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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irJanz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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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雷雷why
現在對於犯罪處罰太輕,以事實結果為量刑標準,可沒有從犯罪主動性和出發點,定性,比如說小偷,強姦,猥褻,霸陵,酒駕,襲警,危害違反公共秩序,,等等。有的什麼拘留五日,還有判一年啥的,就完事了,還有甚者花錢等等。問題是,被害人,被殺人的家人,被害人受到傷害,有些被害人還很小,一輩子的陰影,想想看。
所以,有些犯罪,必須嚴懲,沒有緩和餘地!死都,便宜那些缺失人性的犯罪。
猥褻少女,鹹豬手,小偷等等,最可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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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一多
那就是暴政。
法律是國家機器的一部分,是統治階級為了較好地統治人民而採用的約束機制。只要國家這個概念存在,就會有法律。法律在階級社會是必須的,是一種約束也是一種平衡。
當今社會,各個國家都有法律,只是有的國家法律比較嚴苛,有的相對適度。比如死刑,很多國家是沒有的,最重的就是終身監禁。隨著人類文明程度的不斷提高,死刑國家應該會越來越少。廢除死刑是站在尊重生命權的角度去考量的,是社會進步的表現。
中國古代有很多酷刑,簡直滅絕人性,像凌遲、五馬分屍、水刑等等都是統治階級常用的懲罰手段。
法律的目的是懲前毖後,給違法犯罪者應有的懲處,但是如果太過嚴苛,必然會遭致人民的反對。“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就是清朝時期的一種文字獄,搞得人心惶惶,其實,這本是很平常的詩句,被別有用心者利用,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統治者為了羅列罪名,真的是無所不用其極。
法律的制定應該與當時的社會發展對等,也就是有個度。社會穩定時期不易用極刑,社會動亂期法律應該嚴苛。如果真如題主所說的打一頓就被拉出去槍斃,這樣的國家終將國之不國。打架是民間治安範疇,並沒有對國家穩定構成安全威脅,老百姓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都可能動手動腳,如果對打架這種小矛盾動輒施以嚴刑(槍斃),那肯定會失去民心,動搖國家根基,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猶如家長教育孩子,孩子的天性是頑皮,假如他不小心打碎了家裡的鍋碗瓢盆,亦或偶爾考試沒考好,家長就一頓暴打,孩子是不敢反抗也沒有反抗能力,但在他的心裡會記下仇恨的種子,等他有能力反抗時,他就會有報復的心態。
“防民之口,勝於防川。”這樣的觀點在現世是不可取的,既是對人權的不公,更會把人民群眾推向對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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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吉祥如意
題主所說的情況還真發生過,不過那是發生在軍閥混戰,政府自顧不暇的混亂年代。
位於豫西南的內鄉西峽一帶,被後人稱之謂亂世梟雄的別廷芳,曾以豫西自治出了名。在國民黨逃離中國大陸最後一任總統李宗仁先生的回憶錄裡曾有記載,別廷芳靠打家劫舍拉出了一支由農民所組成的地方武裝,隨著參加人員的增多,逐漸擴大所佔領的地盤。到上世紀的三四十年代,宛西三縣多被別廷芳所佔領。
別廷芳對所佔領的地方強化社會治安,不能容忍打架鬥毆和小偷小摸,凡是讓他遇到有違不遵者,格殺勿論。真正做到了路不拾遺,夜不閉戶的良好的區域性社會環境。
當地人們至今還在傳說,有一少年偷掰了別人地裡的玉米穗,被人告到別廷芳那裡。這位自封的地方長官大爺二話不說,掏出手槍“砰”的一聲將少年打死在路旁。並且自言自語道:“小小年紀就開始偷,長大了也難以成才”。
本博以上所講的故事絕非空穴來風,原因之一就是生活在哪個動亂年代的老年人還健在,代代人口口相傳,別氏治理社會的所作所為至今還被人們稱讚。
社會已經進入到依法治國的年代,不允許任何人、任何單位和組織不經法律機關審判隨便殺人。
針對題主所說的辦法,也就是“如果法律變成打一(架)就拉出去槍斃”這一解決問題的方法,全世界絕大多數的國家都不會採納。尊重人的生命權是各國刑法中的出發點和立足點。
現在西方大多數國家已經廢除了死刑,就是身揹人命案的犯罪分子最高刑期就是終生監禁,也就是中國刑法中的無期徒刑。這種法律現象的產生,說明人類社會對生命的尊重。
社會要維護絕大多數人的利益不受侵犯,讓人們安居樂業,打擊犯罪決不能手軟。但是靠殺人來維持社會治安決不是最好的辦法。嚴格執法,寬嚴相濟,法辦一個人,教育一大片。這才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最好途徑與辦法
對於年輕人們酒後失言,尋釁滋事,打架鬥毆還遠遠沒有達到槍斃人的刑法標準,怎能“就拉出去槍斃?將心比心,換位思考就不會產生這種“奇思妙想”。(202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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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奇人9999
法律堪比“原子彈”還可怕,一切圍饒“不打架”的事業將逢勃發展。什麼“不打架”教育會從兒童時代,一直教育到死。而且“不能打架或不會打架”的科學技術將會走進人類的生活之中。一切科學家的發明創造,要想拿到“諾貝爾”獎,恐怕是今後努力的方向。今後,誰發明了“不打架”晶片,置入人體內,能控制不打架行為,還能打架嗎?在說:生物技術的進步,人類完全可以對自己進行基因重組,變成不會打架的人不是沒有可能。另外,給每個人發“鎮定藥”,少了激動與衝動,想都不會想著去打架。因此,不用法律的苛刑,架也打不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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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家在蘇州河畔
可能會像秦律,雖然嚴酷不人道,但人民勇於公斗,怯於私鬥,憑這提高了軍隊的戰力,加上別的因素幾百年後還真的成了始皇,這可是前無古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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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大廚140822253
所胃的如果,是不可能實現的。不能實現的如果,毫無意義。全球每天,每月每年因非正常死亡人數有多少?戰爭造成的死亡有多少?那些政客們發動的戰爭。造成的災難,有哪位政客出來承擔責任?你要知道,法律是為政權服務的。法律是一些政客制定的。為了政權的穩定,而規定的律法。使人人必須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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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安安
槍斃比打一架更能取締個人生命,有些地方免去犯罪死型,有些地方執行一切重要犯罪都處死刑。這是人類基本文明的分水嶺。你希望的結果在地球上一定看得到,只是不在你有生之年,有生之年你能看到的只是你不能理解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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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君之法“棄灰於道者,斷其手”,李斯提議的巜挾書律》“偶語詩書者,棄市”,周厲王對“誹謗”朝政者,用墨劓剕宮闢五刑“弭謗”⋯⋯,這些嚴刑峻法的統治者都很短命。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唐太宗李世民在位時,處死人犯要請示皇帝五次方可執行死刑,儘管歐陽修批評其“縱囚”,貞觀之治時期犯罪率很低。以刑止刑、嚴刑峻法不能使國家長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