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使用者3267356931130712
-
2 # 使用者1613727196003959
非法挖土屬於盜竊行為。土的用途決定適用條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盜竊、損毀油氣管道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水利防汛工程設施或者水文監測、測量、氣象測報、環境監測、地質監測、地震監測等公共設施的; (二)移動、損毀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以及其他邊境標誌、邊境設施或者領土、領海標誌設施的; (三)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或者修建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的。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裝置、機車車輛配件或者安全標誌的; (二)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 (三)在鐵路線路、橋樑、涵洞處挖掘坑穴、採石取沙的; (四)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或者平交過道的。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
3 # 幸福時光9762
對於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改作他用,數量較大,造成耕地大量毀壞的,
非法佔用耕地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佔用耕地“數量較大”,是指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五畝以上或者非法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
(二)非法佔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毀壞”,是指行為人非法佔用耕地建窯、建墳、建房
挖沙、採石、採礦、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非農業建設,造成基本農田五畝
以上或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種植條件嚴重毀壞或者嚴重汙染。
【
法律依據
】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耕地、林地等農用地,改變被佔用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農用地大量毀壞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
4 # 使用者3932823671287
非法取土地的,依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處罰,不構成犯罪的,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三條 因挖損、塌陷、壓佔等造成土地破壞,用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復墾;沒有條件復墾或者復墾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繳納土地復墾費,專項用於土地復墾。復墾的土地應當優先用於農業。第七十五條 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等按照職責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回覆列表
非法挖土屬於盜竊行為。土的用途決定適用條款。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三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一)盜竊、損毀油氣管道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水利防汛工程設施或者水文監測、測量、氣象測報、環境監測、地質監測、地震監測等公共設施的; (二)移動、損毀國家邊境的界碑、界樁以及其他邊境標誌、邊境設施或者領土、領海標誌設施的; (三)非法進行影響國(邊)界線走向的活動或者修建有礙國(邊)境管理的設施的。 第三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一)盜竊、損毀或者擅自移動鐵路設施、裝置、機車車輛配件或者安全標誌的; (二)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障礙物,或者故意向列車投擲物品的; (三)在鐵路線路、橋樑、涵洞處挖掘坑穴、採石取沙的; (四)在鐵路線路上私設道口或者平交過道的。 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