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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悠悠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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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其其格2638
已經有戀愛多年的女友,為什麼還要相親,這是玩夠了,不想要了,想換一個?還是想女朋友彩禮少要一點,或者相親女少要一點,兩邊都捨不得,你還挺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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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晗baby
小芳和男友相愛五年了,兩年異地,三年同居,感情穩定。
隨著兩人年齡越來越大,雙方家長都在催促彼此趕緊結婚。
結婚無法逃脫的彩禮問題就成了橫在兩人中間的一道坎,小芳男友上門提親,本想著已經戀愛五年,且生米做成熟飯,雙方感情穩定,女友對他又異常依賴,應該不會提出要彩禮。
小芳父母怕女兒婚後會受欺負,向男方提出需要五萬彩禮,男友表示自己與小芳在一起後兩人基本都是月光族,拿不出五萬,一氣之下扔下女友回了家,並且質問小芳是不是非得要五萬彩禮才能和他結婚。
小芳表示父母要彩禮是希望給她一個保障,也是希望得到男方的重視,不想讓別人認為她那麼不值錢,一分錢彩禮不要白送給別人。
男友怒火中燒,覺得小芳對他都是虛情假意,與他在一起五年的感情難道還抵不過五萬彩禮?並且表示不可能給五萬彩禮,認為她家就是在賣女兒!雙方因為彩禮一事各執一詞,沒談攏,最後分道揚鑣!
雙方各自失去了聯絡,直到半年後共同的朋友告訴小芳,她前男友要結婚了,結婚物件是相親認識的女孩,彩禮八萬八!
小芳這時才明白,原來沒有五萬都是藉口,只不過是因為她與男友在一起五年,同甘共苦了五年,男友認為他們結婚天經地義,他已經把她當做他的私有財產,當有一天告訴他需要花五萬才能娶回家時,他內心不甘,也不願花錢。
她們五年的感情最終還是抵不過五萬塊錢,而相親不過兩個月的女孩卻能讓他心甘情願的給八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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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光頭強16678191
前幾天看到這樣一段話:一件衣服你免費穿了幾年,突然讓你花高價買下來,你覺得不划算。另一件衣服擺在你面前,同樣的價錢,你卻覺得無所謂。這樣合適嗎?
這個比喻不太恰當,但是意思差不多。戀愛多年該嘗的都嚐到了,但是讓自己掏錢給個名分,自己卻猶豫了。認識三個月也不知算不算一見鍾情,想換個口味試一試。兄弟,不厚道吧?
當然,不是當事人,未經他人苦,不勸他人善。不知兄弟是覺得不甘,還是受到了什麼阻撓,所以才會有此一問。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能在一起幾年也都熟悉了彼此,合不合適早都心中有數了。相較於相親認識的,不是說遇不到更好的,合不合適還是未知,從風險係數上說,後者還是大於前者的。
彩禮,是個讓人比較尷尬的事情,但是存在就要想辦法去面對。不能因為有這樣的事實,就覺得利益受到了損失。若愛,辦法肯定是有;若不愛,藉口也信手拈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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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龜蛇黃鶴
以彩禮多寡決定舍取,我覺得現有的兩個女人都不要娶,畢竟她們都要一筆彩禮。
如果不想給女人彩禮,還有更好的人選。或者找個不要彩禮的女人,或者找個倒帖彩禮的女人。
追求低成本婚姻,你不是第一人,也不是最後一人。要相信,別人能辦到的,自己也能辦到。
找女人結婚最完美莫過於,玩的女人越多越好,送的彩禮越少越好。
彩禮見證人品,彩禮檢驗感情。凡是有人品,有感情的婚姻,都不會有彩禮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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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小情緒713
既然有女友,為什麼還要相親,還拿來做對比,哪個女孩做你的女友也是挺不幸的,被當做備胎還不知道。
迴歸問題本身,如果是我我肯定會選擇女友,畢竟戀愛多年,又有感情,又相互瞭解彼此,就算別人要彩禮,也應該給,畢竟別人把青春都給了你,被你一個人獨享多年,一點兒彩禮算什麼。
相親三個月,又沒有感情,就提彩禮,我感覺沒必要談下去,彼此都不熟悉,萬一以後發現彼此不合適,但是又出了彩禮錢,那就後悔莫及了。
綜合考慮,我覺得還是娶多年的女友比較划算,也比較靠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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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Y先生
這個問題,我給大家兩個答案,大家看一下我們的故事(以下內容圖文無關):
曾經我一個朋友問我同樣一個問題戀愛多年的女友跟我談婚論嫁的時候,突然要出了對我家庭負擔非常重的彩禮,而此時媒人給你介紹了另一個物件,彩禮一樣,甚至更多,你會娶誰?
