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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躲在角落細數回憶288

    七出之條”具體指:

    一是不孝順父母;

    二是不生兒子;

    三是淫蕩;

    四是嫉妒;

    五是惡疾;

    六是長舌多話;

    七是偷盜。 “七出”一詞起於漢代,至今可見的最早文獻是漢代的《大戴禮記》,稱為“七去”、“七棄”。謂“婦有‘七去’:不順父母(此指公婆),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竊盜,去。”

  • 2 # 寧缺

    七出,七去(也稱七棄)是在中國古代的法律、禮制和習俗中,規定夫妻離婚所時所要具備的七種條件,當妻子符合其中一種條件時,丈夫及其家族便可以要求休妻(即離婚)。從其內容來看,主要是站在丈夫及其家族的角度並考量其利益,因此可說是對於妻子的一種壓迫。但另一方面在男性處於優勢地位的古代社會中,也使女性最低限度地免於任意被夫家拋棄的命運。

    七出一詞要到唐代以後才正式出現,但其內容則完全源自於漢代記載於《大戴禮記》的“七去”,又稱作“七棄”。七去的內容如下:

    一、“不順父母”

    亦即妻子不孝順丈夫的父母。大戴禮中所說的理由是“逆德”,在傳統中國,女性出嫁之後,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勝過自身父母,因此違背孝順的道德被認為是很嚴重的事。

    二、“無子”

    亦即妻子生不出兒子來,理由是“絕世”,在傳統中國,家族的延續被認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無法生出兒子來便使得這段婚姻失去意義。以《唐律》為例: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聽立庶以長。疏議據此認為四十九以下無子,未合出之。隨傳統中國“一夫一妻多妾制”的逐漸成熟,真正是以無子的原因而休妻的情形大為減少。

    三、“淫”

    亦即妻子與丈夫之外的男性發生性關係。理由是“亂族”,也就是認為淫會造成妻所生之子女來路或輩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緣的混亂。

    四、“妒”

    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亂家”,亦即認為妻子的兇悍忌妒會造成家庭不和,以及“夫為妻綱”這樣的理想夫妻關係的混亂,而許多看法中,更認為妻子對丈夫納妾的忌嫉有害於家族的延續。

    五、“有惡疾”

    指妻子患了嚴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參與祭祀,在傳統中國,參與祖先祭祀是每個家族成員重要的職責,因此妻有惡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雖然必定不只是祭祀,但仍以此為主要的理由。

    六、“口多言”

    指妻子太多話或說別人閒話。理由是“離親”,在傳統中國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輩分低的女性,被認為不應當多表示意見,而妻子作為一個從原本家族外進來的成員,多話就被認為有離間家族和睦的可能。

    七、“竊盜”

    即偷東西。理由是“反義”,即不合乎應守的規矩。

    七出內容與之類似,包括: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盜竊、妒忌、惡疾。

    整體來看,七出和七去的內容大多是以夫家整體家庭家族的利益為考量,凡是因為妻子的行為或身體狀況,不能符合於這個考量,夫家或丈夫就可以提出離婚。相較而言,妻子要主動提出離婚的義絕,條件就嚴苛得多了。

  • 3 # 風林火山459

    “七出之條”有以下七條:

    一是不孝順父母;

    二是不生兒子;

    三是淫蕩;

    四是嫉妒;

    五是惡疾;

    六是長舌多話;

    七是偷盜。

    這是一項維護夫權,維護家族利益的重要制度。

    在中國古代的婚姻中,只有丈夫才能夠主動解除婚姻關係,即休妻。相反的是妻子卻沒有這個權利。但是,古時法律也規定了三條不能休妻的原則:一是如果妻子的孃家已經沒有人了,就不能休妻;二是妻子曾經為公婆守孝三年,也不能休;三是丈夫從前貧賤現在富貴,就更不能休妻。這些限制性的條件,也反映出中國古代婚姻禮制中具有人道精神的一面。

