鄖土自昔以“喜儒、尚義、務簡、民淳”見於紀載,至今楚北州邑,安陸號為“易治”,大抵其俗樸,其風淳,先民之遺澤未泯焉。《記》曰“齊其政不易其俗”,官斯土者務涵養之,而勿懲創之,則斯民之幸也。志風俗而及節序,亦以類相從雲。
自晉氏南遷之後,南郡、襄陽皆為重鎮,四方湊會,故益多衣冠之緒,稍尚禮義經籍焉。江夏、竟陵、安陸,各置名州,為藩鎮重寄,人物乃與諸郡不同(《隋書·地理志》)。
荊湖北路農作稍惰,多曠土,俗薄而質(《宋史·地理志》)。
安州風俗與荊襄同 《襄陽風俗記》雲: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羅江,其妻每投食於水以祭之。原通夢告妻,所祭食皆為蛟龍所奪。龍畏五色絲及竹,故妻以竹為粽,以五色絲纏之。今俗其日皆帶五色絲、食粽,言免蛟龍之患。又原五日先沉,十日而出,楚人於水次迅檝爭馳,棹歌亂響,有悽斷之聲,意存拯溺,喧震川陸,遺風遷流,遂有競渡之戲。人多偷墮,信鬼神,崇釋教。 荊之為言,強也。陽盛物堅,其氣急悍,故人多剽悍。唐至德之後,流傭聚食者中,五方雜居,風俗大變。然五月五日競渡戲船,楚俗最尚,廢業耗民,莫甚於此,皇朝有國以來,已革其弊(《太平寰宇記》)。
安陸號方鎮,江邊無事州。民淳詞訟少,務簡官政優。(宋範雍詩)
士民純秀,幾同鄒魯之風(《滕甫表》)。
土風淳厚,士多秀傑,其民多隱德(周必《大茇堂記》)。
土多磽确,貨殖不饒,惟俗喜儒學,近世名流,相望而起(李元衡《學田記》)。
喜儒尚義,務簡民淳(《皇輿考》)
餘昔知安州,見荊湘人家多以草竹為卜。楚辭雲“索瓊茅以筵篿兮,命靈氛為餘卜之”,其注曰:瓊茅,靈草。筵,小破竹。楚人名結草折竹而卜曰篿。靈氛,古明吉凶者。蓋因遺俗之舊也(龐元英《文昌雜錄》)。
自元季兵燹,土著幾盡,五方招徠,民屯雜集。明三建宗藩,財用詘乏,地力既盡而民俗亦漸孅弱矣。《文學風土記》曰“日給月單,朝歌暮戚”,蓋言人無終日之計,當其窮乏,忮求橫集,此土風所為日薄而趨下也(《沈志》)。
元季之亂,民匿山砦,僅數十家,五方雜集,地廣民稀,習尚樸陋,可以語野。宣德而後,風土含厚之力稍稍析裂,稱繁矣。宏治中,藩封再建,道路斯通而民之耳目浸失其舊,於是浮靡之風盈於市廛。然土磽農懈,產惟谷布,無異貨。河狹舟輕,商賈不至,民無餘貨。雖歆豔奢侈,詘於力焉,至於詩書之族,由成化以來,足稱名勝(陳士元記)。
風土淳厚,俗喜儒風(《大清一統志》)。
《沈志》曰範雍詩“江邊無事州,民淳詞訟少”,今經塗四達,疲於奔命,欲無事焉不能矣。語曰“國有溫民則俗易化”,今其地濱河而渴則病末,田賦不足以供徭賦則病農,比戶可晨星數則病土,滿即俗尚侈靡。家鮮斗筲,其後役役於易衣並食之餘,欲人心之淳,何可得哉?且市華而野陋,紈絝馳騖者醉且歌,而刈獲者飢克;擔負者頓飽,而士之弦誦者無半菽。總志之記孅弱不自今日始也。《風俗輯》記民之剛柔緩急,於水土謂之風,好惡取捨隨於君上,謂之俗。《傳》又曰“爾惟風,下民惟草”,故厯代之考風問俗胥歸吏治焉,司世教者,曷其深念也。按會霖遭明季流賊之亂,邑井蹂躪,故其言云爾。我朝教澤沾濡,瘡痍早復,自乾隆以來,男事耕耘,女勤紡織,商賈雲集,貨財日繁,裡塾之敦詩書崇禮義者,盛擬鄒魯,昔江漢被岐周之化,不是過矣。
節序
立春之日,帖宜春二字 造桃板著戶,謂之仙木 帖畫雞戶上,懸葦索於其上,插桃符其旁(《荊楚歲時記》)。今臘除日家家大門首俱帖荼、鬱二神,曰門神。並寫新紅紙聯,名曰春聯,仿宜春帖意也。或彩畫聯對,名曰桃符。又束柏樹枝懸門簷,亦戶懸葦索之遺。
立春前一日,府縣官屬俱集東嶽觀迎春。遠近無叟孺雜沓歡呼競歡為樂,老農群視土牛顏色以佔水旱高下宜種,視勾芒帽鞵以佔閒忙。各官宴畢,匯入府署前,詰朝鞭春如制(《沈志》)。
