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脫貧攻堅之年,雖然中國在這一年完成全面脫貧,但國家要求後續要做好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保障工作。那麼,2021年脫貧監測戶的認定標準是什麼?監測戶享受哪些政策呢?
一、2021年脫貧監測戶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按照“人均純收入低於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標準,對所有脫貧戶(含脫貧-不享受政策)中不穩定戶進行摸底監測。具體標準如下:
1.家庭中有產業,但產業收入連續2年不持續穩定、不升反降、且有可能降到當前脫貧標準以下的。
2.家庭中有就業人員,但就業收入連續2年不持續穩定、且有可能降到當前脫貧標準以下的。
3.收入結構不合理、補貼性收入過高(佔家庭總收入60%以上)且補貼政策到2020年結束或中期調整的。
4.因病、因學、因災、因意外事故、因產業發展失敗等原因造成剛性支出較大、導致收入有可能下降到當前脫貧標準以下的。
二、監測戶享受哪些政策?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辦理條件:凡持有我縣常住戶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我縣低保標準(目前我縣低保標準為671元/月),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因病等剛性支出過大,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在計算家庭收入時予以扣減。
辦理程式:申請城鄉低保,應由家庭成員或家庭成員委託村(居)民委員會代其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鄉鎮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後,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民主評議。鄉鎮綜合家庭經濟狀況資訊核對、入戶調查、民主評議等情況,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稽核建議,並在申請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公示期無異議的,鄉鎮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報送縣民政局審批。
2.臨時救助
辦理條件:凡是擁有壽縣戶口或者在壽縣居住的常住人口,均屬於臨時救助工作物件。救助物件的確定,應滿足三個基本條件:困難家庭和人員陷入緊急、危難的困境;依靠自身能力不能脫離困境;不具備其他社會救助專案申請條件或其他社會救助政策未能幫助其脫離困境。
辦理程式:申請人向其戶籍所在地(人戶分離家庭向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或委託村(居)民委員會代理提交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自受理申請當天起3個工作日內組成核查組,開展入戶核查,系統瞭解其家庭人口、經濟狀況等基本情況,核查突發事件情況及困難程度等。經核查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由鄉鎮人民政府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和居住地公示2天。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及時報縣民政部門審批。臨時救助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鄉鎮人民政府受理、核實後直接審批併發放臨時救助金。
3.教育補助
根據2021年班瑪縣雨露計劃教育補助安排,針對監測戶家庭學生可申領3000-10000元的補助。身邊時間為2021年8月26日至10月31日,系統開放期間可隨報隨審,稽核期結束後開展集中公示公告,11月1日-11月21日為公示期,補助資金於12月10日前發放到位。
2021年脫貧監測戶的認定標準是人均純收入低於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人員,而監測戶可以享受低保、臨時救助等方面的補助,不過具體以地方公佈的政策為準。
2020年是脫貧攻堅之年,雖然中國在這一年完成全面脫貧,但國家要求後續要做好脫貧監測戶和邊緣戶保障工作。那麼,2021年脫貧監測戶的認定標準是什麼?監測戶享受哪些政策呢?
一、2021年脫貧監測戶的認定標準是什麼?
按照“人均純收入低於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標準,對所有脫貧戶(含脫貧-不享受政策)中不穩定戶進行摸底監測。具體標準如下:
1.家庭中有產業,但產業收入連續2年不持續穩定、不升反降、且有可能降到當前脫貧標準以下的。
2.家庭中有就業人員,但就業收入連續2年不持續穩定、且有可能降到當前脫貧標準以下的。
3.收入結構不合理、補貼性收入過高(佔家庭總收入60%以上)且補貼政策到2020年結束或中期調整的。
4.因病、因學、因災、因意外事故、因產業發展失敗等原因造成剛性支出較大、導致收入有可能下降到當前脫貧標準以下的。
二、監測戶享受哪些政策?
1.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辦理條件:凡持有我縣常住戶口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我縣低保標準(目前我縣低保標準為671元/月),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規定的。因病等剛性支出過大,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在計算家庭收入時予以扣減。
辦理程式:申請城鄉低保,應由家庭成員或家庭成員委託村(居)民委員會代其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鄉鎮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後,在5個工作日內進行民主評議。鄉鎮綜合家庭經濟狀況資訊核對、入戶調查、民主評議等情況,在5個工作日內提出稽核建議,並在申請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公示。公示期無異議的,鄉鎮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材料報送縣民政局審批。
2.臨時救助
辦理條件:凡是擁有壽縣戶口或者在壽縣居住的常住人口,均屬於臨時救助工作物件。救助物件的確定,應滿足三個基本條件:困難家庭和人員陷入緊急、危難的困境;依靠自身能力不能脫離困境;不具備其他社會救助專案申請條件或其他社會救助政策未能幫助其脫離困境。
辦理程式:申請人向其戶籍所在地(人戶分離家庭向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或委託村(居)民委員會代理提交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自受理申請當天起3個工作日內組成核查組,開展入戶核查,系統瞭解其家庭人口、經濟狀況等基本情況,核查突發事件情況及困難程度等。經核查符合救助條件的家庭,由鄉鎮人民政府在其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和居住地公示2天。公示結果無異議的,及時報縣民政部門審批。臨時救助金額在1000元以下的,可由鄉鎮人民政府受理、核實後直接審批併發放臨時救助金。
3.教育補助
根據2021年班瑪縣雨露計劃教育補助安排,針對監測戶家庭學生可申領3000-10000元的補助。身邊時間為2021年8月26日至10月31日,系統開放期間可隨報隨審,稽核期結束後開展集中公示公告,11月1日-11月21日為公示期,補助資金於12月10日前發放到位。
2021年脫貧監測戶的認定標準是人均純收入低於5000元且有返貧風險的人員,而監測戶可以享受低保、臨時救助等方面的補助,不過具體以地方公佈的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