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考試的難點,一般的同學很容易造成混亂,所以我們要做對比,歷史君還結合了一些歷年來的考題,同學們比較後,並將聯絡一一試做!
分封制(古代稱為“封建”,封邦建國) 宗法制
目的 1.加強鞏固西周的統治。2.鞏固奴隸主貴族的統治。3.拓展疆域。 1.鞏固分封制形成的統治秩序,解決貴族間在權力、財產、土地繼承上的矛盾。2.保證王權穩定。3.確立和鞏固父系家長在本宗族的地位。
內容 分封土地和人口。1.分封物件:(1) 同姓親族是主體。(2)功臣。(3)姻親。(4)古老附屬國維持原狀。(5)殷商降族。(6)恢復被商滅掉的古國。2.諸侯義務:(1)服從周王、拱衛王室。(2)鎮守邊疆、隨從作戰。(3)忠於職守,朝覲述職。(4)繳納貢賦。3.諸侯權利:對下屬進行再分封。 規定宗族內嫡庶系統。1.基本規則:(1)嫡長子繼承,其餘子分封;(2)等級森嚴:天子─諸侯─卿大夫─士;(3)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2.內容:(1)嫡長子繼承製;(2)嚴格的大小宗體系;(3)大小宗關係具有相對性;(4)大小宗關係既是家族等級關係,又是政治隸屬關係。
特點 1.受封物件多樣。2.周天子是最高統治者;土地與義務是周王與諸侯關係的紐帶。3.層層封授,貴族內部等級森嚴。 1.嫡長子繼承製。2.血緣關係維繫。3.族權與政權相結合。
影響 1.周人的勢力範圍不斷擴大,拓展了疆域。2.周王確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加強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開發了邊遠地區,形成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統治效果加強,周王朝延續數百年。3.政權由鬆散趨向嚴密,西周成為強國。。4.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5.受封諸侯在他們的領地,有設定官員、建立武裝、徵派賦役等獨立性,為春秋割據埋下隱患。 1.宗法制是確立社會等級秩序、維護宗主貴族統治的政治法律工具。形成森嚴的等級制度,保障各級貴族享受“世卿世祿”的特權2.保證了貴族的壟斷地位,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3.把“國”和“家”密切結合在一起。
破壞原因 1.原因:諸侯享有相當大的獨立性,受封的諸侯國勢力日益強大,王權衰弱。2.表現:出現了春秋爭霸、戰國兼併的混亂局面。
發展演變 1.諸侯受分封的土地理論上在其死後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襲,一些諸侯國的勢力日益強大。2.春秋時期,隨著井田制的瓦解和爭霸戰爭的發展,周朝王室衰微,“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喪失,“分封制”開始破壞。3.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取消“分封制”,秦王朝在全國推行單一的“郡縣制”。 華人具有較強的宗族觀念
二者關係 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礎,成為維護分封制的血緣紐帶,鞏固了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外在體現,二者互為表裡,互相依存。在家中、族內就是宗法制,上升到國家就是分封制。
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 1.以宗法制為核心。2.族權與政權結合,家國一體。3.分封制、宗法制、禮樂制度互為表裡,緊密結合。
分封制和宗法制是考試的難點,一般的同學很容易造成混亂,所以我們要做對比,歷史君還結合了一些歷年來的考題,同學們比較後,並將聯絡一一試做!
分封制(古代稱為“封建”,封邦建國) 宗法制
目的 1.加強鞏固西周的統治。2.鞏固奴隸主貴族的統治。3.拓展疆域。 1.鞏固分封制形成的統治秩序,解決貴族間在權力、財產、土地繼承上的矛盾。2.保證王權穩定。3.確立和鞏固父系家長在本宗族的地位。
內容 分封土地和人口。1.分封物件:(1) 同姓親族是主體。(2)功臣。(3)姻親。(4)古老附屬國維持原狀。(5)殷商降族。(6)恢復被商滅掉的古國。2.諸侯義務:(1)服從周王、拱衛王室。(2)鎮守邊疆、隨從作戰。(3)忠於職守,朝覲述職。(4)繳納貢賦。3.諸侯權利:對下屬進行再分封。 規定宗族內嫡庶系統。1.基本規則:(1)嫡長子繼承,其餘子分封;(2)等級森嚴:天子─諸侯─卿大夫─士;(3)立嫡以長不以賢,立子以貴不以長。2.內容:(1)嫡長子繼承製;(2)嚴格的大小宗體系;(3)大小宗關係具有相對性;(4)大小宗關係既是家族等級關係,又是政治隸屬關係。
特點 1.受封物件多樣。2.周天子是最高統治者;土地與義務是周王與諸侯關係的紐帶。3.層層封授,貴族內部等級森嚴。 1.嫡長子繼承製。2.血緣關係維繫。3.族權與政權相結合。
影響 1.周人的勢力範圍不斷擴大,拓展了疆域。2.周王確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加強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開發了邊遠地區,形成眾星捧月般的政治格局,統治效果加強,周王朝延續數百年。3.政權由鬆散趨向嚴密,西周成為強國。。4.形成了“周王—諸侯—卿、大夫—士”的等級序列。5.受封諸侯在他們的領地,有設定官員、建立武裝、徵派賦役等獨立性,為春秋割據埋下隱患。 1.宗法制是確立社會等級秩序、維護宗主貴族統治的政治法律工具。形成森嚴的等級制度,保障各級貴族享受“世卿世祿”的特權2.保證了貴族的壟斷地位,利於統治集團內部的穩定和團結。3.把“國”和“家”密切結合在一起。
破壞原因 1.原因:諸侯享有相當大的獨立性,受封的諸侯國勢力日益強大,王權衰弱。2.表現:出現了春秋爭霸、戰國兼併的混亂局面。
發展演變 1.諸侯受分封的土地理論上在其死後可由周王室收回重新分配,但一般是世襲,一些諸侯國的勢力日益強大。2.春秋時期,隨著井田制的瓦解和爭霸戰爭的發展,周朝王室衰微,“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局面被“禮樂征伐自諸侯出”取代,周王“天下共主”的地位喪失,“分封制”開始破壞。3.秦始皇統一中國後,取消“分封制”,秦王朝在全國推行單一的“郡縣制”。 華人具有較強的宗族觀念
二者關係 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礎,成為維護分封制的血緣紐帶,鞏固了分封制;分封制是宗法制的外在體現,二者互為表裡,互相依存。在家中、族內就是宗法制,上升到國家就是分封制。
中國早期政治制度的特點 1.以宗法制為核心。2.族權與政權結合,家國一體。3.分封制、宗法制、禮樂制度互為表裡,緊密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