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疏散的通用要求
1、兩個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距離不應下雨5米;地鐵車站安全出口同方向設定時,兩個安全出口之間淨距不應小於10m;
2、建築的樓梯一個通至屋頂,自動扶梯及電梯不得作為疏散出口;
3、可以設定一個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條件:非人員密集場所面積不大於500平方米、人數不超過30人、埋地不超過10米的地下半地下建築,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屬豎向梯作為其中一個出口;除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外的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的裝置間、面積不大於50平方米且人數不超過15人的地下半地下建築可設定一個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樓梯,房間可設一個疏散門;
4、 建築內敷設的汽車庫,當電梯通至汽車庫時應設電梯廳, 應採用2.0小時的防火隔牆和以及防火門進行分隔;
5、安全出口的上方應設定防火挑簷,挑出的寬度不得小於1.0小時;
二、公共建築的安全疏散要求
1、公共建築的每個防火分割槽和樓層應設定不少於2個安全出口;
2、規範允許設定一個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樓梯的而條件:
a、單層或多層的首層且建築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人數不超過50人(託兒所、幼兒園除外);
b、除醫療建築,老年人照料設施,託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遊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和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等外可設一個一個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樓梯的而條件:
①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層數不超過3層、每層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二三層人數之和不超50人;
②三級耐火等級建築,層數不超過三層、每層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二三層人數之和不超25人;
③四級耐火等級建築,層數不超過三層、每層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二層人數之和不超15人;
3、利用通向相鄰防火分割槽的甲級防火門作為安全出口的條件:
①防火分割槽是以防火牆進行劃分的;
②防火分割槽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時應有不少於2個安全出口、防火分割槽面積小於1000平方米應有一個紫銅室外的安全出口;
③借用的疏散出口寬度不得大於本防火分割槽需要的出口寬度的30%,且各層總的疏散寬度應滿足規範要求。
4、高層公共建築設定剪刀樓梯的條件:
①房間門至樓梯的距離不大於10米;
②加大樓梯應為防煙樓梯間;
③剪刀樓梯間的前室應分別設定;
④剪刀樓梯的梯段之間應設定1.0小時的隔牆進行封;
5、頂層區域性升高設定一個樓梯的條件:
①區域性升高的層數不超過2層;
②建築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且人數不超過50人;
③另外設定1個直通建築主體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④上人屋面應符合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
6、樓梯間設定形式的規定:
①一類高層、建築高度大於24米的老年人照料設施及建築高度大於32米的公共建築應設防煙樓梯間;
②裙房及建築高度不大於32米的公共建築應設定封閉樓梯間;
③商店、圖書館、展覽建築、會議中心、醫療建築、旅館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建築應設定封閉樓梯間;
④設定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的建築應設定封閉樓梯間;
⑤其它建築超過6層應設定封閉樓梯間。
⑥老年人照料設施不能與敞開式外廊直接連通的室內疏散樓梯應採用封閉樓梯間。
7、公共建築內房間可設定一個疏散門的條件:
①對於託兒所、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施位於袋形走道的兩側及盡端,且建築面積不大於50平方米;對於教學建築、醫療建築的面積不大於 75m²;對於其他建築或場所的面積不大於 120m²;
②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面積小於50平方米且門的寬度不小於0.9米;
③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內任一點至疏散門的距離小於等於15m、面積不大於 200平方米且疏散門的淨寬度不小於1.40m;
