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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土豆煮洋芋2

    一個花季少女,被人販拐走,囚於地窖,成為幾十個老光棍的發洩玩偶。

    這個案子發生在上世紀80年代,是師父告訴我的,這一次,他不是主辦偵查員,是協助抓捕人員,案發地在他們縣裡最偏遠最窮的鄉。

    案情也簡單,就是一個村民將一外地女孩囚禁在地窖裡,百般折磨。

    為什麼需要我師父他們協助抓捕?因為當地警察局在查案時遇到了重大阻礙。

    報案人是鄉衛生院的一個產科醫生,那晚她值班,一男一女送來個十六七歲的女孩。女孩被男子用獨輪車推著,臉色慘白,頭髮凌亂,已經處於昏迷狀態。

    醫生幫著把女孩扶出來時,發現獨輪車裡流了很多血,女孩下身褲子也全被染紅了。男子說女孩是她閨女,不知怎麼的,晚飯後下體開始出血。

    醫生看女孩這樣子,怕是來不及送縣裡醫治了。救人要緊,她沒想那麼多,叫醒護士就把女孩弄上手術檯搶救,讓男女二人在手術室外等著。

    為了方便救治,醫生脫掉了女孩的衣物,震驚地看到,女孩身上到處都是傷口,掐的、揪的、樹枝抽的,有的傷口已經成了疤痕,有的傷口一看就是新的。

    給女孩止血時,醫生更發現,她剛剛被引過產,是子宮撕裂導致大出血,從她的宮內情況看,這還不是第一次引產。

    醫生心疼的同時,也很氣憤。她使出渾身解數,誓要救活女孩,也真是老天開眼,她倆忙活了一個多小時後,血總算止住了,但女孩仍舊沒醒。

    傳統觀念裡,重男輕女思想嚴重,很多家庭無論前面生了多少個女兒,都會一直生,直到生出兒子為止。女兒本就不受待見,實施計劃生育後,生育數量受限,女兒被認為“佔用”了兒子的名額,更是成了父母的眼中釘。

    女醫生從小也不被家裡待見,這時候她以為女孩是受了父母的虐打,對她格外憐惜,就讓護士出去給男女說女孩沒有度過危險期,需要進一步救治,不讓他們探視。這邊呢,她給女孩輸著液體,找來些乾淨的衣物給女孩換上,時刻觀察著女孩的體徵。

    快天亮的時候,女孩終於醒了過來,醫生很驚喜,扶她坐起,給她餵了點水喝。

    女孩四處看,眼裡充滿疑惑與警惕,醫生忙向她解釋了一番。誰料,女孩一聽就抓住女醫生,顫抖著求她救命,這才揭開了一起性奴案。

    兩年多前,女孩到鄉上看戲,那天人很多,有個男的找她說話,問她坐過汽車沒,她搖頭,男的問她想不想坐,她點了點頭,男的說他有個朋友是開汽車的,下次帶她坐。

    男子嘴裡有著說不完的話題,總是能勾起女孩的好奇心,兩人越聊越投機,後來男子從包裡摸出個糖果,說是隻有沿海才買得到的高階糖,女孩吃了後,就失去了意識。

    女孩遇到了人販子,手術室外面那個男子就是買主。當時女孩已經被帶到了省城,男子買下她後,帶她回了村裡。回村的途中,男子就多次強暴了她。

    到了男子家裡,女孩才知道,男子有個婆娘他把自己買回來,是要幫他賺錢。

    進村第二天,女孩就被關進了地窖。這之後,夫妻兩人不時帶一些陌生男人進來,強行與女孩發生關係。女孩若是不聽話,不僅要被嫖客打,完事後還要被夫妻打,有時男人出門了,他婆娘還要來額外“問候"女孩,罵她是賤貨,因為自打有了女孩,男子就不怎麼碰婆娘了,經常變著花式在女孩身上發洩,這婆娘覺得女孩是在搶她男人。

