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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法律新視點

    能力的高低與犯罪並沒有必然的聯絡,“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因此,並沒有“完美犯罪”能力之說。

    我們不能認為能力強的不犯罪,也不能認為能力差的人不犯罪,反之亦然。由此可以看出,犯罪與能力的高低沒有必然聯絡。就道德犯而言,犯罪的目的與動機與社會的主流觀點相悖,刑法術語為“不法”。國家與社會對犯罪予以否定的評價,並根據不同的性質與情形給予不同的處罰。

    除了少數極端組織外,通常情形下不會有完美的犯罪能力訓練,相反,國家與社會通過警察等院校系統地進行反犯罪能力的培訓。作者不否認有極端的反人類、反社會的組織與個人存在,但是他們的能力與全人類相比顯得非常渺小。

    犯罪之所以被遏制,是因為“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犯罪後總被追究責任,再聰明的犯罪人也逃脫不了懲罰。有完美犯罪的能力,可能一直有犯罪的心理,被追究責任後可能沒有犯罪的條件,如,死刑、終身監禁等。

  • 2 # 硬核心理

    有完美犯罪的能力,不等於他有犯罪心理。可以這麼說,每個人都有犯罪的能力,甚至有人是堪稱完美的。難道殺人你不會嗎?給你一把槍,你不會扣扳機我是不信的,給你一把刀,你不知道砍人,我也是不信的。

    為什麼所有的人,都有犯罪的能力,而犯罪的人卻只是少數人?原因很簡單,這少數人有犯罪心理,其次,他們的性格適用於犯罪活動,甚至基因都能導致某些人的犯罪概率提升,比如鬥士基因,這就是一種逞凶好鬥的基因,可以被檢測出來。

    一個人之所以犯罪,可能是因為他身處在迫使自己犯罪的環境中,這種環境包括但不限於沒錢、復仇、壓力等等,當人的情緒和遭遇讓自己處在崩潰邊緣,他就容易犯罪,跟他有沒有能力全無關係。

    犯罪也不全是因為環境,犯罪實際上來自社會的各個階層,有錢的,沒錢的,有地位的人和沒地位的人,都可能會犯罪。這些犯罪的人,可能都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厄運和不公正,只是他們處理問題的方式,和那些沒犯罪的人不同。

    正如題主說的那樣,很多犯罪分子其實都非常聰明,有些人甚至很有天賦,他們可能是個虔誠的信徒,也有可能是個漂亮的小姐,他們可能是辦公室裡的白領,也可能是工地上的民工,客觀來說,犯罪行為往往耐人尋味。

  • 3 # 綠海心舟

    不一定的,比如我們受過專業訓練的刑警或者軍人等有專業特長的人員,具備這個能力,但是他們有道德和法律的約束,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能夠控制自己的行為,一般不會有犯罪心理。但是,事不絕對,也有一些人因為理想和信念的崩塌,利用自己的特殊能力違法犯罪的。就像如果你發現地上有人丟了一萬塊錢,有的人能夠尋找失主或交給公安機關,有的人確私自佔有。如果你正好就差這一萬塊等著救親人的命,可是,你已經沒有籌到錢的辦法,你又會如何選擇呢?這就是人性無關對錯。

  • 4 # 出名靠吹

    我本人觀點,不一定,一個人是否犯罪是受到各方面的心理壓力和受到利益的損害,如果一個人設有受到利益的損失,和各種各樣的精神打擊就不可能犯罪,如果受到精神打擊和利益衝突就可能犯罪旳。

  • 5 # 愛咩咩的老羊

    犯罪是一種非常複雜的社會現象。

    什麼人犯罪、為了什麼犯罪、犯了哪些罪,

    不是一句話兩句話就能講清楚的。

    過去,義大利有個叫龍勃羅梭的人,在其《犯罪人論》一書中,提出天生犯罪人論,引起公眾注目,並使其成為犯罪人類學派的創始人。

    應該說,沒有誰是天生的犯罪人。

    我做了幾十年的檢察官,接觸到的犯罪嫌疑人各式各樣。有廳級高官,有平民百姓;有高學歷的知識分子,也有大字不識的文盲;有智力超群的人,也有智商平凡的人。

    除了有一些很特殊的犯罪可能智商較高的人才能完成以外,比如前幾年我們這裡有一個警察在網上搞賭博活動,撈錢幾千萬。這種犯罪一般人是幹不了的。絕大多數的犯罪,幾乎所有的人都會幹。

    具有犯罪的能力和條件,可能容易誘發犯罪,也不是必然就會產生犯罪的動機和目的。有許多公務人員,手握重權,經手的財物以千萬、億萬計,也不為所動,常在河邊走也能不溼鞋,出汙泥而不染。

    當然,還有一些人犯罪,是在社會大環境影響下,不注意嚴格要求自己,逐步滑下泥坑裡的。前些年,有些領導幹部為別人辦了一些事情,有些人以感謝為名,聵送了一些珍貴的禮物和財物。這些幹部不以為然,常年累月,就放鬆了警惕。最終受到黨紀國法的制裁。

    如果用一個粗俗的例子來說明,比如一個具有正常的心理、生理功能的成年男子,是不是就一定會有性侵女性的慾望呢?顯然不是這樣的。人具有生物性,但更重要的是具有社會性。人的行為要受法律、道德等方面的約束和制約。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什麼都不想做,也什麼都做不好,睡覺就想睡死過去不再醒來了,這是抑鬱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