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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自在夢想家

    潮汕文化是中華的一個分支,在潮汕地區(以現在的汕頭、潮州、揭陽三市為中心)自然環境的影響下,於漫長的歷史發展程序中逐漸形成。

    潮汕地區位於東經115度06'—117度20'、北緯22度53'—24度14'之間,地處中國大陸的東南隅,廣東省的最東端,與福建省毗鄰。潮汕面對滔滔大海,南海和臺灣海峽在這裡交接。潮汕與臺灣南端,為一衣帶水。潮汕總面積10346平方公里,其地形大勢,西北高而東南低,東北和西北多高山,東南面海,形盛一個內陸比較封閉,而有很長海岸線的地理小區域。這種地形地貌特徵,對潮汕文化的形成起著相當大的作用。

    潮汕文化包含著不少的文化特質,這些特質構成了既與共存於同一地域 中的畲族文化、客家文化不同,也於周邊其他地域文化有異的一個體系。在這些文化特質中,語言是最具有區別性特徵的一種。因而,我們把潮汕文化理解為由講潮汕話的民系所創造的一個文化共同體。

    潮汕文化是一個動態的開放體系。它的形成過程,是本地土族文化和中原移民文化經過多次互相影響、互相吸收而逐漸融合的過程。在形成自身特色之後,由於潮汕人的遷徒、潮汕文化向外傳播,同時也吸收其它文化的因素,不斷髮展。

    距今8000年以上的南澳象山文化遺址,與閩南的“漳州史前文化”屬於同一個文化系統。距今6000—5500年前後的潮安陳橋文化遺址,仍然表現出與閩南同一時期文化遺址(例如平潭縣海壇島殼丘頭文化遺址)接近的文化風格。而陳橋出土的陶器,具有河姆渡文化夾砂、夾蚌陶器的特色。距今3500年前後的普寧後山文化遺址出土的雞型壺,其祖型——垂囊(盉)最先出現於河姆渡第三期文化。可以說,這4000餘年間,本地原住民創造的新石器文化,可以歸屬於長江下游以太湖為中心的東南文化區(文化區劃分依蘇秉琦說,見《關於考古學文化的區系型別問題》,《文物》1981年第5期)。

    1974年以後本地發掘出數目較多的被稱作“浮濱文化”的文化遺址,其年代稍後於後山文化遺址,距今約3400—2900年(相當於商代中後期到西周前期)。浮濱文化中,明顯含有中原商文化的因素。但是這種因素已經融合於土著文化,發生了變異。浮濱文化仍然是一種面貌獨特的土著文化。

    距今2700—2200年(相當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潮汕考古遺址中,南越族特有的夔紋陶器已大量出現,說明在這段時間裡,南越文化以很強勁的勢頭滲入本地,並改變了土著文化的面貌。

    一直到秦漢以後,漢文化才對本地區有所影響。然而,即使到漢代,這種影響也還是透過南越間接傳入的。而且在這一時期,本地區文化的漢化程度,也遠遠不及珠江三角洲地區。

    晉唐時期,中華主流文化在本地區的影響逐漸擴大。這一時期主流文化與本地土著文化的交流融合,有三個情況值得我們注意:其一,東晉義熙九年(413)置義安郡,是本地區州郡一級建制的開始,它說明本地區在編人口的增加。這些新增在編人口,來自南遷的中原移民。但是,在這一階段,南來的中原移民與本地土著似乎處於一種隔離狀態。80年代的文物普查中,本地區發掘了東晉六朝磚室墓近10座。這些墓葬,從墓室的形制到出土的殉葬品,完全保留著中原的風格,與江南地區同時期的墓葬幾乎沒有什麼區別,這可以使我們覺察到移民與本地土著之間關係的蔬遠。其二,隋唐之交,廣州俚帥楊世略據有潮、循二州(《新唐書·高祖本紀》),土著勢力在本地區仍然佔據著優勢。高宗武后時,陳政、陳元光父子與58姓軍校屢次平定泉、潮間蠻僚嘯亂,實際上是中原文化與本地土著文化透過戰爭的形式不斷地互相接觸的過程。其三,元和十四年(819)韓愈貶潮後興辦鄉校是一個人所熟知的事件。韓愈的《潮州請置鄉校牒》說,潮州以前雖有學校,卻荒廢已久,讀書人少,百姓和官府的下層辦事人員文化素質都很差。因此,他捐了俸錢辦學,並舉薦趙得為教師。蘇軾認為,韓愈貶潮之前,“潮之人未知學,公命進士趙德為之師,自是潮之人篤於文行,延及齊民,至於今號稱易治”(《潮州韓文公廟記》)。這種說法,自吳澄而下,多有人反對。若從潮州人口的教育程度和整個社會文化的發展著眼,蘇軾把韓愈視為開始向社會中下層普及儒家文化的代表,視為轉變潮州社會風氣的百世之師,是無可非議的。

