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意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檔案精神,堅持立德樹人,力求解決“唯分數論”的不良傾向,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建立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維護教育公平。

《實施意見》有哪些重點
一起來看看
考試
模式
《實施意見》將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列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各學科考試時間依據“學完即考”的原則確定。成績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避免過度競爭、分分計較;按負擔適度、文理兼顧原則選取部分考試科目納入錄取計分,沒有納入總成績的科目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反映和體現。
考試性質
實行初中畢業考試、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統稱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核結果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考試科目
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7~9年級)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資訊科技等13個科目。
考試內容
嚴格按照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7~9年級),科學確定各學科考試命題內容,提高命題質量。
試題體現立德樹人根本要求,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注重學生的科學素養、人文素質和實踐能力,增強基礎性和綜合性,著重考核學生掌握學科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寬度和廣度,試題試卷整體難度適當,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杜絕偏題、怪題;增強應用性,注重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和科技發展等的聯絡,側重考核學生在真實情境中發現問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創新性,增加探究性和開放性試題的比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考試方式
各科考試結合學科特點,以筆試為主,探索現場測試、口試、實踐考察、實驗操作和計算機輔助測試等多種方式。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等科目採取筆試的考試方式;
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主要採取現場測試的考試方式;
音樂、美術、資訊科技考試採用計算機輔助測試的考試方式;
逐步探索英語聽說考試,從2021年起入學的初一學生實施英語聽說考試,代替英語聽力考試。
考試時間
各學科考試時間依據《課程方案》和“學完即考”的原則確定,一般安排在學年(期)末進行,學生按《課程標準》修完某學科後,方可取得該科目的考試資格,其中由省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時間由省確定。
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
音樂、美術、資訊科技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歷史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
體育與健康考試單獨組織實施。
成績呈現
考試成績採用分數、等級兩種形式呈現。其中: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物理(筆試部分)、化學(筆試部分)、歷史、地理、生物(筆試部分)、體育與健康以分數形式呈現;
其他科目(含理化生實驗操作)以等級形式呈現。
招生
辦法
《實施意見》改革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是改革時間進度安排。從2020年入學的七年級新生開始全面實施,到2023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
二是在現有8個錄取計分科目的基礎上,自2023年起,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與錄取掛鉤,報考提前批學校必須達到3個C級或以上。
三是從2024年起英語科聽力部分改為單設聽說考試,道德與法治、歷史科各按卷面分值60%的比例計入總分。
錄取計分科目設定
四是綜合素質評價用於錄取,沿用國家示範性高中錄取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不低於B等級;錄取投檔考生總分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優先錄取。
五是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方面,進一步擴大中高職貫通(含三二分段)試點院校的招生規模,按普職比大體相當合理引導學生有序分流。
六是公辦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以內,結合學生的中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進行錄取。
七是優質高中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比例維持50%,執行省教育廳要求,增加從2023年起名額分配(指標到校)招生不設“限制性”分數線內容。
教學
要求
《實施意見》
對綜合素質評價、考試招生管理、
初中教學管理等作了如下要求
意見要求
《實施意見》規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多維度視角對學生的成長進行記載與體現,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從初一開始登記,貫穿初中3年。
《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考試招生管理。深入推進“Sunny工程”,完善公開透明的考試招生工作體系,加強考試招生工作隊伍的廉政建設。公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不得無計劃招生和超計劃招生。規範成績釋出機制,不得炒作考試“狀元”和升學率。取消國家規定以外的所有地方性鼓勵性加分專案,規範執行國家規定的特殊群體等加分政策。保障進城務工和港澳人員隨遷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權利。
《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初中教學管理。一是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二是深化課程改革,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學習壓力。三是加強教學條件保障,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隊伍的培養和培訓,在設施裝置、師資配備等方面積極創造條件,滿足教學需要。四是逐步推進體育美育評價改革,加強學校體育美育勞動教育。
《實施意見》充分發揮了正確導向的作用,落實了國家、省的改革要求,符合我市教育教學改革和考試招生工作的實際,有利於進一步深化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利於促進初中學生全面健康成長,有利於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高水平高質量普及。
《實施意見》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的檔案精神,堅持立德樹人,力求解決“唯分數論”的不良傾向,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和健康成長,建立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維護教育公平。

