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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爆屏修復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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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青石觀世
班裡面不上延時課的學生,一般都是成績極差,家長放任自流,老師不願意管的學生。還真沒有見過品學兼優的學生因為掏不起幾百塊錢不上延時課的。倒是有一些家長嫌學校延時課效果一般,讓孩子去外面補課班的。有些家長明知道孩子不願意上延時課,也讓孩子呆在學校,就為了老師能給他看看孩子。這價錢,可比以前上補習班划算多了。
如果真的是因為經濟原因,可以給學生申請貧困生補助。只要孩子真正熱愛學習,相信學校會給孩子一個學習機會的。
如果不是經濟原因,連幾百塊錢也不願意拿的家長,那就別喊委屈了。憑什麼老師們又要犧牲自己的休息時間來替你管孩子。再說,延時費是當地教育部門要求收費,不是學校亂收費。只要學生上延時課,為什麼不交費?
那麼問題來了,不願意交延時費,心理委屈想哭的家長到底是為了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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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秦夢想創作者
我覺得不該交。什麼叫課後延時費?弄一個新名詞出來後,就成變相收錢的幌子。
教師的職責就是教書育人,單從待遇這方面考慮,教師每年都有寒暑假和週六週日以及法定節假日休假,這些都照常發工資,試問那一個職業能有這麼好的待遇?大多數不都是早出晚歸,東海日頭背到西海,而教育專家研究出來一個新名詞,就把教師的職責就給弄變味了。
我們這課後延時費是小學階段有,而初中高中那些老師,也是每天從早上一直到晚上才休息,誰給他們一分錢課後延時費了。
當然,我也並不是反對課後延時費,我只是覺得不應該由學生出,我也體諒教師為我們孩子的辛勤付出,畢竟一個班級那麼多學生需要管,上面有這樣那樣的考核和評優樹模的工作要做,但是這些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為了更好的教書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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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ichaelyANG
實話實說,這錢不該交。課後延時就是一個新鮮事物,從古至今哪有這個說法?課後延時不過是讓老師監督學生完成課後作業罷了,沒有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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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挖牆角1234
本來這個錢就不該交,老師有這個義務輔導學生。一個班那麼多老師輪流來,一週也可能只有一天。還有老師寒暑假那麼長時間玩,工資照領。最主要還有一個自願,就像以前那些學生拿錢去校外補課一樣。只要是自願就沒有話說,但是現在很多都是被自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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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杏城小事
參加開展課後服務就該交。學校開展課後服務是一項政府主導的為民便民工作,極好的解決了部分家長因各種原因導致孩子放學接送難、輔導難、看管難等頭疼的問題,大部分學生家長是非常理解和支援的。上級檔案明文規定,學校開展課後服務嚴格按照“非盈利”的原則可以合理收取適當費用,由各地物價部門制定收費標準。再說,這項工作完全是學生和家長以自願為原則的,只要不存在強制、非法違規收費的問題,就沒有理由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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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無808
你考慮過沒有一個關鍵點:為何會有課後延時服務?這又是針對誰設定的?增加了一個延時服務,是不是就沒有時間去上課後補習班兒了?家長一樣沒有減輕負擔!只不過補習的費用流向了另一個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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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2012夏天的雨
看了許多回答,網友都說不該交,中心意思只有一個:老師應該的。剛剛批閱學生的作文《二十年後的學校》,清一色的寫著:二十年後的學校,我們的老師是一個機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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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靈敏勇敢
