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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3582552269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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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6956520755563
(一)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天;上訴期從接到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天算起,逾期不得上訴。
(二)上訴應遞交上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附上上訴狀副本,並預交上訴費。上訴狀應寫明上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姓名(法人應寫明法人名稱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由和編號、上訴的請求和理由等。
(三)上訴狀一般應交原審人民法院,並依照規定交納上訴案件受理費,由原審人民法院轉呈其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人也可以直接向原審人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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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常億棠
只要提交足夠份數的上訴狀和上訴費,就行了,不需要提交其他什麼材料。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第一百六十五條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第一百六十六條上訴狀應當透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並按照對方當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數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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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2006932984699
第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
第一審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上訴人簽名或者蓋章。如果是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提出上訴的人與被告人的關係,並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
第二百三十四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和被告人因書寫上訴狀確有困難而口頭提出上訴的,
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其所陳述的理由和請求製作筆錄,由上訴人閱讀或者向其宣讀後,上訴人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第二百三十六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透過
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
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上訴期滿後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第二百三十七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
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上訴狀後三日以內將上訴狀交
第一審人民法院。
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接到上訴狀後三日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第二百三十八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訴期限內要求撤回上訴的,應當准許。
第二百三十九條 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上訴期滿後要求撤回上訴的,應當由
第二審人民法院進行審查。如果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正確,量刑適當,應當裁定準許被告人撤回上訴;如果認為原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或者將無罪判為有罪、輕罪重判等,應當不准許撤回上訴,並按照上訴程式進行審理。
第二百四十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
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透過
第一審人民法院提交抗訴書。
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抗訴期滿後三日內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並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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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好人一生平安69545
起訴手續: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
2.案由。
3.訴訟請求。
4.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5.起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
6.起訴人簽名、日期。
7.起訴狀用A4型紙,並按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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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信任7066
上訴要看看你是民事方面的上訴還是刑事方面的上訴或者是行政方面的上訴,在初審過了之後,如果你覺得不合理不合法,你就可以提出來,在判決生效的第二天起有十天或者十五天的時間可以準備,過去規定時間就不能再上訴了,準備好有關上訴的材料和新的證據,透過一審機構或者直接向上一級機構提出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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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格嘰格嘰裡呱啦啦啦
1、上訴狀。
上訴狀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外另加六份,如被上訴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為一人的提供七份,兩人的,上訴狀共提供八份,以此類推。
(一)自然人上訴:
上訴狀應寫明上訴人、被上訴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資訊(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住所、職業、聯絡方式)及訴訟請求等;
(二)法人上訴:
上訴狀應寫明法人的全稱,住所地,組織機構程式碼,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證號碼,聯絡方式。
2、證明上訴人主體資格的材料。
(一)自然人上訴應提供上訴人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近親屬代理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
律師代理的須出具律師執業證影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授權委託書一份。
(二)上訴人是法人的應提供:
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一份;
組織機構程式碼影印件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授權委託書一份;
受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一份;
(以上須加蓋公章)。
受託人為律師的須另出具律師執業證影印件一份、律所公函一份。
3、生效法律文書副本。
即判決書、裁定書或其他法律所賦予的文書副印件一份。
二、到法院上訴的具體流程是怎麼樣的?
到法院上訴具體流程:
1、上訴人上訴必須遞交上訴狀。上訴狀應寫明以下內容:當事人的姓名,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寫明其全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原審(即一審)法院的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
上訴的請求和理由,上訴的請求是上訴人提起上訴所要達到的目的,上訴的理由是上訴人向上訴法院對一審法院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方面的異議的全面陳述。上訴人遞交上訴狀時,還應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上訴狀副本。
2、將上訴狀遞交給法院一審案件的承辦人,按照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交上訴狀副本。
3、上訴要激納上訴費。你必須在遞交上訴狀的次日起7 日內,繳費通知書,到指定銀行交納訴訟費用。如果交費確實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減、 免交。逾期未交納訴訟費用。沒有申請緩、減、免交,或者雖然申請但未獲法院批准,仍不交納訴訟費的,法院會按照撤回上訴處理。
綜合上面所說的,上訴是由案件的當事人對一審的判決結果不服所要實施的行為,一般在上訴時就需要準備好相關的材料,除了上訴書之外,還需要有證據、還有當事人的相關證明材料,一般只有材料齊全那麼法院才會受理自己的請求。
回覆列表
答!需要提交上訴狀,才能上訴,收到一審判決不服,在上訴期限內將上訴狀提交法院,一審法院移交二審法院,二審法院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查明上訴的理由是否對與錯,支援不支援,查明案件事實和證據,二審合議庭研究做出終審判決書,判決書下達後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