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不給交社保後果有多嚴重
有人說,不交社保省錢啊,本來工資就不多,扣完社保就更少了,不交社保到還能多發點工資。
要知道,社保費可不是你一個人交的,是單位和你共同承擔的,而且單位交的比例比你自己交的還要多!拿北京地區為例,單位交的一般是你自己交的3倍!當然社保的繳費比例各個地區是不一樣的。
舉個例子,工資5000,座標北京,假設繳納社保,個人繳納社保的總比例是10.2%,也就是510元。而單位給你繳納的總比例是32.3%,也就是1615元!
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給你較社保,雖然你每個月可以多“得”510元,但是單位卻為此省下了1615元!而這部分錢本來也是你應得的!
首先社保扣的個人部分主要是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而個人這部分分別計入了養老的個人賬戶和醫療的個人賬戶,雖然不能自由支配這筆錢,但是至少理論上還是屬於自己名下的財產。簡單來說,這個錢是自己名下的,符合條件就可以領取。比如,小編就在前不久把醫保賬戶裡個人繳納的那部分錢取了出來。而且如果有一天去世了,養老金沒領完也可以由子女繼承,不過,繼承的只能是你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給你繳納的部分是要全部劃到國家養老統籌基金裡去的。
當然,你自己也可以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區別就是公司還會給你繳納:失業、工傷、生育和公積金,而自己繳納的話,繳的只是醫療和養老自己承擔的那部分。也就是說,如果公司給你交,你還是交同樣的錢,但是你的五險一金裡面的錢會比原來的多很多。
所以,公司不給交社保,表面上看到手的工資多了,實際上你是虧大了。
另外,社保的重要性不僅僅是錢這麼簡單,社保的重要性在於它是國家給的最基礎的保障。
拿北京地區為例,只要交了醫療保險,一年最多能報銷10萬元。除此之外,如果你在北京工作,只要再繳納3元的大病統籌險,則一年最高可報銷30萬元。而且女性職工繳滿20年,男性職工繳滿25年以後,即使退休了依然可以享受醫療保險。
而養老保險只要繳夠15年,退休以後就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你自己個人賬戶養老金,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其中個人部分你工作時交了多少就是多少,而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就比較複雜了,但是你只要記住,基礎養老金是會和你退休的那個時候社會的平均工資掛鉤的,也就是說,退休以後你的養老金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交了以後不用操心以後的通貨膨脹。雖然養老保險還不足以讓你安享晚年,但是起碼會給你些許保障。
說了這麼多,就是想告訴大家繳納社保的重要性。如果以後在在找工作時碰到了以各種理由拒絕給你上社保的單位,那他就是在坑你,這樣的單位不去也罷。
關鍵要點來了
You are the Queen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但有一個30日的寬限期,自用工之日起的30日內繳納符合法律規定,超過30日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屬違法。現實生活中,有些企業員工流動性比較大,為避免社會保險登記、遷移手續的麻煩,往往不急於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這樣一旦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將付出慘重的代價。有些企業認為試用期內用人單位無需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待正式錄用後再繳納也不遲。孰不知,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超過一個月,那麼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就面臨違法。還有的用人單位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不重視,認為屬於臨時工,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這種認識也是錯誤的,《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五條明確規定:“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法定期限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首先,勞動者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為依據,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次,勞動者一旦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可能面臨鉅額的索賠。最後,對於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的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舉報、投訴(參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將為此面臨各種強制徵繳措施(參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所以,用人單位應當克服上述幾個誤區,儘快為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單位不給交社保後果有多嚴重
有人說,不交社保省錢啊,本來工資就不多,扣完社保就更少了,不交社保到還能多發點工資。
要知道,社保費可不是你一個人交的,是單位和你共同承擔的,而且單位交的比例比你自己交的還要多!拿北京地區為例,單位交的一般是你自己交的3倍!當然社保的繳費比例各個地區是不一樣的。
舉個例子,工資5000,座標北京,假設繳納社保,個人繳納社保的總比例是10.2%,也就是510元。而單位給你繳納的總比例是32.3%,也就是1615元!
也就是說,如果公司不給你較社保,雖然你每個月可以多“得”510元,但是單位卻為此省下了1615元!而這部分錢本來也是你應得的!
首先社保扣的個人部分主要是醫療保險和養老保險,而個人這部分分別計入了養老的個人賬戶和醫療的個人賬戶,雖然不能自由支配這筆錢,但是至少理論上還是屬於自己名下的財產。簡單來說,這個錢是自己名下的,符合條件就可以領取。比如,小編就在前不久把醫保賬戶裡個人繳納的那部分錢取了出來。而且如果有一天去世了,養老金沒領完也可以由子女繼承,不過,繼承的只能是你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給你繳納的部分是要全部劃到國家養老統籌基金裡去的。
當然,你自己也可以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區別就是公司還會給你繳納:失業、工傷、生育和公積金,而自己繳納的話,繳的只是醫療和養老自己承擔的那部分。也就是說,如果公司給你交,你還是交同樣的錢,但是你的五險一金裡面的錢會比原來的多很多。
所以,公司不給交社保,表面上看到手的工資多了,實際上你是虧大了。
另外,社保的重要性不僅僅是錢這麼簡單,社保的重要性在於它是國家給的最基礎的保障。
拿北京地區為例,只要交了醫療保險,一年最多能報銷10萬元。除此之外,如果你在北京工作,只要再繳納3元的大病統籌險,則一年最高可報銷30萬元。而且女性職工繳滿20年,男性職工繳滿25年以後,即使退休了依然可以享受醫療保險。
而養老保險只要繳夠15年,退休以後就可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金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你自己個人賬戶養老金,一部分是基礎養老金,其中個人部分你工作時交了多少就是多少,而基礎養老金的計算就比較複雜了,但是你只要記住,基礎養老金是會和你退休的那個時候社會的平均工資掛鉤的,也就是說,退休以後你的養老金會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交了以後不用操心以後的通貨膨脹。雖然養老保險還不足以讓你安享晚年,但是起碼會給你些許保障。
說了這麼多,就是想告訴大家繳納社保的重要性。如果以後在在找工作時碰到了以各種理由拒絕給你上社保的單位,那他就是在坑你,這樣的單位不去也罷。
關鍵要點來了
You are the Queen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但有一個30日的寬限期,自用工之日起的30日內繳納符合法律規定,超過30日仍不繳納社會保險費即屬違法。現實生活中,有些企業員工流動性比較大,為避免社會保險登記、遷移手續的麻煩,往往不急於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這樣一旦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將付出慘重的代價。有些企業認為試用期內用人單位無需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待正式錄用後再繳納也不遲。孰不知,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試用期超過一個月,那麼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就面臨違法。還有的用人單位對進城務工的農民工不重視,認為屬於臨時工,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險。這種認識也是錯誤的,《社會保險法》第九十五條明確規定:“進城務工的農村居民依照本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如果用人單位超過法定期限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首先,勞動者可以《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為依據,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其次,勞動者一旦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可能面臨鉅額的索賠。最後,對於用人單位不繳納社會保險的違法行為,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舉報、投訴(參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將為此面臨各種強制徵繳措施(參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三條)。所以,用人單位應當克服上述幾個誤區,儘快為員工依法繳納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