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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汽車機械事故鑑定

    機車實際上就是機動車,國家對其有嚴格的管理辦法。機車上路必須取得行駛證和號牌,駕駛人必須有準駕車型的駕駛證。如果是沒行駛證將按無牌無證處理,如果沒駕照將按無證駕駛處理。同樣,機車的報廢程式和機動車基本一致。

    按交通法規定,機車報廢期10年或行駛10萬公里,達到以上規定以後可以延長3年,也就是的強制報廢期13年,但要注意,10年後機車必須一年兩審,如果審驗不合格的是不準上路的。一般情況下大都沒按公里執行,主要是按年限標準執行。

    機車報廢須將機車送至有資質的汽車解體廠,把車輛解體後填寫相關資訊,含車牌號,車架號車主姓名等。帶上號牌,行駛證,登記證書,身份證和報廢廠表格到交管所辦理報廢和登出手續。

    如果車主未按以上操作辦理,到了強制報廢期後繼續上路行駛,車管所檔案裡將直接登出該車戶籍,行駛中交警有權扣留該車進行強制報廢,當然,這是很嚴重的事情,一旦被扣,將是按駕駛無牌車輛處罰,你的機車駕照是要吊銷駕駛證,還要罰款200元以上。一旦發生事故,將按無牌處理。

    另外,有些省市的地方性法規規定,如果你機車到了強制報廢期而未報廢,將會影響你購買小車的。你在購買機車和辦理機車駕照時所有資訊都已記錄在交管所的資訊庫裡了。

    請遵章守紀,平安出行。

  • 2 # 容濟機電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應當強制報廢,從通知來看,你的應該還有機會在4月26日前辦理吧,應該還沒有正式滿足3個週期這個條件吧,如果你還想繼續使用,就要去檢驗一下了,如果你不想要了,當然就沒有必要檢驗了,請關注:容濟點火器

    如果強制報廢了,你就不能騎這個機車上路了,被逮到就麻煩大了,汽車駕照都可能會被吊銷。另外,要是出 交通意外的話,你會負全責,出事故了,保險什麼的基本上都不會有的了。

    強制報廢后,只要違章處理了,你登出成功了審駕照就沒事,你能審駕照就表示登出成功了。如果沒有登出成功,可能會影響你其他機動車上牌和年審,需要找個警察局朋友開個被盜證明去銷戶。

  • 3 # 送你一片樹葉

    關於這個事情是這樣的,根據廣西交警為您發的簡訊提示,您的普通機車己連讀3個檢驗週期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說明在強制報廢規定範圍之內,就沒有必要再檢驗了。即使檢驗合格了,超過了使用年限,也不能再繼續使用了。

    為什麼呢?因為您的機車現在己經失去了使用價值,再繼續使用也會給自己帶來很多的困擾。比如要經常更換零部件呀,比如讓交警查到會罰款扣留什麼的。再說,它的安全係數也會為您的出行帶來不利影響。本來我們買機車是為了出行便捷,我們不能因小失大,應該時時刻刻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再考慮別的。

    根據中國《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己註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等處理,並將報廢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出。

    第一,達到本規定使用年限的。正三輪機車使用12年,其他機車使用13年。

    第二,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技術控制後,向大氣排放汙染物或者噪音仍不符合國家標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第三,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週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的。透過以上對法規的瞭解,確定您的機車己符合了報廢標準的相關規定。國家制訂這些法律法規的目的也是為我們老百姓著想,是為了去除交通隱患,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為我們的幸福生活保駕護航。所以呢,建議您的機車不要在繼續使用了,儘快去作報廢。

    請您去的時候要帶齊證件,包括機車的前後車牌,你的身份證原件和影印件,行駛證正副本,還有車輛登記證書。將這些全部交到機車回收點,經過工作人員確認後,開個回收證明,然後交到車管所辦理登出手續就可以了。

  • 4 # 本人姓劉名兵

    首先祝悟空新年好, 久違了。至於機車強制報廢有三種概念; 1、達到使用年限或達到一定的行駛里程數強行報廢, 2、在使用過程中脫審(未按規定年檢)超過三個週期的則強制報廢。3、雖沒有達到使用年限,但在年檢中連續3次檢驗不合格的則強制報廢。另外,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以及當前《機車報廢標準暫行規定》,兩輪摩托和邊三輪機車的年限是8一10年, 累計行駛里程不超過10萬公里; 正三輪機車是7一9年,累計里程不超過8萬公里。其中雖已達到使用年限, 但車況較好,且檢驗也合格, 可延長使用年限, 但延長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也就是說正三輪機車最長使用年限為12年則強制報廢, 其它的機車最長使用年限為13年則強別報廢。由此來看, 如果你的機車已經達到保廢年限,但車況較好,檢驗合格,那麼仍然可以繼續使用, 否則就強制報廢。

  • 5 # 鍵盤車神老凱

    題主你好,三個週期沒有年檢,而且交管部門發信息提醒你了,如果你在提醒日期內去年審合格還是可以上路使用的,不過要處理一下過檢的違章和罰款,以及購買當年的交強險。當然如果你不想繼續使用了,建議還是去做個報廢銷戶手續。不然今後會影響名下其他機動車年審和駕照年審。

    如果心懷僥倖駕駛登出摩托上路後果也是很嚴重的,扣分罰款沒收車輛吊銷駕駛執照都是有可能的。根據相關法規駕駛逾期未檢驗車輛的駕駛人,將罰款200元記3分。駕駛報廢車輛的駕駛人將強制報廢吊銷駕駛證,並罰款2000元。

  • 6 # 做夢的車軲轆

    回答問題前我都是至少看三遍問題,然後找出關鍵詞解答。

    我想好多人搞不懂“強制報廢”這個詞,我們先要了解“強制報廢”這個含義,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後,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並由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燬,並將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車證上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出。

    所以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是無法進行審驗的,更不可能審驗合格了!問題中有必要檢驗嗎?改為還能檢驗嗎?更為確切。

    有些回答甚至沒搞明白“強制報廢”和“可以報廢”的區別,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是不允許上路的,而達到可以報廢標準的只要審驗合格可以上路行駛。既然問題是機車,我就以機車為例科普一下。

    機車強制報廢標準:

    正三輪機車使用12年,其他機車13年。

    機車可以報廢標準:

    正三輪機車行駛10萬km,其他機車行駛12萬km。

  • 7 # 騎行的BOY

    以上圖普通二輪機車為例,機車行駛證都會註明報廢日期(13年)。

    首先要明確一下機車達到強制報的條件,有以下幾點:

    1是累計行駛里程達到10萬公里的輕便二輪機車、輕便三輪機車、二輪機車和邊三輪機車,累計行駛里程達到8萬公里的正三輪機車;

    2、使用年限達到13年的輕便二輪機車、輕便三輪機車、二輪機車和邊三輪機車,使用年限達到12年的正三輪機車;

    3、車輛嚴重損壞,無法修復的(比如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無法修復);

    4、機車燃油消耗量超過國家《公告》規定20%的;

    5、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機動車執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6、經修理、調理或者採用排放控制技術後,排氣汙染物或噪音仍然超過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的。如果機車達到以上任何一個條件,都必須強制報廢。

    而且《道路安全法》規定駕駛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報廢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出售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應沒收違法所得,處銷售金額等額的罰款,同時對該報廢機動車輛實施強制報廢。得不償失啊!

    機車上一些零部件達到一定的使用壽命,會造成安全隱患,而且機械效能也大不如從前了,毛病不斷。所以為了安全起見,機車達到報廢期限就去申請報廢,再重新購買一臺新車,激情再出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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