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流程如下:
(1) 確定產品類別
無論是現有產品還是擬開發產品,要使其進入美國,首先要確定它以美國市場上的哪一類產品名義進入美國。中藥只能以天然食品、飲食補充劑、天然個人護養品名義進口美國。內服的中藥製劑按飲食補充劑、含有中藥原料的保健食品按天然食品、外用中藥製劑按天然個人護養品來劃分其對應的美國市場產品類別。在確定了產品的類別之後,便要審查該產品是否基本符合FDA的要求。
(2)基本合格性審查
基本合格性不是指現有產品從包裝、標籤到產品本身電經符合了FDA的標準,而是指除包裝、標籤以外產品本身基本符合FDA的要求。
FDA對食品安全性的基本要求包括:
A.品中的微生物含量不得超標;
B.食品的重金屬含量不得超標;
C.品中的農藥殘留量不得超標;
D.食品配方中不得含有毒性物質;
E.食品配料中的某些特殊成分含量不得超標;
ABC三項標準基本上已經國際化,即食品衛生的國際通用標準與美國FDA的食品衛生標準基本一致。中國現行的強制性食品衛生國家標準與美國的食品衛生標準也基本相符,因而只要產品質量符合中國食品衛生標準,實際上也能符合美國食品衛生標準。但是,中藥在中國屬於藥品而不是食品,它所執行的是中國的藥品標準而不是食品標準,因而在中國屬於合格的中藥產品在進入美國時並不一定會符合FDA的要求——食品標準。最突出的問題是重金屬含量。要判斷某種中藥產品是否合格進口美國,主要要看該產品的處方。一般來說,只要該產品中既無FDA禁用或限制使用的成分,又無美國魚類與野生生物事務局規定的受保護動植物成分,該產品就基本上可以進口美國。
(3)確定產品改造(設計)方案
就中藥出口美國所要進行的產品改造而言,最實際、最關鍵的工作是進行產品標籤的改造以及由此導致的產品包裝改造。就中藥產品出口美國的實際操作過程而言,標籤也是最關鍵的環節。在90%以上的情況下,FDA是根據產品的標籤來決定是否允許外來產品進入美國;只有少數情況下,特別是FDA對某產品的安全性有懷疑的情況下,FDA才會對進口產品作抽樣化驗。大多數被FDA扣留的中藥產品,問題往往首先出在產品標籤上,甚至僅僅因為產品標籤問題,而非產品質量不合格。
(4)中國出口與運輸
這兩個步驟屬於一般外貿出口操作,提供好相關商業單證,向船公司定艙,找出口代理聯絡好報關、運輸相關事宜
(5)美國進口申報及海關與FDA清關
中藥產品進入美國,光有中國的中藥產品生產商是不夠的,在美國必須有相應的進口商。從某種意義上講,中藥在美國的進口最終是透過美國的進口商來實現或完成的。進口商是進口產品的受益者、進口手續的履行者,同時也是進口產品責任的承擔者。
產品運抵美國口岸後,進口商自己或委託報關行向美國海關申報進口(報關),辦理海關清關及FDA清關手續。就中藥產品進口而言,進口報關需向海關及FDA提交下列材料:裝箱單、發票、每對一個產品的描述(處方是關鍵)或標籤樣本、無毒證明、整單進口產品的包裝描述、提單、進口商身份號(聯邦稅號)。
一般情況下要找在當地有分銷能力的客戶做你的代理,他會提示你都需要哪些檔案需要你提供。以及包裝說明需要注意哪些問題,規避某些字眼。
操作流程如下:
(1) 確定產品類別
無論是現有產品還是擬開發產品,要使其進入美國,首先要確定它以美國市場上的哪一類產品名義進入美國。中藥只能以天然食品、飲食補充劑、天然個人護養品名義進口美國。內服的中藥製劑按飲食補充劑、含有中藥原料的保健食品按天然食品、外用中藥製劑按天然個人護養品來劃分其對應的美國市場產品類別。在確定了產品的類別之後,便要審查該產品是否基本符合FDA的要求。
(2)基本合格性審查
基本合格性不是指現有產品從包裝、標籤到產品本身電經符合了FDA的標準,而是指除包裝、標籤以外產品本身基本符合FDA的要求。
FDA對食品安全性的基本要求包括:
A.品中的微生物含量不得超標;
B.食品的重金屬含量不得超標;
C.品中的農藥殘留量不得超標;
D.食品配方中不得含有毒性物質;
E.食品配料中的某些特殊成分含量不得超標;
ABC三項標準基本上已經國際化,即食品衛生的國際通用標準與美國FDA的食品衛生標準基本一致。中國現行的強制性食品衛生國家標準與美國的食品衛生標準也基本相符,因而只要產品質量符合中國食品衛生標準,實際上也能符合美國食品衛生標準。但是,中藥在中國屬於藥品而不是食品,它所執行的是中國的藥品標準而不是食品標準,因而在中國屬於合格的中藥產品在進入美國時並不一定會符合FDA的要求——食品標準。最突出的問題是重金屬含量。要判斷某種中藥產品是否合格進口美國,主要要看該產品的處方。一般來說,只要該產品中既無FDA禁用或限制使用的成分,又無美國魚類與野生生物事務局規定的受保護動植物成分,該產品就基本上可以進口美國。
(3)確定產品改造(設計)方案
就中藥出口美國所要進行的產品改造而言,最實際、最關鍵的工作是進行產品標籤的改造以及由此導致的產品包裝改造。就中藥產品出口美國的實際操作過程而言,標籤也是最關鍵的環節。在90%以上的情況下,FDA是根據產品的標籤來決定是否允許外來產品進入美國;只有少數情況下,特別是FDA對某產品的安全性有懷疑的情況下,FDA才會對進口產品作抽樣化驗。大多數被FDA扣留的中藥產品,問題往往首先出在產品標籤上,甚至僅僅因為產品標籤問題,而非產品質量不合格。
(4)中國出口與運輸
這兩個步驟屬於一般外貿出口操作,提供好相關商業單證,向船公司定艙,找出口代理聯絡好報關、運輸相關事宜
(5)美國進口申報及海關與FDA清關
中藥產品進入美國,光有中國的中藥產品生產商是不夠的,在美國必須有相應的進口商。從某種意義上講,中藥在美國的進口最終是透過美國的進口商來實現或完成的。進口商是進口產品的受益者、進口手續的履行者,同時也是進口產品責任的承擔者。
產品運抵美國口岸後,進口商自己或委託報關行向美國海關申報進口(報關),辦理海關清關及FDA清關手續。就中藥產品進口而言,進口報關需向海關及FDA提交下列材料:裝箱單、發票、每對一個產品的描述(處方是關鍵)或標籤樣本、無毒證明、整單進口產品的包裝描述、提單、進口商身份號(聯邦稅號)。
一般情況下要找在當地有分銷能力的客戶做你的代理,他會提示你都需要哪些檔案需要你提供。以及包裝說明需要注意哪些問題,規避某些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