《實施意見》有哪些重點
一起來看看

考試
模式

《實施意見》將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全部科目列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各學科考試時間依據“學完即考”的原則確定。成績採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避免過度競爭、分分計較;按負擔適度、文理兼顧原則選取部分考試科目納入錄取計分,沒有納入總成績的科目在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反映和體現。
考試性質
實行初中畢業考試、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統稱為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核結果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
考試科目
涵蓋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7~9年級)規定的全部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資訊科技等13個科目。

考試內容
嚴格按照國家《義務教育課程標準》(7~9年級),科學確定各學科考試命題內容,提高命題質量。
試題體現立德樹人根本要求,以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為根本,注重學生的科學素養、人文素質和實踐能力,增強基礎性和綜合性,著重考核學生掌握學科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寬度和廣度,試題試卷整體難度適當,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杜絕偏題、怪題;增強應用性,注重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和科技發展等的聯絡,側重考核學生在真實情境中發現問題、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創新性,增加探究性和開放性試題的比例,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考試方式
各科考試結合學科特點,以筆試為主,探索現場測試、口試、實踐考察、實驗操作和計算機輔助測試等多種方式。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生物等科目採取筆試的考試方式;
理化生實驗操作、體育與健康主要採取現場測試的考試方式;
音樂、美術、資訊科技考試採用計算機輔助測試的考試方式;
逐步探索英語聽說考試,從2021年起入學的初一學生實施英語聽說考試,代替英語聽力考試。

考試時間
各學科考試時間依據《課程方案》和“學完即考”的原則確定,一般安排在學年(期)末進行,學生按《課程標準》修完某學科後,方可取得該科目的考試資格,其中由省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時間由省確定。
地理、生物(含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八年級下學期;
音樂、美術、資訊科技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上學期;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含實驗操作)、化學(含實驗操作)、歷史考試安排在九年級下學期。
體育與健康考試單獨組織實施。

成績呈現
考試成績採用分數、等級兩種形式呈現。其中:
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物理(筆試部分)、化學(筆試部分)、歷史、地理、生物(筆試部分)、體育與健康以分數形式呈現;
其他科目(含理化生實驗操作)以等級形式呈現。
招生
辦法

《實施意見》改革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是改革時間進度安排。從2020年入學的七年級新生開始全面實施,到2023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
二是在現有8個錄取計分科目的基礎上,自2023年起,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與錄取掛鉤,報考提前批學校必須達到3個C級或以上。
三是從2024年起英語科聽力部分改為單設聽說考試,道德與法治、歷史科各按卷面分值60%的比例計入總分。

錄取計分科目設定
四是綜合素質評價用於錄取,沿用國家示範性高中錄取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不低於B等級;錄取投檔考生總分相同時,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優先錄取。
五是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方面,進一步擴大中高職貫通(含三二分段)試點院校的招生規模,按普職比大體相當合理引導學生有序分流。
六是公辦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以內,結合學生的中考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進行錄取。
七是優質高中學校招生名額分配比例維持50%,執行省教育廳要求,增加從2023年起名額分配(指標到校)招生不設“限制性”分數線內容。
教學
要求

《實施意見》
對綜合素質評價、考試招生管理、
初中教學管理等作了如下要求

意見要求
《實施意見》規定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從多維度視角對學生的成長進行記載與體現,結合教育教學實際,細化和完善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5個方面的評價內容和要求,從初一開始登記,貫穿初中3年。
《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考試招生管理。深入推進“Sunny工程”,完善公開透明的考試招生工作體系,加強考試招生工作隊伍的廉政建設。公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不得無計劃招生和超計劃招生。規範成績釋出機制,不得炒作考試“狀元”和升學率。取消國家規定以外的所有地方性鼓勵性加分專案,規範執行國家規定的特殊群體等加分政策。保障進城務工和港澳人員隨遷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權利。
《實施意見》進一步強化初中教學管理。一是嚴格落實義務教育課程方案,開齊開足國家規定的各門課程。二是深化課程改革,轉變人才培養觀念,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和教學方法,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學習壓力。三是加強教學條件保障,加強初中學校校長和教師隊伍的培養和培訓,在設施裝置、師資配備等方面積極創造條件,滿足教學需要。四是逐步推進體育美育評價改革,加強學校體育美育勞動教育。
《實施意見》充分發揮了正確導向的作用,落實了國家、省的改革要求,符合我市教育教學改革和考試招生工作的實際,有利於進一步深化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有利於促進初中學生全面健康成長,有利於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和高中階段教育高水平高質量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