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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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938217640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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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9368834294893
大概分五步走:1離職申請:填寫《離職申請表》,闡述理由(忌工資少,態度惡劣),申請時間,簽名,離開時間,交接任務和交接人;2離職審批;3離職交接:《員工離職交接表》,工作、工具、資料、辦公器麼,考勤表,財務部確認借支資金,離職確認,總經理簽字;薪資核算:辭職等實際發薪日,辭退或者開除在離職三工作日內,最後離開公司。
建議不管受沒受委屈,好合好散,走到一起算是緣份,相互理解,公司籤離職理由合情化,員工換了公司也甭大嘴巴呀,職業潛規則要懂一些呀,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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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好吃小懶貓
都一樣,沒有什麼區,都是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憑證,只是表現形式不一樣而已,表現形式是根據公司的規定或人事行政部門的習慣來定的一個手續。
但不管是哪種形式,離職手續都是要辦理的,不僅關係到工資結算雙方認可,更重要的是到指定日期勞動關係將解除了。
退工單和離職證明不是一樣的。 兩者區別: 一,開具物件不同:退工單和離職證明是不一樣的,退工單應該去職業中心辦理退工手續,離職證明只是公司開具給員工個人的。 二,效力不同:退工單是證明失業身份的重要資料。離職證明,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係的書面證明。 三,形式不同:退工單應該去職業中心辦理退工手續,離職證明只是公司開具給員工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