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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儒雅西柚0N
含泥量計算公式:Qc=(G0-G1)/G0×100%。含沙量是指試料中含有直徑小於0.020毫米部分的百分數,即為試料的含泥量,測定含泥量可以用標準或快速的方法進行。
沙或作砂,為顆粒物質的一種。沙為自然出現,被分割得很細小的岩石,其尺度為0.0625至2毫米。於此一尺度內的單一粒子稱為沙粒。地質學下一個更小的尺度分類為泥,其顆粒大小由0.004至0.0625毫米。
根據國家標準《建築用砂》規定,砂子含泥量公式為:Qc=(G0-G1)/G0×100%Qc,其中:G0是試驗前砂子的烘乾質量(克);G1是試驗後砂子的烘乾質量(克);
試驗方法:用75微米篩水洗。
國家《建築用砂》GB14684—2001、《建築用卵石、碎石》GB14685—2001新標準經國家技術質量監督檢疫總局批准,已於2001年7月13日公佈,於2002年2月1日正式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築用砂》(摘要)
1、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建築用砂的定義、分類與規格、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儲存和運輸等。
本標準適用於建設工程中混凝土及其製品和建築砂漿用砂。
2、引用標準《建築用砂》GB14684—2001、《建築用卵石、碎石》GB14685—2001,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透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75-1999矽酸鹽水泥、普通矽酸鹽水泥
3、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3.1、天然砂(naturalsand)
由自然風化、水流搬運和分選、堆積形成的、粒徑小於4.75mm的岩石顆粒,但不包括軟質巖、風化岩石的顆粒。
3.2、人工砂(manufacturedsand)
經除土處理的機制砂、混合砂的統稱。
機制砂:由機械破碎、篩分製成的,粒徑小於4.75mm的岩石顆粒,但不包括軟質巖、風化岩石的顆粒。
混合砂:由機制砂和天然砂混合製成的砂。
3.3、含泥量(materialfinerthan75μminnaturalsand)
天然砂中粒徑小於75μm的顆粒含量。
3.4、石粉含量(materialfinerthan75μminmanufacturedsand)
人工砂中粒徑小於75μm的顆粒含量。
3.5、泥塊含量(claylump)
砂中原粒徑大於1.18mm,經水浸洗、手捏後小於600μm的顆粒含量。
3.6、細度模數(finenessmodule)
衡量砂粗細度的指標。
3.7、堅固性(soundness)
砂在自然風化和其它外界物理化學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3.8、輕物質(materiallighterthan2000kg/m3)
表觀密度小於2000kg/m3的物質。
3.9、鹼集料反應(alkali-aggregatereaction)
指水泥、外加劑等混凝土組成物及環境中的鹼與集料中鹼活性礦物在潮溼環境下緩慢發生並導致混凝土開裂破壞的膨脹反應。
3.10、亞甲藍MB值(methylenebluevalue)
用於判定人工砂中粒徑小於75μm顆粒含量主要是泥土還是與被加工母巖化學成分相同的石粉的指標。
4、分類與規格
4.1、分類
砂按產源分為天然砂、人工砂兩類:
天然砂: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砂;
人工砂:包括機制砂、混合砂。
4.2、規格
砂按細度模數分為粗、中、細三種規格,其細度模數分別為:
粗:3.7-3.1
中:3.0-2.3
細:2.2-1.6
4.3、類別
砂按技術要求分為I 類、Ⅱ類、Ⅲ類。
4.4、用途
I 類宜用於強度等級大於C60的混凝土;Ⅱ類宜用於強度等級C30-C60及抗凍、抗滲或其它要求的混凝土;Ⅲ類宜用於強度等級小於C30的混凝土和建築砂漿。
5、技術要求
5.1、顆粒級配
砂的顆粒級配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顆粒級配
注①:砂的實際顆粒級配與表中所列數字相比,除4.75mm 和600μm 篩檔外,可以略有超出,但超出總量應小於5%。
②:1 區人工砂中150μm 篩孔的累計篩餘可以放寬到100-85,2區人工砂中150μm 篩孔的累計篩餘可以放寬到100-80,3 區人工砂中150μm 篩孔的累計篩餘可以放寬到1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