    宋元時期,閩文化的西漸是潮汕文化形成的重要環節。此時,閩文化空前繁榮,中華主流文化以閩文化為中介,對本地區影響的力度加強。時至今日,歷史上政區基本上隸屬廣東的潮汕,文化面貌卻接近閩臺,就是在這一時期打下基礎的。

    宋元時期閩文化的影響本地區,主要透過兩個途徑:一是閩籍官師的宦仕潮州。宋代潮州職官多閩人,以知州為例,北宋知州籍貫可考者30人,閩人17人;南宋知州籍貫可考者63人,閩人36人。屬官中閩人更多。當時閩籍仕潮官 師,尊崇韓愈,慨然以興學明道為已任。對此,饒宗頤先生在《宋代蒞潮官師與蜀學及閩學》一文中以有詳論。宋代潮州的教育比唐代有顯著的發展。據明嘉靖《潮州府志·選舉志》載,太平興國四年(979),謝言以“草澤應詔,進士及第”,自此後到宋末止,潮州共有139人登進士第。這一批精英,是在民眾教育程度提高的狀態下出現的。隨著教育的發展,中華主流文化在潮州迅速傳播,潮州社會文化的發展水平已經接近於發達地區,故《方輿勝覽》有“封疆雖隸於炎方,文物不殊於上國”之譽。閩籍官師的興學傳道,在其間起了很大的作用。二是閩人移民潮州。晚唐以前,潮州無論從全國還是從廣東看,都屬於荒僻之區,人口希少。北宋以來,韓江三角洲的開發利用,使本地區的生存環境日益改善,來自閩地的移民日益增多,人口數量發展很快。根據梁方仲先生《中國曆代戶口田畝田賦統計》,潮州唐宋元三代人口密度為:唐代,每平方公里1.2人,在全省27個州中排第23位;北宋,每平方公里4.5戶,在全省23個州軍中排第5位;元代,每平方公里27人,在全省23個路州軍司中排第3位。可見,宋元時期本地區的人口數量已經躍居全省前列。閩人移民潮州在文化上的意義,首先是促使本地區生產力的發展。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生產水平的提高,海上運輸和貿易活躍起來,潮州人的善賈,在此時已見端倪。其次。移潮閩人之中多宦仕與世家,其中有很多成為本地望族(饒宗頤《潮州志·民族誌稿》)。潮汕人至今重視宗族血緣關係,應於此時奠定基礎。再次,將閩地風俗,從方言、民間宗教信仰到日常生活習慣帶入本地區,閩潮同俗,自此時已然。

    明清時期的海防政策,對潮汕文化的形成起著決定性的影響。明朝建國伊始,便出於鞏固政權的需要,施行鎖海政策。這一政策直接影響著明代潮州社會的整個發展程序。

    海禁政策使宋元以來潮州發達的海上貿易,受到及大的衝擊。潮州海商為了繼續從事海上貿易,多冒充貢使,或以通事身分,誘番船以入貢為名前來通商。而海禁稍松,潮州海商又絡繹私自出海貿易。正德年間,明政府鑑於廣東地方海上貿易不可禁絕的事實,允許海外商舶由“官府抽分,公為貿易”(《明武宗實錄》卷一二三),潮州民間私舶往來交易遂有進一步發展。明世宗即位之後,朝廷又嚴海禁之令。這時,潮州的海上私市貿易已經不可抑止,南澳成為地中國海上私市貿易的中心。中外商人貿易交接於此,而後發放商舶,南下北上。從事這種海上私市貿易活動的團伙,往往以武力對抗海禁;又恃其武力攻掠村寨,截卻商船,以祈取得更多的財富,釀成了幾十年的潮州海寇之亂。