④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內建築面積小於等於 50m² 且人數不超過 15 人的廳、室。
三、劇場、電影院、禮堂和體育館的觀眾廳或多功能廳
劇場、電影院、禮堂和體育館的觀眾廳或多功能廳的疏散門數量不應少於2個,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於劇場、電影院、禮堂的觀眾廳或多功能廳,每個疏散門疏散人數不超過250人;當總人數超過2000人時,超過2000人的部分可以按每個疏散門400人考慮;
2 對於體育館的觀眾廳每個門按400人~700人考慮。
一、安全疏散的通用要求
1、兩個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距離不應下雨5米;地鐵車站安全出口同方向設定時,兩個安全出口之間淨距不應小於10m;
2、建築的樓梯一個通至屋頂,自動扶梯及電梯不得作為疏散出口;
3、可以設定一個安全出口和疏散門的條件:非人員密集場所面積不大於500平方米、人數不超過30人、埋地不超過10米的地下半地下建築,可利用直通室外的金屬豎向梯作為其中一個出口;除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外的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的裝置間、面積不大於50平方米且人數不超過15人的地下半地下建築可設定一個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樓梯,房間可設一個疏散門;
4、 建築內敷設的汽車庫,當電梯通至汽車庫時應設電梯廳, 應採用2.0小時的防火隔牆和以及防火門進行分隔;
5、安全出口的上方應設定防火挑簷,挑出的寬度不得小於1.0小時;
二、公共建築的安全疏散要求
1、公共建築的每個防火分割槽和樓層應設定不少於2個安全出口;
2、規範允許設定一個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樓梯的而條件:
a、單層或多層的首層且建築面積不超過200平方米、人數不超過50人(託兒所、幼兒園除外);
b、除醫療建築,老年人照料設施,託兒所、幼兒園的兒童用房,兒童遊樂廳等兒童活動場所和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等外可設一個一個安全出口或一部疏散樓梯的而條件:
①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築,層數不超過3層、每層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二三層人數之和不超50人;
②三級耐火等級建築,層數不超過三層、每層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二三層人數之和不超25人;
③四級耐火等級建築,層數不超過三層、每層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二層人數之和不超15人;
3、利用通向相鄰防火分割槽的甲級防火門作為安全出口的條件:
①防火分割槽是以防火牆進行劃分的;
②防火分割槽面積大於1000平方米時應有不少於2個安全出口、防火分割槽面積小於1000平方米應有一個紫銅室外的安全出口;
③借用的疏散出口寬度不得大於本防火分割槽需要的出口寬度的30%,且各層總的疏散寬度應滿足規範要求。
4、高層公共建築設定剪刀樓梯的條件:
①房間門至樓梯的距離不大於10米;
②加大樓梯應為防煙樓梯間;
③剪刀樓梯間的前室應分別設定;
④剪刀樓梯的梯段之間應設定1.0小時的隔牆進行封;
5、頂層區域性升高設定一個樓梯的條件:
①區域性升高的層數不超過2層;
②建築面積不大於200平方米且人數不超過50人;
③另外設定1個直通建築主體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
④上人屋面應符合人員安全疏散的要求。
6、樓梯間設定形式的規定:
①一類高層、建築高度大於24米的老年人照料設施及建築高度大於32米的公共建築應設防煙樓梯間;
②裙房及建築高度不大於32米的公共建築應設定封閉樓梯間;
③商店、圖書館、展覽建築、會議中心、醫療建築、旅館及類似使用功能的建築應設定封閉樓梯間;
④設定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的建築應設定封閉樓梯間;
⑤其它建築超過6層應設定封閉樓梯間。
⑥老年人照料設施不能與敞開式外廊直接連通的室內疏散樓梯應採用封閉樓梯間。
7、公共建築內房間可設定一個疏散門的條件:
①對於託兒所、幼兒園、老年人照料設施位於袋形走道的兩側及盡端,且建築面積不大於50平方米;對於教學建築、醫療建築的面積不大於 75m²;對於其他建築或場所的面積不大於 120m²;
②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面積小於50平方米且門的寬度不小於0.9米;
③位於走道盡端的房間內任一點至疏散門的距離小於等於15m、面積不大於 200平方米且疏散門的淨寬度不小於1.40m;
④歌舞娛樂放映遊藝場所內建築面積小於等於 50m² 且人數不超過 15 人的廳、室。
三、劇場、電影院、禮堂和體育館的觀眾廳或多功能廳
劇場、電影院、禮堂和體育館的觀眾廳或多功能廳的疏散門數量不應少於2個,並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對於劇場、電影院、禮堂的觀眾廳或多功能廳,每個疏散門疏散人數不超過250人;當總人數超過2000人時,超過2000人的部分可以按每個疏散門400人考慮;
2 對於體育館的觀眾廳每個門按400人~700人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