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謂之端月。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闢山臊惡鬼,長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賀(《荊楚歲時記》)。
正旦,男婦夙興盛服,祀家神畢,視歲吉所向,提火拜廟神曰“出方”。啟門時各以爆竹聲佔利市,婦始闔門而拜,幼者拜尊長,以次為差。鄉里戚故交拜,或欵盛饌,或榼酒以致椒盤屠蘇之瑞,五六日方止。戶以爆竹聲角勝,至村中,道遠則不拘也。村中人必致餻相餉,名曰“年餈”(《沈志》)。今俗昔年拜賀惟族戚始啟門延入,餘皆以名籤粘戶上,至九日方止。
正月七日,為人日,七種菜為羹(《荊楚歲時記》)。
人日,以果食為羹薦祖先,群視是日陰晴以佔疾病(《沈志》)。
穀日以陰晴佔豐歉,前此如“初雞二犬”之說亦以陰晴驗之(《沈志》)。
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其夕迎紫姑以卜將來蠶桑並佔眾事(《荊楚歲時記》)。
上元前三日,翦紙為燈,綴以五彩,或架彩橫柵於衢,而垂燈其下,或藏詩謎以試推測,或聚族為龍燈,或披錦為獅猊,鹹鼓吹導之。自十三夜、十四夜為試燈,十五夜為正燈。檀板度曲,簫鼓相答,火樹互角,卜夜為歡,至十九夜方止。元夜家制元宵團相餉,又大者如鵞卵,視火候以佔生產,置燈釡上,以膏餘否佔本年休咎,村中多請紫姑神以為樂(《沈志》)。
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荊楚歲時記》)。
二月社日,鄉各為社會祀灶曰“祈谷”(《沈志》)。
花朝,女郎穿耳,年十二三以上者畱髪及納彩、問名,多以是日為吉(同上)。
三月三日,各祀灶神為醮曰為賀祖師成道,亦或為白兆遊(同上)。
清明日,採柳枝供家神,亦或插於鬢,俱醮先塋,盈月方止(《沈志》)。
四月也,有鳥名獲谷,其名自呼。農人候此鳥則犁杷上岸(《荊楚歲時記》)。今鄉農插秧畢,家家市酒脯歡飲,名曰“洗泥”。
五月五日,採艾以為人懸門戶上以禳毒氣。 是日競渡、採雜藥(《荊楚歲時記》)。
午日造龍舟角黍以吊屈原。採艾供家神,餘蓄之。採菖蒲及雄精滲酒,家大小俱飲,仍邀賓好,小兒則塗雄於額耳以避時氛(《沈志》)。
六月伏日,並作湯餅,名為辟惡(《荊楚歲時記》)。
伏日,多制六一散、香薷飲以卻暑(《沈志》)。
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佛(《荊楚歲時記》)。
中元,傢俱以冥錢羹酒祀祖先,僧道募盂蘭會(《沈志》)。今俗盂蘭會或以紙作盤,膏以松脂,注油然燈於水陸,動以萬計。
中秋,家設月餅、瓜果讌集曰“賞月”,亦彼此相餉(《沈志》)。
九月九日,四民並籍野飲宴(《荊楚歲時記》)。
重九士大夫採茱萸,攜酒登高,同侶嘯詠,亦制餻相餉。多就籬培黃花,種多而佳者為勝。是日造酒(《沈志》)。
仲冬之月,採擷霜燕菁葵等雜菜,乾之,併為鹹葅(《荊楚歲時記》)。
十二月八日,為臘日,諺語“臘鼓鳴,春早生”。村人並擊細腰鼓其日,並以豚酒祭灶神(《荊楚歲時記》)。今俗小除日祭灶。
臘月八日,家以果餅為粥,或亦為女郎穿耳、問名(《沈志》)。
小除日夜半,祀灶神以飴餅、生茗,亦具細草數莖、豆少許於盂中,曰為灶神、芻馬(同上)
歲暮,家傢俱餚蔌詣宿歲之位,以迎新年。相聚酣飲。畱宿歲飯(《荊楚歲時記》)。
