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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查悅個稅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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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視知
新入職的公司
首先新入職的公司需要採集新員工的人員資訊。在採集人員資訊時,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任職受僱從業資訊-任職受僱從業日期的選擇,一般是按照合同上的入職日期來選擇,這樣的話,就會多扣除一個月的減除費用5000元,這種可能會導致預繳與彙算清繳資料不一致,需要次年3-6月進行彙算清繳。還有一種方法就是根據為該員工申報個稅的稅款所屬期來判斷選擇。
例如:小王2019年2月1日入職A公司,A公司在2019年3月實際發放工資給小王,並在2019年4月徵期為小王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19年3月的個稅,那麼A公司在申報採集人員資訊時,受僱從業日期需要選擇為2019年3月1日。
為什麼要這樣操作呢?主要是因為合理地選擇受僱從業日期可以方便公司後期順利開展累計預扣工作。大家都知道2019年1月1日以後,工資薪金所得月度申報採取累計預扣法,而員工離職再入職另一家公司後,出於保護個人的隱私,無需將原公司當年已發放的工資告知新入職的公司,更換公司之後所有的累計數都是重新從零開始計算的,包括工資薪金、減除費用(5000元)、扣除專案等。
原離職的公司
員工離職,需要在個稅系統【人員資訊】介面雙擊要修改的人員名字,將“人員狀態”修改為“非正常”,然後填寫“離職日期”後儲存就可以了。
實務中還會存在員工離職後補發工資或全年獎的情況,這種也是需要為員工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具體操作為將“人員狀態”修改為正常,稅款所屬期選擇為實際發放工資或全年獎的月份,填寫報表進行申報。
提醒:在計算時是不需要考慮離職員工是否在新入職單位取得工資並申報,只需按照該員工在自己公司取得的所得計算即可,若是綜合所得,使用累計預扣法。舉個例子:
小張在2018年12月從B公司離職,2019年2月B公司給小張補發全年獎(採取併入綜合所得的方式代扣代繳),B公司在2019年3月徵期申報稅款所屬期為2019年2月的個稅時,按照累計預扣法計算的減除費用是5000元/月*2=10000元(累計預扣法按照累計數計算減除費用,即使2019年1月在本公司沒有所得,也是按照兩個月的減除費用扣除)。而實際上小張已經在其他家公司入職,對於小張個人而言,其個稅申報就會重複扣除兩個月的減除費用,導致個稅少繳納。但B公司無需操心這個問題,還是按照軟體中既定的計算個稅公式申報即可。這種情況下,小張需在次年3-6月彙算清繳時進行補繳稅款。
跳槽的員工
對於更換公司的員工的來說,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一、在個稅APP中,將涉及專項扣除專案“申報方式”中的“扣繳義務人”修改為新公司,這樣新公司才可以下載更新到該員工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從而為其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如果個稅APP中“扣繳義務人”選擇中沒有顯示新任職受僱公司,需要由新公司將該員工的人員資訊先進行採集報送,報送成功後,個稅APP個人中心-任職受僱資訊就會顯示出新公司了。
二、2019年以後,在一個納稅年度內曾任職兩處或兩處以上的個人,由於個稅是企業分別累計預扣預繳的,可能會導致在個稅預繳選擇適用稅率時,分別選擇了較低的稅率,而實際全年的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的可能是較高的稅率,最終會出現需要補繳的情況。這時是需要在次年3-6月份進行個稅彙算清繳時補繳稅款的。
舉個例子:
小李2019年1-6月的工資薪金所得由A公司申報個稅,累計應納稅所得額是18000元,適用3%稅率;2019年7-12月份工資薪金所得由B公司申報,累計應納稅所得額是19000元,同樣也適用3%稅率,而實際小李全年的應納稅所得額是37000元,適用稅率是10%,速算扣除是2520元,則需要補繳的稅款為:
37000*10%-2520-18000*3%-19000*3%=70元。
好啦,今天的內容到這裡就結束啦!那麼,年中跳槽員工個稅申報的“正確姿勢”,你get了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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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勤勤
個人所得稅跟您跳不跳槽是沒有關係的,該交的還是得交
現在新個稅法都是按年來累計核算的了
重新在新的一個公司申報個稅,非又是新的一個累計,但是你的身份證號只有一個,不管你跳槽到哪,累計數還是在那裡,年末的時候自行多退少補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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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北辰漫談
新個稅法,加入了彙算清繳制度。也就是第二年3月至6月,把上一年所有收入彙總計算,你應該交多少個稅,到時候多退少補。在這之前,到新單位就跟新任職一樣計算繳納個稅。
回覆列表
在新稅法實施後,個稅將以年為單位綜合計算綜合所得,因此,每個月工資薪金不能再孤立地計算,而是要聯絡當年已發生月份的收入和納稅額進行計算。
那麼,換工作後個稅如何計算,稅務局會不會把你的收入資訊給新公司呢?
答案是不會的。
舉個例子,假如前半年在甲公司工作,後半年在乙公司工作。
那麼,甲公司可以正常累計計算到6月份;
等七月份到乙公司的時候,由於乙公司沒有之前的納稅資訊,所以累計預扣將重新計算。
這樣的操作雖然保護了個人隱私,但也產生了一個問題,由於重新計算可能導致適用稅率降低,個人將“欠”國家一定的稅款。
需要在次年的三到六月份到稅務部門辦理彙算清繳,多退少補。否則,將影響個人信用甚至涉及違法,
所以換工資的朋友們要重點關注自己的個稅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