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約
52張牌平均分配,每人13張;打牌時,一方出牌,另外三方跟著出一張,出完一輪勝方將該張牌豎著放,反方橫著放,每贏一輪稱為得一墩。定約以6墩為本底墩數,6墩以上的牌方可算作贏墩。如果玩家做4H定約(紅桃為將牌的四階定約),取到10(6+4)墩牌以上才算完成。如果沒有達到足夠的墩數,則稱為宕了,會被罰分。離定約差幾墩就稱為宕幾墩。比如南北方做5NT定約,最後拿了8墩牌,則稱為宕3(5+6-8=3)墩。
當定約確定以後,由定約方首先叫出定約花色的人主打,他被稱為莊家。他的同伴稱為明手。
成局獎分
橋牌規則規定,定約基本分達100分以上者方算成局,否則為未成局。未成局只獎50分。成局獎分在無局時是300分,有局時是500分。也就是說,要想成局,在雙方沒有加倍的情況下,梅花和方片必須定約到5階以上,即拿足11墩牌;紅桃和黑桃只需定約到4階,即拿到10墩就行了。除了有將定約以外,橋牌中還有無將定約(No Trump),即打無主牌,這種定約第一墩為40分,第二墩以後均為30分,也就是說,無將定約達3副時,即拿到9墩牌時便成局了。
滿貫:叫到並打成6階定約稱為小滿貫(Small(Little)Slam),除獎勵成局獎分外,無局額外獎勵500分,有局額外獎勵750分。
叫到並打成7階定約稱為大滿貫(Grand Slam),除獎勵成局獎分外,無局時額外獎勵1000分,有局時額外獎勵1500分。
叫牌
發牌之後出牌之前要進行叫牌。叫牌要用特定的符號和用語來進行。按規定由發牌者首先叫牌(通常是北,以後輪換),根據牌點的高低,發牌者可叫也可不叫,此後,再由他的下家(左方)叫牌,依次順時針輪流進行。如果四家全都不叫,這副牌記為雙方零分,開始打下一局牌。
當一家開叫後,任何一家可以根據花色類別的次序在更高水平上爭叫,只要在前一家同類墩數上叫更高一個數或在更高一類(花色或無將)上叫同一墩數均可。類別的排列如下,無將(最高)、黑桃、紅桃、方片、梅花(最低),所以叫一個黑桃比叫一個紅桃高,叫二個梅花比叫一個無將高。直到三家不叫表示承認為止。叫得最高的那個花色就是將牌花色(或無將),而該級別的數字就是定約的水平,兩者合稱定約。叫牌的目的是使同伴之間互通牌情,以便找到最佳定約,或者干擾對方選擇出最有利的定約,以此達到戰勝敵方的目的。
在叫牌過程中,後一位叫牌者所叫的內容必須在花色或數量上超過前一位叫牌者所叫的內容。例如北開叫1NT,東爭叫2H,南持梅花套,必須應 3C;西支援同伴,叫3H即可。局況:為了給遊戲的雙方創造較為複雜的形勢,從而讓牌手能夠更好地發揮出自己的水平,橋牌活動特意設定了“局況”這一關目。有局的一方勝則多得分,敗則多輸分,而無局的一方則又可以利用敗了輸分少這一條件與對方競爭。有局方和無局方的不同獎分和罰分將在下面論述。
橋牌的有局和無局是人為規定的,不可變更。通常,人們用EW代表東西有局, NS代表南北有局,B代表雙方有局,“-”代表雙方無局。定約:所謂定約,是指經過叫牌最後由一方確定經另一方同意的一個叫牌級數協定。確定定約的一方稱定約方,其宗旨是要完成定約;同意的一方稱防守方,其目標是擊垮敵方的定約。
定約分有將定約和無將定約兩種。有將定約是確定某一花色為將牌。將牌除可以在本花色中贏墩外,還可以將吃其他三門花色(假如沒有這門花色的話)。
無將定約就是沒有將牌的定約,其輸贏只根據同一花色中每一張牌的大小來確定(假如使用者沒有這門花色,只好出其他花色,這稱為墊牌,不論大小,都不能贏墩)。
