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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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馬志偉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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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敞懷沐浴海風
2021年酒駕的規定如下:
酒後駕駛,處以暫扣6個月駕駛證,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
之前曾因為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從嚴處罰,處以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同時吊銷駕駛證。
所以,勸廣大司機朋友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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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風太輕
回答:應該不是真的!2011年5月1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將醉酒駕車行為納入危險駕駛罪,追究駕駛人的刑事責任。目前,醉駕入刑已有十年。根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局釋出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規定,駕駛人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20毫克,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於80毫克為飲酒後駕車;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或等於80毫克為醉酒駕車。
所謂新規均為謠言!
1、小區停車、挪車,不算酒駕?
網傳:“酒後在小區停車不會受到處罰,但要保證小區是封閉的。”
闢謠: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因此,向社會開放通行的小區、單位內部道路、公共停車場、地下車庫等均屬於道路的範疇。只要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了物理上的位移,即可認為駕駛行為已經完成。
所以,在小區、停車場挪車的行為在刑法上也會被認定為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
2、緊急情況下,備個案就不算酒駕?
網傳:“遇到緊急情況,比如突發疾病或者其他意外時,需要開車送人去醫院急救,這個時候車主可以撥進行備案,就能開車送病人去醫院。”
闢謠:事實並非如此。公安交管部門表示沒有這個說法,處罰需要依據實際情況來判定。如發生在2018年的“酒駕送重病妻子就醫案”,經檢察機關判定車主構成緊急避險,不負刑事責任。但法官再三強調,“本案中發生的‘醉駕救人’,有其罕見的特殊性。”在現實當中,緊急避險要結合事發時的實際情況、當事人動機、行為後果等等綜合考量,一般適用情況極少。
在此提醒公眾,遇到緊急情況時,首先要遵守法律,第一時間向公安、衛生、消防救援等專業力量求助。
3、喝酒後車裡吹空調休息,被扣分罰款?
網傳:“很多車主因為在車內休息而被處罰。因為在新規實施前,只要車處於起步狀態,就會被判定為酒駕。比如開空調、開車載音響都算髮動車輛”。
闢謠:交警表示,如果僅僅只是飲酒後在車內休息,是不算酒駕的。但如果存在駕駛行為,造成車輛移動,如打火、放手剎等,一樣會被追究責任。
飲酒(醉駕)駕車交通違法犯罪行為的認定,要符合3個條件:
1.血液酒精含量達到一定數值標準,即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毫克、小於80毫克的為飲酒;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的為醉酒。
2.駕駛機動車。
3.上道路行駛。這裡需要說明的是,對於“駕駛”的行為,主要是指車輛啟動之後發生了物理位移。
文章圖片1
但是有一種情況
駕駛人朋友很容易忽略
那就是“隔夜酒駕”
睡醒=酒醒?
那麼
到底喝了酒多長時間
才不會被測出酒駕?
答案對每個人來說其實都不盡相同。由於每個人的酒精代謝能力、飲酒量、酒水種類等不同,體內酒精分解代謝的時間也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