    兩年時間裡,女孩打了三次胎,男子找村裡以前一個接生婆弄的,也都沒出什麼事。這次大出血,接生婆沒了法子,他們才把女孩送到了衛生院。

    剛開始的時候,女孩會向那些進入地窖的陌生男子求救,可他們無一例外地出賣了她,待他們走後,女孩會受到畜牲夫妻更加兇猛的毒打,慢慢的,女孩再也不敢了。直到看見女醫生,她才又燃起了求生欲。

    醫生聽得無比驚駭,天亮後,她把門開了個縫,見畜牲夫婦靠在牆上睡著了,就小聲叫來護士,讓護士幫著守好女孩,她去鄉警察局報案。

    所長聽了醫生所說,同樣吃驚,可當他們回到衛生院時,護士告訴他們,女孩爸媽強行把她帶走了。

    “我不是讓你守住她嗎?”醫生質問。

    “她醒了,她爸媽要帶她回去,我也沒法攔啊。”護士無辜道。

    “他們是人販子!"情急之下,醫生說道。

    偏偏在場看病的人裡有畜牲夫妻村上的,他偷偷溜出去,一路追上畜牲夫妻,和他們講了這事。

    要說這畜牲夫妻,興許是沒讀過書,不覺得自己犯的事有多嚴重,興許是仗著有村裡人撐腰,誰也不怕。他們聽了訊息,完全沒想過跑,只是很生氣,若不是擔心女孩再次大出血,只怕他們當場就要對女孩大打出手。

    他們把女孩帶回去,關進地窖,又到村裡跑了個遍,把那些與女孩發生過關係的人都通知了,讓他們幫著保住女孩。

    所以,當警察局的幾個警察去村上調查時,村民一致說那女孩是畜牲夫婦的親生女兒,還說女孩不聽話,被畜牲夫婦打得怕了,就在外面亂造父母的謠。

    所長要見女孩,聽她親口說,起初村民們都攔著不讓,這個所長是警校畢業分配過來的,正義感很強,他執意要見女孩,畜牲夫妻沒辦法,就同意了。

    但在所長進地窖前,男子已經給女孩打過招呼,說只要她亂說一句,保證讓她不能活著離開地窖。男子還提出,要和所長一起進去,免得所長“胡亂套話”。

    在地窖裡,所長問了女孩許多問題,可女孩竟突然變了口徑,與村民們說的差不多。從地窖出來,所長向眾人解釋,說這是一場誤會,還叮囑畜牲夫妻以後對女兒要好一點,儘量不要體罰,畜牲夫妻頻頻笑著應聲,村民也都誇所長英明。

    村長留警察吃飯,很是熱情,所長不同意,村長就給另外兩個警察做工作。他們是這裡的老公安了,和村長打了多年交道,礙不下面子,就勸所長,所長說還有個案子得趕緊收尾,他必須趕回去,但他讓那兩警察留下來,算是給了村長臺階下。

    回到派出所,所長騎著摩托就往縣城趕,直接到了局裡,向局長彙報了這件事。地窖陰暗,所長問女孩話時,看不清她的表情,只能從聲音聽出些微異樣,可當他向女孩表明身份後,他就感覺到,黑暗中,有隻手緊緊捏住了他,那隻手很瘦弱,力氣卻不小,一直顫抖著、用力地捏著他。

    所長猜到女孩是承受了很大的壓力,不敢說實話,這也給他敲了個警鐘。早上,他聽了醫生的話,熱血上湧就來了。當時鄉派出所算上他只有三個人,可幫男子說話的村民有二十多個,若他強行帶女孩走,只怕會出事,這才決定先穩住村民。他去局裡,就是要搬救兵。

    這年輕所長是縣警察局長特地帶人去警校挑的,當時局長選人有個硬性要求,就是戶籍不能是本地的,這樣才能真正地伸張正義。

    局長對他寄予厚望,聽了前因後果,沒和任何班子成員打招呼,直接通知幾個嫡系部下給他湊人。當天晚上,局長親自帶著緊急調來的五十人(我師父就是其中一員)到村裡把女孩解救了出來,一併把畜牲夫婦都抓了,連夜弄到縣裡審的。