我的回答是我會娶深愛多年的女朋友。他當時飲下了一杯酒,苦笑著跟我說,我會娶另一個女孩。當時我問他原因,他沒告訴我,直到七年後,他成了一個四歲女孩的父親,而我成了一個獨自帶著兩歲女孩的單親爸爸。
我們再一次聚在一起,他遞給我一杯酒,我拒絕了,我告訴他,我女兒不喜歡我喝酒,我戒了。
他這一次又跟我談起這個問題,我說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這個問題,他同樣是飲下了一杯酒,告訴我:他很在乎跟前女友的感情,前女友明知道他付不起那樣的彩禮,還會提出那樣的要求,讓他覺得兩個人的感情其實並不深,完全可以用金錢來衡量。
當我問他,你現在的老婆,你們同樣沒有感情啊,那你為什麼會借錢也要給出一樣的彩禮,他笑得有些意味深長:正因為沒有感情,所以才可以用金錢來衡量。
結婚後,朋友車子寫的媳婦的名字,房子自己買的,也加了媳婦的名字,孩子的名字上加入了媳婦的姓,工資卡交給媳婦保管……
我們大家卻從來不覺得他媳婦管的特別嚴,平時給足了他面子,每個月菸酒茶糖的給著,也攢下了不少存款,在這次的疫情裡沒有傷筋動骨。他們一直過的很幸福。
他跟我說,如果前女友跟他在一起,他也會把一切給他前女友,可是,兩個人那麼多年的感情突然用金錢去衡量的時候,他是很受傷的。當時,他已經借好了錢錢想娶前女友,可是前女友一句話,讓他放棄了:我這一輩子不值這些錢嗎?沒有錢,我沒安全感,我媽也不會讓我嫁給你。
我們都知道她前女友後來嫁給了某4S店老闆的兒子,也如願拿到了更高的彩禮,婚後失去了對自己老公的掌控,老公在外面花天酒地,她自己帶著一對龍鳳胎在家帶孩子。去年買平板給女兒上網課時,我還曾遇到過她,過得甚是不如意。
這樣的遭遇或許是一種特例,並非具有參考價值,但是朋友給我的答案卻真正的觸動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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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秋實66227939560
你這個人對戀愛婚姻是不嚴肅的,有一個多年的女友,為什麼又去相親呢?你可能自認為條件很好,可以遊戲人生,多挑選女朋友,你不覺得這是對人不尊重,對愛情不忠誠不負責任嗎?如果你不喜歡戀愛多年的女友了,你應立即中上戀愛關係,再去相親才對!