  • 4 # 認真鍛鍊身體

    唐代將“七出”規條入律,當出不出和隨便棄妻都將受律法干預;並將七出順序改變為“無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盜竊、妒忌、惡疾”。

    清律改為:“無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惡疾、多言舌、盜竊”;而對犯淫僻的婦女沒有“三不去”的權變。

    “七出”次序的變化反映不同時代對婦女要求的標準不同。 父權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維護父家長的尊嚴和利益,娶媳婦事奉孝順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 孟子說過“娶妻為養”,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 順、孝、事的理想標準如《禮記?內則》所要求的,“婦事舅姑如事父母”,雞叫頭遍,媳婦起床梳洗到公婆處請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飯,沒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

    媳婦必須唯公婆之命是從,“三從”中的“從夫”,實際“夫”需以父母之命是聽;“四德”中的每條都與事奉孝順公婆的修養有關。

  • 5 # 鯤鵬翅展

    中國封建社會,對於婚姻制度,尤其是丈夫休妻,有著“七出之條”的規定。

    所謂“七出之條”,就是有七種情形,丈夫是可以不經過官府就直接把妻子休掉的:

    1、不順父母,為其逆德也;一一指兒媳不孝敬公婆,或婆媳關係處理不好,這違背孝道

    2、無子,為其絕世也;一一生不出兒子來,沒法傳宗接代,要斷香火

    3、淫,為其亂族也;一一作風有問題

    4、妒,為其亂家也;—一性格上有缺陷,不能容忍丈夫納妾

    5、有惡疾,為其不可以共粢盛也;一一得了重大疾病,尤其是不能一起參與祭祀祖先活動

    6、口多言,為其離親也;—一搬弄是非,挑撥離間,惹是生非者

    7、盜竊,為其反義也。——有手腳不乾淨的毛病者。

  • 6 # 使用者9909712206422

    在古時候,這是男方休妻的一個重要準則,只要女方滿足“七出”裡面的任何一條,那就隨時有被休棄的可能。

    它的起源,最早可以追溯到漢代,當時被稱為“七去”或“七棄”。到了唐朝的時候,我們最為熟悉的“七出”的叫法才正式出現了。可是你知道它具體是哪七條嗎?

    一、不順父母,指的是不孝順男方的父母。在中國古代,講究“出嫁從夫”,女性到了婆家就要少管孃家的事。在孝順老人上,對待丈夫的父母一定要遠超自己的父母才好,否則在當時可是違背道德的大錯呀。

    二、無子。人們常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個說法在古代更加的盛行,人們普遍認為,不能傳宗接代,那娶這個媳婦就沒什麼用處了。不過我感覺,在有了“一夫一妻多妾制”之後,這個理由就多用於男子“納妾”了吧。

    三、淫,指的妻子和除丈夫之外的人發生關係,其實就是現在所說的給男方戴“綠帽子”吧。這個理由不管在什麼時候,只要發生,但只有一個結果吧,畢竟沒有幾個男人受得了。

    四、妒,說的妻子好妒,會“亂家”。現在我們常常看到的什麼宮鬥呀,宅鬥呀,根本其實都是出於嫉妒心作祟。不過這也不能算是女子的錯吧,誰讓你拈花惹草的呢?要是女子不嫉妒,除非她不愛你。

    五、有惡疾,就是妻子患了重病,原因是“不可共粢盛”,是指不能一起參與祭祀。在傳統社會,一個家族是很重視祭祀祖先的,妻子患了重病就沒辦法參與這一活動了。除此,還會帶來其他的不便之處,所以男方可以選擇休妻。

    六、口多言,指妻子喜歡嚼舌根,說是非。其實這個毛病,在很多人身上都有的。只是在古代,女性的地位實在是太低了,被認為不該多言,否則有離間之嫌,不利於家庭和睦。

    七、偷盜。偷東西的行為,被認為是不合乎常理的。說明妻子的品行有問題,男子可以以此為由休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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