    為了不走漏風聲,行動前,師父他們不知道要做什麼,不知道要去哪裡。等到了村口,才受領了具體任務。

    警察去的時候,那兩老公安都在村長家喝高了,沒有參加。為了保護所長,局長也沒讓他露面。

    到了縣裡,女孩說的內容就和她給醫生講的大致相同了,還說出了自己被拐前家裡的情況。

    剛開始,畜牲夫婦都咬定女孩是他們女兒,還說她有神經病,讓警察不要相信她。

    那個年代,警察被默許使用一些非常手段,幾個回合下來,男子就老實交待了。那年他在省城打工,認識了一個工友,聽說他老家那邊很多買女人去做老婆。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男子當時已經有了婆娘,但他村裡窮得很,有近三分之一的男性是光棍,粗略算算,差不多近百號人,他覺得這是個賺錢的門道,讓工友牽線,認識了個人販子,買了女孩回家,專門供那些光棍享樂。

    光棍沒有大錢討老婆結婚,小錢還是有的,男子收他們一次一元錢,實在窮的人,提幾斤米麵來也行,反正他唯一的成本就是供女孩吃喝。沒用多久,男子就把買女孩的錢賺了回來。

    為了讓這生意做得長久,他把村長也請進了地窖,完事還不收錢。

    女孩最後一次引產大出血時,男子想過,若是把她送到衛生院,她可能會亂說。可如果女孩死了,他的搖錢樹就沒了,兩相權衡,他還是決定送女孩去醫治。

    師父說去村裡拿人時,他主要負責逮捕男子,沒和女孩打照面,後來回到縣城,他才看清楚女孩的模樣,身體很瘦弱,毫無血色,已經被折磨得不成人形。

    局長怕村民糾結起來鬧事,讓師父他們在縣局留了三天。三天裡,對雙方取了供詞女孩家裡的情況也查清了,案子總算是蓋棺定論,最後還是局長帶人到村裡宣佈了案情,這才安撫了蠢蠢欲動的村民。

    師父說,宣佈案情時,他沒去。後來他才知道,參與此案的村民有三十六人之多,那些幫著畜牲夫妻做假口供的村民,既是怕東窗事發後牽連到自己,更多的是擔心女孩被救走後自己又沒有女人用了。

    但這案子只追究了畜牲夫妻的刑事責任,對參與欺凌女孩的村長和幾十個村民採取了寬大政策,既往不咎。這樣做,雖然違背了法治精神,但在當時那種社會形勢下,也是不得已的讓步。

    女孩獲救後,沒有表現出特別大的欣喜,一方面是身體虛弱,一方面是長期受到毆打和凌辱,即便是警察告訴她已經自由了,還是戰戰兢兢的,見到生人就不由自主地往後退,全身縮成一團。

    直到她父親和兩個哥哥來接她時,她才和他們抱著哭成一團。

    辦案民警一路把他們護送回老家,又協助女孩在當地警察局辦好了相關手續,只說女孩被拐了,對女孩遭受的一切隻字不提。

    民警還了解到,女孩的走失對她母親打擊很大,婦人思念成疾、終日鬱鬱寡歡,一年後就病逝了。而女孩本來在家裡是很受寵愛的,父母疼、哥哥護,如果不是遇到這場禍事,她會過得很幸福。對於女性來說,這種幸福,在那個重男輕女的年代,尤為珍貴。

    我問師父,拐走女孩的人販子抓到了嗎,那對畜牲夫妻的下場又是如何。

    師父嘆了口氣:“男子和人販子只接觸過一次且案發地在省城,當時縣局就是派的那個年輕所長去查,查了半年,最後得知那夥人已經散夥了,不知去向,也就不了了之。至於畜牲夫妻,男的被判了十年,女的五年,他們都已刑滿釋放,活得好好的。

    至於女孩,師父說,局長對她做了充分的保護,除了兩個送她回去的辦案民警Q,沒人知道她到底是哪裡人。

    希望她能做回一個普通人,過上普通的平淡生活吧。

    願歲月能撫平她的創傷。釋放,活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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