問這個問題就是拉仇恨,請了解一下課後延時服務的背景再說,是滿足廣大老百姓接送難的需求、減輕家長補課負擔而產生的,為什麼收費?是因為課後延時,看清楚是課後,課後老該下班休息,憑什麼免費?有人又說了為什麼不把課直接上到6點,那是因為國家根據教育規律而定的,不是誰想上多久就多久。其實老師都希望與公務員一樣朝九晚五不需要放寒暑假,教育的特殊性允許嗎?你去當一學期教師就知道老師的工作量和為什麼要放寒暑假了,不要不瞭解實際情況而大呼小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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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直爽咖啡dK
課後延時不是該不該交費的問題,而是該不該存在的問題。我的觀點是課後延時本就不應該存在,一則教師、學生、家長都有意見。二則課後延時變為了補課。三則學生在校時間太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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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搞笑動圖小楠
我是老師,我強烈要求取消課後服務!雙減兩年了,為什麼學生家長老師都感覺不減反增,其實就是換湯不換藥,把以前的校外培訓換成了校內培訓,這樣收費也更加名正言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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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熱鬧奶茶a
這要看老師的工資是按月或年發的還是按工作時間發的,如果按時間,人家已工作了工時,超過工時部分應發加班費,反之就不該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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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愛生活的無憂橘子
課後服務可以有,但是個人認為不應該交錢,不是想不花錢而是一旦學校收費自願就會變成被自願,很多本來不想給孩子課後延時的都變成了必須延時,學校成了大型補習機構,有的甚至延時時間孩子們僅僅只是自己寫字,看動畫片,我大東北冬天,小學的孩子們起早貪黑,晚上五點半放學都已經大黑天了,有中午去小飯桌不回家的孩子們更是從家到學校都兩頭都見不到太陽,這樣的雙減只會讓孩子們越來越累,想要真的自願就應該不收費,這樣不需要課後延時的就可以不參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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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擺脫命運
什麼該不該,交也好不交也罷,我們家長沒有選擇的餘地!這是大勢所趨,不是個人所能決定的!既然無法改變,那就選擇接受!
其實這個延時,有好處也有壞處!
我女兒從小學就開始了課後延時費,開始說是自願,其實都是說得好聽,沒有什麼自願,都是百分百必須的!而且自願,少數人不去交,多數人都去了,或是已經在群裡公開了,哪個家長又能堅持不去呢?不去,個別家長和孩子需要承受多少壓力?多少異樣的眼光和看法?
本來說這個課後延時,是不上課不講課的,主要用於孩子寫作業,晚上少點作業早點休息,可是事實是怎麼樣的?延時也延了,但是按不按規矩來,那就不知道了!尤其是初中,每天延時不少時間,中午下午好像都有,一天是八塊錢。可是孩子晚上作業還是那麼多,經常11點多睡覺,沒見減少作業啊!
沒有課後延時,下午放學就有點早,孩子玩的時間也就多。現在孩子主要是在家看電視玩手機。有的父母要上班,下班時間也沒那麼早,所以在學校也好,由學校和老師管著,家長少操心!
小學一二年級好像沒有課後延時費,下午放學比其他年級要早,好像是從三年級以後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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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初民話語
個人觀點是:課後延時服務費不應該交,也不應該收。理由是:
一、原來學校的放學時間就比較晚。
原來學校放學的時間基本上是與單位下班時間同步的。後來要求學生在校時間不能超過多少小時,就讓學生提前放學,放不時間就早於了單位下班時間。家長就沒辦法提前下班去接學生了。家長有意見後,就弄了個新名詞出來,課後延時服務。課後延時服務的結束時間基本上與單位下班時間同步了(有的地方稍晚一些)。相當於恢復了原來的放學時間。如果恢復到原來的放學時間就要另行收費,有點說不過去,有點讓一些家長心裡不太服氣(有的人甚至問,提前放學了是不是要減工資)。
二、可以採用教師彈性上班的辦法來解決。
課後延時服務是不需要那麼多教師的,教師每週的課時量也就是15至20個小時左右,每天三四節課左右(當然還需要備課、改作業),如果那些當天從事了一小時課後服務的教師,第二天可以晚一個小時來上班的話,就可以解決教師超過8小工作的問題。還有教師有2個多月的帶薪假期,如果一週內有一兩天工作時間超過一小時也還是說得過去的。如果這樣的工作時間也要發點補助的話,其他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也是有這種加班的現象的,是不是也應該發點補助呢。
三、可以採取增加教師的辦法來解決。
