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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4089822638769648

    建築物人防工程設計要求如下:

    1、外牆與柱相交,雖柱無抗滲要求但其屬於外圍結構,屬於人防防護區自然要達到抗滲要求,且因人防工程臨空牆要求混凝土連續整澆,你想分開澆築都不太容易了。

    2、鋼模施工人防混凝土已不太經濟,更何況現今工程質量從外在到內在都要求那麼高,鋼模拼縫漏漿不太好解決,容易造成蜂窩麻面,碰見要求嚴格的業主、監理、人防質監站你的麻煩就大了。止水片邊緣到拉桿邊緣不得小於3公分,厚度不小於3毫米,雙面焊接,焊縫平整光滑,不得有氣泡、夾渣,否則起不到止水作用。外露部位加圓柱型木賽,拆摸後剔除,用防水材料堵塞。(規範中對此有規定,且繪有大樣圖)

    3、牆高5.4米須一次澆築完畢,臨空牆是不宜留水平施工縫,如果留施工縫工藝會更復雜,成本會增加,後遺症會更多,不易達到人防的防護、密閉、方衝擊波要求。

    4、必須提高一個等級,這是規範的要求。(不過你可讓監理、業主認可為將來決算索賠作準備)

    5、最好採用梁、板、柱、牆整澆,避免施工縫造成的一系列麻煩、及後遺症,如果工藝達不到或條件不允許,我個人認為宜留在梁下三十公分處。

    6、要做就按規範做了,避免以後出問題說不清楚,吃個啞巴虧。我做的工程採用的是膨脹止水條(緩膨型)方便、經濟、實用。

    7、最後告訴大家一點我的經驗:做人防工程一定要做好施工方案,因為人防定額還不健全,許多工程量都要求按照施工方案計算。如土石方工程,方案中一定要把所用機械規格、數量闡述清楚,如挖掘機,每多加一臺,就多一項機械進出場費。實際開挖土方量,比預算要高,如果你有監理、業主批准的方案,就按方案來計算。

  • 2 # 優雅青山2d

    1、抗震要求。地下室如果設計不當,對整體抗震效能會產生較大影響,根據南京市施工圖審查要點,對於半地下室的埋深要求應大於地下室外地面以上的高度,才能不計其層數,總高度才能從室外地面算起。地下室的牆柱與上部結構的牆柱要協調統一。地下室頂板室內外板面標高變化處,當標高變化超過樑高範圍時則形成錯層,未採取措施不應作為上部結構的嵌固部位,規範明確規定作為上部結構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樓層的頂樓蓋應採用梁板結構,地下室頂板為無樑樓蓋時不應作為上部結構嵌固部位。結構計算應往下算至滿足嵌固端要求的地下室樓層或底板,但剪力牆底部加強區層數應從地面往上算,並應包括地下層。

    2、荷載取值與組合。地下室外牆受彎及受剪計算時,土壓力引起的效應為永久荷載效應,可變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時,土壓力的荷載分項係數取1.2;永久荷載效應控制的組合時,其荷載分項係數取1.35。對於地面活荷載,同樣應乘側壓力系數,許多設計中計算不對。地下室底板的強度計算時,根據《建築結構荷載規範》。抗浮計算時,板、覆土的自重的荷載分項係數應取為0.9。地下室外牆的土壓力應為靜止土壓力,根據土性的不同分別採用不同的計算方法,粘性土採用水土合算,砂性土採用水土分算。

    3、地下水與抗浮。地下水位及其變幅是地下室抗浮設計重要依據,實際地下室抗浮設計中往往只考慮正常使用極限狀態,對施工過程和洪水期重視不足,因而會造成施工過程中由於抗浮不夠出現區域性破壞。另外,實際中在同一整體大面積地下室上建有多棟高層和低層建築,而地下室面積大,形狀又不規則,加之區域性上方沒有建築,此類抗浮問題也相對比較難以處理,須作細緻分析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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