關於彩禮和選擇,你心中到底愛誰?想娶誰?想和誰一生一世在一起?自己想清楚了,再自己作出決定,問別人得出的答案是:“你是渣男,你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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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我為癲狂
別問了,你就是個渣男。既然有了戀愛多年的女友,你還能去相親?而且為了二人彩禮一樣去猶豫。假如這位相親的女孩彩禮少個三塊兩塊的,你也可能義無反顧地拋棄戀愛多年的女友了,看見這樣的男人夠多渣了。如果她們二人知道你是這樣的心思,估計都不會願意嫁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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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使用者洪建文
一個是你戀愛多年的女友,一個是你相親三個月的女孩,這麼看來,你是同時和二個女孩在談戀愛,腳踏兩隻船。
這樣做不對吧,不管怎麼說,你有一個交往多年的女友,就不應該再去相親另外一個女孩。
為什麼這樣說,若是你不爰交往幾年的前女友,就應該早點提出來分手。
和前女友分手後,再去相親和已經有三個月的這個女孩,這樣做就無可厚非。
可是你和交往幾年的前女友都沒分手,又去相親這個和你交往三個月的女孩,說老實話,這樣做就太渣,太缺德。
雖然二個女孩都要一樣多的彩禮,但是:”你想過沒有,不管你選哪一個女孩,都會傷到另一個女孩。
這是無形中的傷害,欺騙人家,人家還不知道,是真正的男人,有良心的男人,就不會這麼做。
做事要有始有終,把事了結乾淨了,再從新開始不遲。
而不是像你這樣,和前女友還沒分手,又去相親下一個女孩,是不是同時在欺騙二個女孩,當然是,不負責任。
所以說,我奉勸你,人要講點良心,講點道德,畢竟你和前女友交往幾年了。
人家跟了你這麼久,都有感情了,不娶人家是說不過去的,傷人家心。
而且人家怎麼看你,覺得你就是個薄情寡義之人,幾年感情敵不過你相親三個月的女友。
我認為你還是娶前女友為好,現在相親三個月的女友和你時間短,沒感情。
不如趁早找個理由分了,對相親三個月的女友也沒多大傷害,時間久了就很難說了,你看我說得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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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孤獨行者Q
1覺得女友條件不如相親女生好
在感情中,男人大部分都是理性的,女性則感性比較多。他寧願花大價錢娶認識不到一個月,透過相親認識的女生,而不是有著多年情感基礎的女友。這件事情絕大多數情況是相戀多年的女友條件沒有相親的女生好,並且在他的價值觀裡,事業>愛情。面對現實,面對利害關係,他選擇屈服,選擇忽略你帶給他的情感價值,既然你成為他的結婚物件對他並無太大利益,自然會選擇相親物件。
人都是很現實的,男人也好,女人也罷。愛情也都是建立在物質的基礎上。與其辛辛苦苦打拼個十年,可能終生碌碌無為,不如直接選擇對自己事業有幫助的一方,為自己的人生提前鋪好“臺階”。換句話說,做出這樣的選擇也就是選擇了利益,而不是選擇了愛情。這種婚姻在某種程度上也是“互利互惠”的關係。
2認為多年的愛情不能用金錢來衡量
男生會覺得跟一個在一起很久的女生,如果結婚的話,是因為愛情,而不是為了一場交易。所以對於女生索要彩禮,不能夠接受,認為你是為了錢才跟他結婚,覺得多年的感情在那一剎那受到了質疑,覺得你不那麼愛他了,兩個人在一起感情變質了,不純粹了。
再者談了幾年之後,男生會根據女生現在的態度來判斷以後對方將來是否會一直索取。如果女生只懂索求卻不懂得如何回報,儘管他出了彩禮錢,結婚以後還會有更多需要他出錢出力的地方,就像一個“無底洞”,投入金錢,卻得不到任何回報。
而相親在一起的女生,認識的時間不長,有一定的未來期望價值,可能她是個懂得付出的人,會減輕他各方的壓力。兩人相處也會慢慢地產生感情,甚至演變成愛情。
3他並沒有那麼愛女友
長達數年的戀愛關係,對方卻不曾提起娶你,甚至將彩禮作為藉口而拋棄你。這種情況基本上就是隻想跟你“玩玩”,如果真的要下一個定義的話,那就是不愛了。當他想穩定下來的時候,就尋找有利的資源,掛上婚姻的頭銜,進行資源合併。
真正的愛情考驗,不在戀愛的時候,而是在與現實碰撞時,才體現出來。如果他很愛你,會想方設法跟你結婚,而不是拖拖拉拉,到處找各種藉口。戀愛幾年並不能說你們的愛情就堅如磐石,常年“戀愛長跑”卻無法走入婚姻,並不是現實因素限制了他,而是他本身想不想的問題。
婚姻不是商品,不能用來估價和拍賣。七月覺得對於彩禮這件事,其實可有可無。如果是家庭規矩,一定要提出的話,也應該在對方經濟能力承受範圍之內,超出太多不僅傷了雙方感情,還會讓兩方家庭都為難。畢竟誰也不想因為彩禮而鬧得不愉快,揹負上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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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關山楓葉
腳踏兩隻船,最好兩都要,省得見異思遷。
娶了這個吝惜那個?要了那個,又後悔沒娶她?太難挑選了?
回覆列表
先不管這個戀愛多年的女友要的彩禮合不合理,從你自己的角度,戀愛的時候還去相親,說明你很渣,或者根本就不愛,所以不管你和不和相親的結婚,請一定不要去害前女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