如果將課後服務超出正常工作時間的總時間算出來,按每天工作8小時來計算需要增加多少名教師,然後給這個學校增加幾名教師就行了,如果鄉村教師多了,將他們派往這些學校就行了。例如,一個學校有30個班,課後服務延時一個小時,每個班需要一個教師,總共就需要工作30個小時,需要增加4個教師就夠了。增加教師後,這個學校的教師怎麼排班完成課後服務工作,那就是由學校統籌安排了。
四、可以採用財政負擔的辦法來解決。
按照上面所說的,一個30個班的學校增加4個教師就可以解決課後服務的問題了,假設4個教師的月工資為1萬元,每月就需財政開支4萬元。每個月讓財政給這個學校增撥4萬元課後延時服務費就可以解決了,沒必要讓家長來負擔。如果讓30個班1200名學生負擔這4名教師的經費,平均每名學生每月需要負擔33元左右,實際上,現在每月向學生收取的課後延時服務費是不止這麼多錢的。只要面向家長收費的口子一鬆,要找出各種理由來增加收費那是比較容易的,到頭來就是增加家長負擔。如果是財政下撥經費,學校和教師是不敢隨便向財政多要錢的。
五、向家長收費實際上是增加家長負擔。
課後延時服務向家長收費,不管是每月收100元,還是100多元,都是在增加家長負擔。雖然說的是自願,但如果一些作業在課後延時服務時講授的話,不想去參加課後延時服務就比較難了。在鼓勵大家生二胎、三胎的時候,在儘可能減輕家長的教育負擔的時候,在實行免費義務教育的時候,還向家長多收費,似乎有點說不過去。再說義務教育階段是免收學費的,課後延時服務費實際上就是一種學費,如果向家長收費,相當於就收了學費,與免收學費還是有點不符的。
綜合以上分析,課後延時服務費不應當收,而是要採取其他辦法解決課後延時服務的問題,如果需要經費也是採用其他的辦法來解決,而不應該向家長收取。
以上是個人的見解,如有不當之處,請批評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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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曾經過了裁判
一學期800左右,一個班56個人,計44800。兩個老師每人每月600,合計1200,半年7200,剩餘37600。據說這37600是場地費。錢是交給財政的,場地也是財政出錢建的,沒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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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老韓閒聊
你問課後延時服務費該不該交,不同的群體有不同的回答,學校老師和部分家長認為該交,另一部分家長認為不該交,即使交也該由地方財政“交”。這種情況下,只有服從國家的政策。
實行課後延時服務,有兩個大的背景:第一,長期以來,學生在校上課時間過長,放學回家還有繁重的家庭作業,學生負擔太重;現在學生就可以在校完成原來的家庭作業。第二,以前學生放學時間早於家長下班時間,大多數家長不能按時接孩子,如果要接就必須請假,影響工作;現在的課後延時服務就方便了大多數家長。
這是明面上的理由,我認為還隱藏著一個不宜說出來的原因。教師法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就規定,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或高於公務員平均水平,但一直沒有兌現,近幾年又將“工資水平”改為“工資收入水平”,而且加大了督查力度。
現實是,大多數地方財政沒有能力實現“不低於或高於”的要求,又有減輕學生作業負擔及家長接孩子負擔的“剛需”,國家便審時度勢,出臺課後延時服務政策,讓老師為學生及其家長提供課後服務,允許學校收取一定費用,讓老師每月能增加幾百上千元的收入,這樣才能兌現政策和法律的承諾。
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只有透過進一步發展來解決,我們的義務教育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八九十年代的義務教育,不但要收學雜費、課本費等,而且家長還要自購桌椅、集資修學校。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義務教育免除了學費、教材費、作業本費,對家庭困難學生還有生活補助。
有人說現在義務教育比過去交錢還多,這是事實,但也要認識到,時代不同了,現在的物價水平是過去的幾十倍。我最近看到一個老師1993年的工資是160元,現在的工資是9千多元,近60倍。另外,現在還多了一些專案,如保險費、校服費、在校生活費等等。現在交費的絕對數肯定比過去多。
隨著經濟的進一步發展,義務教育的保障水平將會越來越高。現在還在收費的地方教材、各科練習冊,說不定哪天也就免費了。再往後免除保險費、校服費、生活費、課後服務費,什麼費都不交,也不是不可能。
總結一下,家長如果自願參加課後延時服務,就應該按批准的金額交費,當然,如果當地財政能夠買單,則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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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三匹山
這個錢是自願的。
可以交也可以不交。
交了就留在學校兩個小時,不交就下課回家。
要是我不用上班的話,到點我就接孩子回家了,還交個毛的延時服務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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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我們這是1千,好多家長都不想交,說是自願,呵呵學校有一招就是中午吃完飯不能待在學校裡,下午上課你再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