加倍
加倍是叫牌過程中經常出現的一個名詞,分為技術性和懲罰性。它的原意(即懲罰性)為防守方的一家認為定約方的定約肯定會被己方擊敗,他就叫“加倍”以示懲罰。如果定約方認為防守方加倍不合理並認為自己能夠完成定約,定約方可以再加倍以增加懲罰。
加倍的含義已經被引申為各種意義,不再單獨作為懲罰而用。如定約方對防守方所叫的“加倍”不以為然,相信己方仍有把握完成定約時,可叫“再加倍”來懲罰加倍方。再加倍定約,定約方的得失分均按四倍(基本分乘以4)計算。加倍的符號用“x”表示,再加倍的符號用“xx”表示。
綜上所述,加倍和再加倍與定約人的定約得失分密切相關,尤其是本來不夠成局(基本分不足100分)的定約,加倍或再加倍後而達到成局時,得分相差會超過500分,失分相差一倍。因此使用加倍及再加倍都要特別慎重。
技術性加倍是防守最為複雜的一種方法,技術性加倍又分為很多種,常見的有12種:技術性加倍,應叫性加倍,支援性加倍,負加倍,金魚草加倍等。
打牌
一個定約(無將或有將)在叫牌時被確定之後,防守方位於莊家左邊的一家稱為首攻人,由他來打出第一張牌。首攻人的下家在首攻之後將自己的牌全部攤開,按同花色擺成四列,此家稱為明手。明手的對家是莊家(又稱定約人、定約者、暗手),他負責打明、暗兩手的牌。明手出牌後,就輪到首攻人的同伴出牌,最後輪到定約人出牌。至此,桌上共有四張出過的牌,每家一張,稱為一墩牌。每家必須隨出牌者出同花色的牌,如手中已無這門花色,則可用將牌(任何一張將牌都大於其他花色的牌)將吃或墊掉一張閒牌。在一墩牌裡,如果有將牌,則最大的將牌是贏牌。第二輪的出牌由贏得第一墩的那家先出,其它仍依順時針方向出牌,直至十三張牌全部出完。
定約
52張牌平均分配,每人13張;打牌時,一方出牌,另外三方跟著出一張,出完一輪勝方將該張牌豎著放,反方橫著放,每贏一輪稱為得一墩。定約以6墩為本底墩數,6墩以上的牌方可算作贏墩。如果玩家做4H定約(紅桃為將牌的四階定約),取到10(6+4)墩牌以上才算完成。如果沒有達到足夠的墩數,則稱為宕了,會被罰分。離定約差幾墩就稱為宕幾墩。比如南北方做5NT定約,最後拿了8墩牌,則稱為宕3(5+6-8=3)墩。
當定約確定以後,由定約方首先叫出定約花色的人主打,他被稱為莊家。他的同伴稱為明手。
成局獎分
橋牌規則規定,定約基本分達100分以上者方算成局,否則為未成局。未成局只獎50分。成局獎分在無局時是300分,有局時是500分。也就是說,要想成局,在雙方沒有加倍的情況下,梅花和方片必須定約到5階以上,即拿足11墩牌;紅桃和黑桃只需定約到4階,即拿到10墩就行了。除了有將定約以外,橋牌中還有無將定約(No Trump),即打無主牌,這種定約第一墩為40分,第二墩以後均為30分,也就是說,無將定約達3副時,即拿到9墩牌時便成局了。
滿貫:叫到並打成6階定約稱為小滿貫(Small(Little)Slam),除獎勵成局獎分外,無局額外獎勵500分,有局額外獎勵750分。
叫到並打成7階定約稱為大滿貫(Grand Slam),除獎勵成局獎分外,無局時額外獎勵1000分,有局時額外獎勵1500分。
當定約確定以後,由定約方首先叫出定約花色的人主打,他被稱為莊家。他的同伴稱為明手。
叫牌
發牌之後出牌之前要進行叫牌。叫牌要用特定的符號和用語來進行。按規定由發牌者首先叫牌(通常是北,以後輪換),根據牌點的高低,發牌者可叫也可不叫,此後,再由他的下家(左方)叫牌,依次順時針輪流進行。如果四家全都不叫,這副牌記為雙方零分,開始打下一局牌。