除日,具羹飯、庶饈、冥袱以祀祖先。姻黨閤家,分臠為羹,親好饋遺,與午日同,夜則家人行辭年禮,置酒守歲,簫鼓爆竹聲不絕(《沈志》)。
鄖土自昔以“喜儒、尚義、務簡、民淳”見於紀載,至今楚北州邑,安陸號為“易治”,大抵其俗樸,其風淳,先民之遺澤未泯焉。《記》曰“齊其政不易其俗”,官斯土者務涵養之,而勿懲創之,則斯民之幸也。志風俗而及節序,亦以類相從雲。
自晉氏南遷之後,南郡、襄陽皆為重鎮,四方湊會,故益多衣冠之緒,稍尚禮義經籍焉。江夏、竟陵、安陸,各置名州,為藩鎮重寄,人物乃與諸郡不同(《隋書·地理志》)。
荊湖北路農作稍惰,多曠土,俗薄而質(《宋史·地理志》)。
安州風俗與荊襄同 《襄陽風俗記》雲: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羅江,其妻每投食於水以祭之。原通夢告妻,所祭食皆為蛟龍所奪。龍畏五色絲及竹,故妻以竹為粽,以五色絲纏之。今俗其日皆帶五色絲、食粽,言免蛟龍之患。又原五日先沉,十日而出,楚人於水次迅檝爭馳,棹歌亂響,有悽斷之聲,意存拯溺,喧震川陸,遺風遷流,遂有競渡之戲。人多偷墮,信鬼神,崇釋教。 荊之為言,強也。陽盛物堅,其氣急悍,故人多剽悍。唐至德之後,流傭聚食者中,五方雜居,風俗大變。然五月五日競渡戲船,楚俗最尚,廢業耗民,莫甚於此,皇朝有國以來,已革其弊(《太平寰宇記》)。
安陸號方鎮,江邊無事州。民淳詞訟少,務簡官政優。(宋範雍詩)
士民純秀,幾同鄒魯之風(《滕甫表》)。
土風淳厚,士多秀傑,其民多隱德(周必《大茇堂記》)。
土多磽确,貨殖不饒,惟俗喜儒學,近世名流,相望而起(李元衡《學田記》)。
喜儒尚義,務簡民淳(《皇輿考》)
餘昔知安州,見荊湘人家多以草竹為卜。楚辭雲“索瓊茅以筵篿兮,命靈氛為餘卜之”,其注曰:瓊茅,靈草。筵,小破竹。楚人名結草折竹而卜曰篿。靈氛,古明吉凶者。蓋因遺俗之舊也(龐元英《文昌雜錄》)。
自元季兵燹,土著幾盡,五方招徠,民屯雜集。明三建宗藩,財用詘乏,地力既盡而民俗亦漸孅弱矣。《文學風土記》曰“日給月單,朝歌暮戚”,蓋言人無終日之計,當其窮乏,忮求橫集,此土風所為日薄而趨下也(《沈志》)。
元季之亂,民匿山砦,僅數十家,五方雜集,地廣民稀,習尚樸陋,可以語野。宣德而後,風土含厚之力稍稍析裂,稱繁矣。宏治中,藩封再建,道路斯通而民之耳目浸失其舊,於是浮靡之風盈於市廛。然土磽農懈,產惟谷布,無異貨。河狹舟輕,商賈不至,民無餘貨。雖歆豔奢侈,詘於力焉,至於詩書之族,由成化以來,足稱名勝(陳士元記)。
風土淳厚,俗喜儒風(《大清一統志》)。
《沈志》曰範雍詩“江邊無事州,民淳詞訟少”,今經塗四達,疲於奔命,欲無事焉不能矣。語曰“國有溫民則俗易化”,今其地濱河而渴則病末,田賦不足以供徭賦則病農,比戶可晨星數則病土,滿即俗尚侈靡。家鮮斗筲,其後役役於易衣並食之餘,欲人心之淳,何可得哉?且市華而野陋,紈絝馳騖者醉且歌,而刈獲者飢克;擔負者頓飽,而士之弦誦者無半菽。總志之記孅弱不自今日始也。《風俗輯》記民之剛柔緩急,於水土謂之風,好惡取捨隨於君上,謂之俗。《傳》又曰“爾惟風,下民惟草”,故厯代之考風問俗胥歸吏治焉,司世教者,曷其深念也。按會霖遭明季流賊之亂,邑井蹂躪,故其言云爾。我朝教澤沾濡,瘡痍早復,自乾隆以來,男事耕耘,女勤紡織,商賈雲集,貨財日繁,裡塾之敦詩書崇禮義者,盛擬鄒魯,昔江漢被岐周之化,不是過矣。
節序
立春之日,帖宜春二字 造桃板著戶,謂之仙木 帖畫雞戶上,懸葦索於其上,插桃符其旁(《荊楚歲時記》)。今臘除日家家大門首俱帖荼、鬱二神,曰門神。並寫新紅紙聯,名曰春聯,仿宜春帖意也。或彩畫聯對,名曰桃符。又束柏樹枝懸門簷,亦戶懸葦索之遺。