    明代海上貿易的興衰起伏、在潮州的社會、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產生了連鎖性作用。

    由於實行海禁,原來地狹人稠、居民多以懋遷為業的福建下三州,有大量移民遷入潮州,使本地區的人口數量持續發展。有了充足的勞動力資源,韓江三角洲得到了進一步的開發。水利的興修和雙季稻種植面積的擴大,使本地的糧食產量平穩上升。這一時期,潮州仍有餘糧可以輸出福建。在人口增長的刺激下,農業商品化的傾向明顯加強。

    農業經濟的商品化,促了本地區手工業和商業的繁榮。得到甘蔗、棉麻生產的支援,製糖、紡織等行業悄然興起。入明以後因為海禁妨礙外銷而呈現衰退氣象的潮州陶瓷業,到嘉靖年間又重新發達起來。潮州所產的青花日用瓷,遠銷東南亞一帶。同時在海上私貿易刺激下,造船、礦冶等到行業也相當興旺。

    由於民間貿易日益活躍,潮州從事手工業生產和商業活動的人口劇增。潮人善賈的特點,因此而進一步加強,成為傳統。

    經濟的增長,促進了文教的發展。洪武八年(1375),朝廷詔有司立社學,但在潮州並未見施行之效。正統元年(1436),潮州知府王源在本州設立社學,舉行鄉約。到正德嘉靖間,潮州士紳薛侃等從學王陽明,復回本地聚眾講習王學,並積極推行鄉約。其時,廣東督學魏校也傳檄各府縣毀淫祠,立社學。由於官師和士紳們的努力,儒家文化滲透到下層社會,追遠報本、榮宗耀祖的理念為潮汕人普遍接受。

    嘉靖以後朝廷的嚴海禁之令和因此而加劇的海寇之亂,在兩個方面對潮州社會與文化的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一是嘉靖萬曆間,縱橫東南沿海的幾個大海寇商人集團,在明政府軍事高壓的逼迫下,出走東南亞,成為早期潮籍移民。這些海寇商人的滯留海外雖然是被迫的,但他們在東南亞的開拓,卻為清代以後的潮汕移民奠定了基礎。二是沿海一帶大村寨的建立。明末海寇之亂,本地居民多聚族自保,或築一村築一堡,或數村合一寨,武裝自衛以禦敵。這使潮州的農村形成了一批人口高度密集的大聚落。如和平、鷗汀、庵埠、塘湖、冠隴、南洋、樟林等,聚眾多以萬數。大型村寨的形成和自立,導致宗族勢力的強大,潮汕人的宗族觀念也由是而強化。

    從明萬曆年後期開始,本地區經歷了數十年的動亂,一直到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朝平定臺灣,馳東南海禁、潮州社會才進入一個相對穩定的時期。此後五六十年間,人口增長的速度較快。到乾隆中葉、本地區的糧食產出已經不敷自給。人口的壓力,對本地區的社會經濟文化產生了重大的影響。為了解決糧食問題,有著悠久海外貿易傳統的潮州商人,在政府的許可下,打造洋船,從暹羅轉運稻米進口。從稻米交易開始,潮州商人在東南亞的商貿活動不斷拓展。與此同時,大量的潮州商民移居暹羅,形成18世紀七八十年代潮州人向東南亞的第一次移民高潮。

    由於人均耕地面積日益減少,農民為了獲得更高的勞動價值,只好擴大經濟作物的種植,由此導致農業生產進一步商品化。出現於明代後期的製糖、棉紡業應時而發達起來,潮糖、潮毯、潮藍布聞名南北。這又使得更多的潮州人有可能專業從事商貿活動。清代的科舉制度限制了許多讀書人的仕進,而本地發達的商貿業給他們提供了施展才能的機會。儒生的業賈,大大提高了潮州商人的素質;捐納制度,又能給業賈有成者帶來與仕進相當的榮耀。這樣,在潮人商賈的傳統上又添加了重商的成份。

