今生無緣,只希望二人死後可以一起安葬在南山。

    後來梁山伯病逝,祝英臺假意應允馬家婚事,但是要求迎親隊伍必須從南山經過,並且讓她下轎祭拜梁山伯。當祝英臺下轎拜墓,一時之間風雨大作、陰風慘慘,梁山伯的墳墓竟然裂開,祝英臺見狀,奮不顧身地跳進去,墳墓馬上又合起來,不久,便從墳墓裡飛出一對形影相隨的蝴蝶。

    這就是梁祝化蝶的故事。

    從故事中,我們不難看出,梁山伯只是把祝英臺當作了同窗好友,並沒有男女之間的肌膚之親,所以,他們同窗三年,並不是是同居!

  • 2 # 老頭156934080

    答:算是同居吧,為什麼?

    不過,這裡需要強調一下,梁山伯與祝英臺,是同窗好友,不是同居同床好友,實際上在中國古代,同窗就等於現在,我們說的同學意思,不要把同窗,當成男女同居關係,那種同床共枕的意思,為什麼?

    因為,無論是過去,還是現在,無論是私人學堂也好,還是現在的公立學校也罷,這都是些男女同學,或者是叫做男女同窗,集體群居的公共場所,所以,我們從男女同學,群居在一個集體大樓裡,學習生活的角度來講,粱山伯與祝英臺,都屬於他們與男女同學之間,很正常的同居關係。

    但是,粱山伯與祝英臺,它畢竟是個文學作品,作者為了吸引讀者的眼球,是特意把粱山伯與祝英臺神化了,並且,虛構了一些男女床上情感故事情節在裡面。

    總之,看待歷史故事,你要退回到歷史文化背景中,去欣賞故事的價值觀,你就不難發現,梁山伯與祝英臺的故事,作者寫的那些,男女情感關係故事情節,都是為了襯托和體現,男女純潔愛情價值觀的,是為了達到教育人的目的。

    (2022年10月18日)

  • 3 # 夏雨風

    不算,祝英臺女扮男裝,梁山伯木知木覺,一點也沒察覺出來。可見,兩人還不是同房同床,渾身不搭界。

    祝英臺千金小姐,家境優越,應有單人或專門房間,有"Y環"或書童伴讀。祝家和書院有默契,不可能放任不管。

    梁山伯家境一般,但聰明好學,在數年同窗中,兩人互相敬重,梁山伯引以為自己最好的同窗好友。

    古代女子一般不出遠門,不和男同學一起讀書。因此,祝英臺平時時深藏不露。老師一般也要尊重個人隱私,教育上都是傳統的"仁義禮智信"。梁山伯壓根不會想到會有少女"潛伏者"。

    直到畢業,祝英臺突然支開了家裡接送馬車和伴讀生,想和梁山單獨走一段路。

    梁山伯自然也會有畢業的那一天,和同窗好友祝英臺走完最後一段路,未來幾天各奔前程,不知什麼時候還能再相見。

    祝英臺最後一段路上,已經不時地發"資訊"給山伯,暗示自己的身份。可梁山伯單純,就不可能會往異性方面想。

    少女含蓄,該表露的都表露了,還不接"鈴子"也無可奈何。古代女子更不會主動向男子表白,英臺也許想山伯是個好青年,好男兒志在四方,先立業後成家吧。就到分手時,兩人也就自然地相辭別了。

    直到有一天,山伯遇到先生告知英臺已許配給土豪馬家少爺,也曾是鄰班同學馬某,梁祝從未與馬某交集過。

    梁山伯才如夢方醒,他才連夜急匆匆地奔向了英臺家…

  • 4 # 秋深123

    “同居”這個詞,一般是指男人和女人居住在一起,有夫妻生活之實的關係。

    梁山伯和祝英臺是同學關係,梁山伯是正直潛心學習的純潔學子,祝英臺是女扮男裝的求學女子,梁山伯根本就不知道祝英臺是女子,他們兩個人在一起同窗攻讀三年,以兄弟相稱,沒有夫妻之實,只能是同窗同學關係,不能叫同居關係。

    如果說,同學關係住在一起就叫“同居”的話,那麼,麻煩大了,五六十年代的學生們,一個班的男學生,一個宿舍裡的大通鋪,住著全班男生。一個班裡的女同學也住女生的大通鋪。那麼,這也能叫“同居”?肯定不會叫這樣的居住方法叫“同居”。

  • 5 # wu吳金泉

    我覺得不能算。同窗只是限於在一起苦讀學習;並未同居一室、更未同寢一榻。我想所謂同居應指同在一起行夫妻生活之實或日夜都同在一起生活。同窗學習多屬日間行為,即使挑燈夜讀,也不會過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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