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身攜帶物品尺寸不超過20釐米X30釐米X40釐米,重量不超過 5公斤。托執行李尺寸不超過40釐米X60釐米X100釐米。
每位旅客有20kg免費托執行李額度,超過20kg部分需要按全價機票的1.5%繳納超重行李費。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規定
第三十七條 托執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釦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並應符合下列條件,否則,承運人可以拒絕收運: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須加鎖;
(二)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五)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托執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釐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徵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託運。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釐米。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
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釐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執行李託運。
第三十八條 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託運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兩個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辦理行李託運手續,其免費行李額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價等級標準合併計算。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按適用的國際航線免費行李額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關於托執行李的其他規定
第三十九條 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執行李。承運人應在客票及行李票上註明托執行李的件數和重量。承運人一般應在航班離站當日辦理乘機手續時收執行李;如團體旅客的行李過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託運時,可與旅客約定時間、地點收運。
承運人對旅客託運的每件行李應栓掛行李牌,並將其中的識別聯交給旅客。經承運人同意的自理行李應與托執行李合併計重後,交由旅客帶入客艙自行照管,並在行李上栓掛自理行李牌。不屬於行李的物品應按貨物託運,不能作為行李託運。
第四十條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飛機載量允許的情況下,應與旅客同機運送。旅客應對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費,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經濟艙票價的1.5%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
第四十一條 承運人為了運輸安全,可以會同旅客對其行李進行檢查;必要時,可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檢查。如果旅客拒絕接受檢查,承運人對該行李有權拒絕運輸。
第四十二條 旅客的托執行李,應與旅客同機運送,特殊情況下不能同機運送時,承運人應向旅客說明,並優先安排在後續的航班上運送。
第四十三條 旅客的托執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時,可辦理行李的宣告價值。承運人應按旅客宣告的價值中超過本條第一款規定限額部分的價值的5%收取宣告價值附加費。金額以元為單位。托執行李的宣告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宣告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000元。如承運人對宣告價值有異議而旅客又拒絕接受檢查時,承運人有權拒絕收運。
第四十四條 小動物是指家庭飼養的貓、狗或其他小動物。小動物運輸,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旅客必須在定座或購票時提出,並提供動物檢疫證明,經承運人同意後方可託運。旅客應在乘機的當日,按承運人指定的時間,將小動物自行運到機場辦理託運手續。 裝運小動物的容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防止小動物破壞、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損傷旅客、行李或貨物。
(二)保證空氣流通,不致使小動物窒息。
(三)能防止糞便滲溢,以免汙染飛機、機上裝置及其他物品。旅客攜帶的小動物,除經承運人特許外,一律不能放在客艙內運輸。小動物及其容器的重量應按逾重行李費的標準單獨收費。
第四十五條 外交信袋應當由外交信使隨身攜帶,自行照管。根據外交信使的要求,承運人也可以按照托執行李辦理,但承運人只承擔一般托執行李的責任。外交信使攜帶的外交信袋和行李,可以合併計重或計件,超過免費行李額部分,按照逾重行李的規定辦理。
外交信袋運輸需要佔用座位時,必須在訂座時提出,並經承運人同意。外交信袋佔用每座位的重量限額不得超過75公斤,每件體積和重量的限制與行李相同。佔用座位的外交信袋沒有免費行李額,運費按下列兩種辦法計算,取其高者:
(一)根據佔用座位的外交信袋實際重量,按照逾重行李費率計算運費;
(二)根據佔用座位的外交信袋佔用的座位數。按照運輸起訖地點之間,與該外交信使所持客票票價級別相同的票價計算運費。
參考資料:
隨身攜帶物品尺寸不超過20釐米X30釐米X40釐米,重量不超過 5公斤。托執行李尺寸不超過40釐米X60釐米X100釐米。
每位旅客有20kg免費托執行李額度,超過20kg部分需要按全價機票的1.5%繳納超重行李費。
根據《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規定
第三十七條 托執行李必須包裝完善、鎖釦完好、捆紮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壓力,能夠在正常的操作條件下安全裝卸和運輸,並應符合下列條件,否則,承運人可以拒絕收運: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須加鎖;
(二)兩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籃、網兜、草繩、草袋等不能作為行李的外包裝物;
(五)行李上應寫明旅客的姓名、詳細地址、電話號碼。托執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過50公斤,體積不能超過40×60×100釐米,超過上述規定的行李,須事先徵得承運人的同意才能託運。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過10公斤,體積每件不超過20×40×55釐米。隨身攜帶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為限。
持頭等艙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隨身攜帶兩件物品。每件隨身攜帶物品的體積均不得超過20×40×55釐米。超過上述重量、件數或體積限制的隨身攜帶物品,應作為托執行李託運。
第三十八條 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包括託運和自理行李):持成人或兒童票的頭等艙旅客為40公斤,公務艙旅客為30公斤,經濟艙旅客為20公斤。持嬰兒票的旅客無免費行李額。
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兩個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辦理行李託運手續,其免費行李額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價等級標準合併計算。構成國際運輸的國內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費行李額按適用的國際航線免費行李額計算。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民用航空旅客行李運輸規則》關於托執行李的其他規定
第三十九條 旅客必須憑有效客票托執行李。承運人應在客票及行李票上註明托執行李的件數和重量。承運人一般應在航班離站當日辦理乘機手續時收執行李;如團體旅客的行李過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託運時,可與旅客約定時間、地點收運。
承運人對旅客託運的每件行李應栓掛行李牌,並將其中的識別聯交給旅客。經承運人同意的自理行李應與托執行李合併計重後,交由旅客帶入客艙自行照管,並在行李上栓掛自理行李牌。不屬於行李的物品應按貨物託運,不能作為行李託運。
第四十條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飛機載量允許的情況下,應與旅客同機運送。旅客應對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費,逾重行李費率以每公斤按經濟艙票價的1.5%計算,金額以元為單位。
第四十一條 承運人為了運輸安全,可以會同旅客對其行李進行檢查;必要時,可會同有關部門進行檢查。如果旅客拒絕接受檢查,承運人對該行李有權拒絕運輸。
第四十二條 旅客的托執行李,應與旅客同機運送,特殊情況下不能同機運送時,承運人應向旅客說明,並優先安排在後續的航班上運送。
第四十三條 旅客的托執行李,每公斤價值超過人民幣50元時,可辦理行李的宣告價值。承運人應按旅客宣告的價值中超過本條第一款規定限額部分的價值的5%收取宣告價值附加費。金額以元為單位。托執行李的宣告價值不能超過行李本身的實際價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宣告價值最高限額為人民幣8000元。如承運人對宣告價值有異議而旅客又拒絕接受檢查時,承運人有權拒絕收運。
第四十四條 小動物是指家庭飼養的貓、狗或其他小動物。小動物運輸,應按下列規定辦理:
旅客必須在定座或購票時提出,並提供動物檢疫證明,經承運人同意後方可託運。旅客應在乘機的當日,按承運人指定的時間,將小動物自行運到機場辦理託運手續。 裝運小動物的容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能防止小動物破壞、逃逸和伸出容器以外損傷旅客、行李或貨物。
(二)保證空氣流通,不致使小動物窒息。
(三)能防止糞便滲溢,以免汙染飛機、機上裝置及其他物品。旅客攜帶的小動物,除經承運人特許外,一律不能放在客艙內運輸。小動物及其容器的重量應按逾重行李費的標準單獨收費。
第四十五條 外交信袋應當由外交信使隨身攜帶,自行照管。根據外交信使的要求,承運人也可以按照托執行李辦理,但承運人只承擔一般托執行李的責任。外交信使攜帶的外交信袋和行李,可以合併計重或計件,超過免費行李額部分,按照逾重行李的規定辦理。
外交信袋運輸需要佔用座位時,必須在訂座時提出,並經承運人同意。外交信袋佔用每座位的重量限額不得超過75公斤,每件體積和重量的限制與行李相同。佔用座位的外交信袋沒有免費行李額,運費按下列兩種辦法計算,取其高者:
(一)根據佔用座位的外交信袋實際重量,按照逾重行李費率計算運費;
(二)根據佔用座位的外交信袋佔用的座位數。按照運輸起訖地點之間,與該外交信使所持客票票價級別相同的票價計算運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