    清代的潮商活躍於國內外市場。隨著商人們走南闖北,本地的一些獨特的民俗事象,全例如潮州戲、潮州菜、工夫茶,在於中華文化其它地域分支的交流中定型,成為人們原意承認,也樂於接受的文化特質。

    汕頭開埠(1860)以後,由於歷史條件和社會環境的變化,潮汕文化有了一些新的發展。這一時期,潮汕和中國其它地區一樣,傳統文化正面臨著西方文化的衝擊,經歷了一個革舊易新的過程。例如汕頭開埠以後,新式學堂大批出現。道光二十九年(1849)到宣統三年(1911)的62年間,潮汕地區改、創辦的新式學堂,就其較主要者統計,已經超過100所。教育模式的現代化,驅動了潮汕文化的進步。潮汕人從後活方式到思想觀念,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這一時期,潮汕又出現了三次向東南亞移民的浪潮,時間分別為1870—1910年、1926—1933年、1945—1949年。這三次移民潮,導致了海外潮人社會的生成。海內外兩個潮人社會的密切聯絡與交往,也促動了潮汕文化的新發展。

    潮汕文化的新發展,在它的很多文化特質上面都有所表現,而最主要的還是反映為文化心態的進步。具體的說在兩方面:

    一是宗族觀念的拓展。明清時期本地區的社會歷史條件,使潮汕人形成了強烈的宗族觀念。在這種觀念的籠罩下,當一個潮汕移民赤手空拳來到異鄉,首先想到的是投靠自已的宗親,再謀求發展;而後者也會義不容辭地接納他。易於立足,無疑是海外潮人社會得以迅速擴大的重要原因之一。但是,這種狹隘的宗親關係,也使早期海外潮人社會處於“小群可合,大群不可合”(梁啟超《新大陸游記》)的鬆散狀態。海外潮團的創立,遠後於福建、客家和廣府諸幫,就是明證。當時有人評說:“自來華人於團結觀念,散而不整,松而不固,此南北各地所同也。而我潮人尤甚,相形見絀,時見譏於人者。”(賴連三《香港紀略》)本世紀初起,這種情況顯然有所改善。在有士之士的倡導下,海外潮團組織紛紛成立。海外潮人在加強團結的同時,更加關心祖國和家鄉。他們在潮汕辦工廠,建學校,熱心慈善事業。有不少海外潮人在辛亥革命和抗日戰爭中,傾斥家資,甚至獻出生命。隨著時代的進步,海外潮人狹隘的宗族觀念拓展而為愛國愛鄉的思想。高度的凝聚力,成為潮汕人文化心態的一大特點。1981年以來由世界各地潮團組織輪流主辦的國際潮團聯誼大會,聲勢之浩大,影響之深遠,正足以證明潮人凝聚力之強。

    二是開拓精神的發場光大。明朝時期,受地理環境和人口壓力的雙重擠壓,潮人出海經商和移民海外的風氣日見熾盛,形成一種不避冒涉風濤,向海外發展的傳統,孕育出勇於開拓的心態。近代以來,潮汕人的開拓精神進一步發場光大。最能說明問題的,就是近幾十年來潮商經營方式的轉型和業務拓展。與中國鄉士社會的傳統觀念相應,早期潮商的經營,採取家族管理的形式,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合一。自80年代起,已經有一定經營規模的潮人工商業,逐漸採用現代化的股分制管理形式,任用有能力有經驗的高層幹部進行管理,把所有權和經營管理權分開,使企業管理模式更加開放。與此同時,很多潮人企業家積極拓展經營領域,從傳統工商業向金融地產、交通能源、高新技術等行業進軍,進而打破行業與地域界限,組成國際性大集團公司,加強了競爭能力,取得了卓越的成就。潮汕人勇於開拓的文化心態,在這些企業家身上表現得最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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