當一家開叫後,任何一家可以根據花色類別的次序在更高水平上爭叫,只要在前一家同類墩數上叫更高一個數或在更高一類(花色或無將)上叫同一墩數均可。類別的排列如下,無將(最高)、黑桃、紅桃、方片、梅花(最低),所以叫一個黑桃比叫一個紅桃高,叫二個梅花比叫一個無將高。直到三家不叫表示承認為止。叫得最高的那個花色就是將牌花色(或無將),而該級別的數字就是定約的水平,兩者合稱定約。叫牌的目的是使同伴之間互通牌情,以便找到最佳定約,或者干擾對方選擇出最有利的定約,以此達到戰勝敵方的目的。
在叫牌過程中,後一位叫牌者所叫的內容必須在花色或數量上超過前一位叫牌者所叫的內容。例如北開叫1NT,東爭叫2H,南持梅花套,必須應 3C;西支援同伴,叫3H即可。局況:為了給遊戲的雙方創造較為複雜的形勢,從而讓牌手能夠更好地發揮出自己的水平,橋牌活動特意設定了“局況”這一關目。有局的一方勝則多得分,敗則多輸分,而無局的一方則又可以利用敗了輸分少這一條件與對方競爭。有局方和無局方的不同獎分和罰分將在下面論述。
橋牌的有局和無局是人為規定的,不可變更。通常,人們用EW代表東西有局, NS代表南北有局,B代表雙方有局,“-”代表雙方無局。定約:所謂定約,是指經過叫牌最後由一方確定經另一方同意的一個叫牌級數協定。確定定約的一方稱定約方,其宗旨是要完成定約;同意的一方稱防守方,其目標是擊垮敵方的定約。
定約分有將定約和無將定約兩種。有將定約是確定某一花色為將牌。將牌除可以在本花色中贏墩外,還可以將吃其他三門花色(假如沒有這門花色的話)。
無將定約就是沒有將牌的定約,其輸贏只根據同一花色中每一張牌的大小來確定(假如使用者沒有這門花色,只好出其他花色,這稱為墊牌,不論大小,都不能贏墩)。
加倍
加倍是叫牌過程中經常出現的一個名詞,分為技術性和懲罰性。它的原意(即懲罰性)為防守方的一家認為定約方的定約肯定會被己方擊敗,他就叫“加倍”以示懲罰。如果定約方認為防守方加倍不合理並認為自己能夠完成定約,定約方可以再加倍以增加懲罰。
加倍的含義已經被引申為各種意義,不再單獨作為懲罰而用。如定約方對防守方所叫的“加倍”不以為然,相信己方仍有把握完成定約時,可叫“再加倍”來懲罰加倍方。再加倍定約,定約方的得失分均按四倍(基本分乘以4)計算。加倍的符號用“x”表示,再加倍的符號用“xx”表示。
綜上所述,加倍和再加倍與定約人的定約得失分密切相關,尤其是本來不夠成局(基本分不足100分)的定約,加倍或再加倍後而達到成局時,得分相差會超過500分,失分相差一倍。因此使用加倍及再加倍都要特別慎重。
技術性加倍是防守最為複雜的一種方法,技術性加倍又分為很多種,常見的有12種:技術性加倍,應叫性加倍,支援性加倍,負加倍,金魚草加倍等。
打牌
一個定約(無將或有將)在叫牌時被確定之後,防守方位於莊家左邊的一家稱為首攻人,由他來打出第一張牌。首攻人的下家在首攻之後將自己的牌全部攤開,按同花色擺成四列,此家稱為明手。明手的對家是莊家(又稱定約人、定約者、暗手),他負責打明、暗兩手的牌。明手出牌後,就輪到首攻人的同伴出牌,最後輪到定約人出牌。至此,桌上共有四張出過的牌,每家一張,稱為一墩牌。每家必須隨出牌者出同花色的牌,如手中已無這門花色,則可用將牌(任何一張將牌都大於其他花色的牌)將吃或墊掉一張閒牌。在一墩牌裡,如果有將牌,則最大的將牌是贏牌。第二輪的出牌由贏得第一墩的那家先出,其它仍依順時針方向出牌,直至十三張牌全部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