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俺滴小美眉

    我們有一個應聘的頭一天沒看病例,用了一天 發現病例有問題,第二天讓他重新檢查,他自己又來了,兩天啥也不幹 還要了四百元工資走了

  • 2 # 深圳奮鬥哥

    你好,這個說法是不成立的,幹一天應該發一天工資。

    勞動就應該有報酬,不管是否在試用期,試用期的工資也受法律保護的。

    首先你要問經理,為什麼沒有工資,沒有工資的理由是什麼。如果經理以你乾的工作時間短,自己辭職就沒有工資為由,這個說話是不成立的,你要堅持你必須要得到工資的想法,希望經理能夠向公司申請,或者傳達自己的想法。如果經理說是公司的制度。那你就說不管制度怎麼樣?你一定要拿到工資。

    如果公司不理你的意見,你就說要投訴到勞動局,看公司的反應,如果公司說隨你的便的話,就直接上勞動局投訴,找到相關的證據,比如考勤、勞動合同,工作牌,名片等。

    有的公司事先約定工作不滿7天辭職沒有工資,這種說話也是沒有法律基礎的,是無視勞動者的勞動行為,這種情況也要堅持要回工資。

    總之,工作了,拿回自己的工資是你的權益,你不要不好意思,表達需求時要堅決,這種情況,投訴到勞動局,勞動局也是支援的。

  • 3 # 吳律師說勞動法

    員工正常提供了勞動,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這裡的勞動報酬,應作廣義理解,它不僅包括基本工資工資,還包括加班工資、績效工資、津貼、補貼以及各種福利待遇,並有權獲得社會保險等的保障。比如員工剛開始工作就受了工傷,此時社保還沒有開始登記繳納,但員工仍然可以享有工傷保險待遇。

    有員工或者企業,對於“試用期”可能有誤解,認為既然是試用還不能算建立了勞動關係。其實是不對的,《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即與勞動者建立了勞動關係;並且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有人說勞動合同還沒簽訂,何來勞動合同期限?勞動合同是固定勞動關係的形式,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不等於沒有建立勞動關係。

    瞭解了以上原理,就明白你為單位付出了勞動,單位就有義務支付相應的工資。單位拒絕支付,員工可以進行投訴、仲裁解決。

    我說你聽,每天關注勞動法

  • 4 # 打聽生活

    看到這個問題,肯定會有很多人建議,去勞動部門投訴啊,去勞動仲裁呀等等之類的建議。沒錯,這些方法的確會有效果,但我們做這些事情的時候,一定要分析利弊,到底是爭一口氣重要還是前方的生活重要!我們逐步來分析。

    我們先了解自己的籌碼

    一、只工作六天,所以大機率沒有籤勞動合同,或者簽了但還沒拿到勞動合同。

    二、只工作六天,所以肯定沒有發工資的記錄。

    三、只工作六天,公司大機率還沒有為購買社保。

    四、只工作六天,其他能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可能有,但比較難收集。

    我們在瞭解目前的處境

    說白了就是公司不想給工資了,所以你自己和公司之間溝通要工資基本已經不能實現了。當然,如果你有能力說服公司,那就省事了。

    你去申請勞動仲裁,會付出什麼?

    咽不下這口氣,去申請勞動仲裁,那麼至少你要花費1周多時間去準備證據和提交材料,就算時間快60天內出結果,加上開庭一天的時間,可能還有其他預期之外的時間,至少你得花兩週時間去應付,這就意味著你損失了兩週時間。如果公司故意不執行勞動仲裁結果,你還得申請強制執行,這又得花費你幾天時間,就算最終你拿到了這6天工資,但你所浪費的遠遠不止6天。

    況且,你勞動仲裁還不一定會贏(因為你證據太少了)

    最好的做法是什麼?(不一定是最正確的)

    一、最好的做好就是繼續做,等做1個多月,手裡有了充分的證明勞動關係證據的時候,比如發了第一次工資、繳了社保、拿到勞動合同等等,這個時候在辭職,即便去申請勞動仲裁,基本就會勝訴了!

    二、去勞動監察投訴下,看能不能要回這6天工資,能要到最好,要不到就算了,趕緊找下一份工作,這樣更划算!畢竟是自己只做了6天就辭職!

    總而言之,有時候,有的氣不是一定要爭的!生活要朝前看,不要因為爭一口氣,反而失去的更多!

  • 5 # 鄭觀時事

    這種情形你不去勞動監察投訴他,還等什麼呢?

    我把公司分為三類,正規性、基本正規型和不正規型。

    正規性公司,只要你入職了,哪怕你第一天趴桌子上玩了一天(前提是按照人家要求),也是算工資的。此類公司入職一天算一天,不會弄亂七八糟的,但是試用期工資肯定要比轉正後低一些,一般都是80%。

    基本正規型公司,這類工資會在你入職前明確告訴你,我們公司有試工期,或者說你這個崗位有試工期,比如1-3天不等,試工期無工資或者一天給你幾十塊錢。其實這類公司還湊合,起碼提前給你說了試工期待遇,你接受才來的,對吧。不過免費試工期最好不要超過2-3天,多了就是坑人了。嚴格來說,這種情形也是違法的,勞動法、勞動合同法上可沒有試工期一說,入職就開始算工資的。

    不正規型的公司,這類公司就厲害了,試工期無工資,可能會提前和你說,也可能臨時和你說。試工期長短也是飄忽不定。總之,他們說了算,像問題中這種情形,典型欺負勞動者,做了6天,一分錢不給?你起碼給人家一天幾十塊錢就當試工工資也可以了,一分錢不給,只能去投訴他了。

    這種情形違反勞動法,勞動者遇到此類情形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這裡也是給大家提醒,尤其是一些體力工作崗位,一定問清楚,是不是入職就開始計算工資,還是有試工期,試工期如何計算工資,務必問清楚。不要離職了,才想起這些事。處理起來也是費時費力。

  • 6 # 自己做主自己的人生

    雖然有很多人說幹一天有一天工資,但

    只幹了六天,基本等於什麼都沒了解就辭職,是對自己的不負責。

  • 7 # 王小摳和媽媽劉大胖

    必須要明確,幹了一天就得給一天的工資,這是法律規定,也是人之常情。

    很多公司都有規定說幹多少天才給工資,這個規定也是很多公司也能執行下去。

    這只是因為大家都沒有去追究而已。

    法律規定就是規定,一告一個準,只過不,很多人不去追究的原因是因為訴訟的成本高而已。

    正常來說,你應該去仲裁,只要有打卡記錄就可以。

    至於面試說的這些話,沒有用!

    違法的話能當證據嗎?

    他不過是嚇唬你而已,或者說,他也知道自己站不住腳。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感情深淺與時間長短無關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