立春前一日,府縣官屬俱集東嶽觀迎春。遠近無叟孺雜沓歡呼競歡為樂,老農群視土牛顏色以佔水旱高下宜種,視勾芒帽鞵以佔閒忙。各官宴畢,匯入府署前,詰朝鞭春如制(《沈志》)。
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謂之端月。雞鳴而起,先於庭前爆竹以闢山臊惡鬼,長幼悉正衣冠以次拜賀(《荊楚歲時記》)。
正旦,男婦夙興盛服,祀家神畢,視歲吉所向,提火拜廟神曰“出方”。啟門時各以爆竹聲佔利市,婦始闔門而拜,幼者拜尊長,以次為差。鄉里戚故交拜,或欵盛饌,或榼酒以致椒盤屠蘇之瑞,五六日方止。戶以爆竹聲角勝,至村中,道遠則不拘也。村中人必致餻相餉,名曰“年餈”(《沈志》)。今俗昔年拜賀惟族戚始啟門延入,餘皆以名籤粘戶上,至九日方止。
正月七日,為人日,七種菜為羹(《荊楚歲時記》)。
人日,以果食為羹薦祖先,群視是日陰晴以佔疾病(《沈志》)。
穀日以陰晴佔豐歉,前此如“初雞二犬”之說亦以陰晴驗之(《沈志》)。
正月十五日,作豆糜,加油膏其上。其夕迎紫姑以卜將來蠶桑並佔眾事(《荊楚歲時記》)。
上元前三日,翦紙為燈,綴以五彩,或架彩橫柵於衢,而垂燈其下,或藏詩謎以試推測,或聚族為龍燈,或披錦為獅猊,鹹鼓吹導之。自十三夜、十四夜為試燈,十五夜為正燈。檀板度曲,簫鼓相答,火樹互角,卜夜為歡,至十九夜方止。元夜家制元宵團相餉,又大者如鵞卵,視火候以佔生產,置燈釡上,以膏餘否佔本年休咎,村中多請紫姑神以為樂(《沈志》)。
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荊楚歲時記》)。
二月社日,鄉各為社會祀灶曰“祈谷”(《沈志》)。
花朝,女郎穿耳,年十二三以上者畱髪及納彩、問名,多以是日為吉(同上)。
三月三日,各祀灶神為醮曰為賀祖師成道,亦或為白兆遊(同上)。
清明日,採柳枝供家神,亦或插於鬢,俱醮先塋,盈月方止(《沈志》)。
四月也,有鳥名獲谷,其名自呼。農人候此鳥則犁杷上岸(《荊楚歲時記》)。今鄉農插秧畢,家家市酒脯歡飲,名曰“洗泥”。
五月五日,採艾以為人懸門戶上以禳毒氣。 是日競渡、採雜藥(《荊楚歲時記》)。
午日造龍舟角黍以吊屈原。採艾供家神,餘蓄之。採菖蒲及雄精滲酒,家大小俱飲,仍邀賓好,小兒則塗雄於額耳以避時氛(《沈志》)。
六月伏日,並作湯餅,名為辟惡(《荊楚歲時記》)。
伏日,多制六一散、香薷飲以卻暑(《沈志》)。
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營盆供諸佛(《荊楚歲時記》)。
中元,傢俱以冥錢羹酒祀祖先,僧道募盂蘭會(《沈志》)。今俗盂蘭會或以紙作盤,膏以松脂,注油然燈於水陸,動以萬計。
中秋,家設月餅、瓜果讌集曰“賞月”,亦彼此相餉(《沈志》)。
九月九日,四民並籍野飲宴(《荊楚歲時記》)。
重九士大夫採茱萸,攜酒登高,同侶嘯詠,亦制餻相餉。多就籬培黃花,種多而佳者為勝。是日造酒(《沈志》)。
仲冬之月,採擷霜燕菁葵等雜菜,乾之,併為鹹葅(《荊楚歲時記》)。
十二月八日,為臘日,諺語“臘鼓鳴,春早生”。村人並擊細腰鼓其日,並以豚酒祭灶神(《荊楚歲時記》)。今俗小除日祭灶。
臘月八日,家以果餅為粥,或亦為女郎穿耳、問名(《沈志》)。
小除日夜半,祀灶神以飴餅、生茗,亦具細草數莖、豆少許於盂中,曰為灶神、芻馬(同上)
歲暮,家傢俱餚蔌詣宿歲之位,以迎新年。相聚酣飲。畱宿歲飯(《荊楚歲時記》)。
除日,具羹飯、庶饈、冥袱以祀祖先。姻黨閤家,分臠為羹,親好饋遺,與午日同,夜則家人行辭年禮,置酒守歲,簫鼓爆竹聲不絕(《沈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