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制籃球賽相較於正式籃球賽來說,由於需要的場地和人數較少,所以更受青少年等大眾的歡迎,下面為大家介紹三人制籃球賽的基本規則:
1、運動員人數:比賽雙方報名5人,上場隊員為三人。
2、比賽時間:
初賽、複賽不分上下半時,全場比賽時間為12分鐘。比賽進行到6分鐘和11分鐘時,記錄員各宣佈一次時間。參賽雙方分別允許請求一次或兩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為30秒。
決賽分上下兩個半時,每半時8分鐘,上半時與下半時之間休息3分鐘。
比賽中除在罰球、暫停、球員受傷及比賽結束等情況下停止計時錶外,其餘情況均不停表。
3、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發球權,然後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
決賽階段,上半時獲發球權的隊,下半時不再獲發球權,由對方隊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
發球區:中圈不在場地中的半圓叫做發球區,發球區的地面(包括線)算界外。
發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算做發球。
4、攻守轉換:
每次投籃命中後,都由對方發球。
所有交換髮球權的情況(如違例、界外球及投籃命中後),均為死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所有不交換髮球權的情況(如不執行罰球的犯規),則在就近的三分線外發球。在這種情況下,發球前,必須由裁判員遞交球。
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運(傳)出三分線外(持球隊員必須雙腳踏在三分線外),才可以組織進攻,否則判進攻違例。
出現爭球時,採用球權交替擁有的規則。
5、20秒規則:24秒規則改為20秒
6、犯規法則:
比賽中,每個隊員允許三次犯規,第四次犯規罰出場。
任何隊員被判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每個隊累記犯規達5次後,該隊的第六次以後的侵人犯規由對方執行2次罰球,由守方擲界外球進行比賽。(如對有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若球進加罰一次,並由守方繼續擲界外球進行比賽,若球不進加罰2次,並由守方擲界外球進行比賽。)前5次犯規中,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對方個人和全隊犯規次數,不追加罰球,由守方發球繼續比賽;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被侵犯的隊員1次罰球,如罰中得1分,並由攻方繼續擲界外球,如罰不中,仍由攻方擲界外球。
7、替換:只能在比賽計時鐘停止的情況下替換,被換下的隊員不能再被替換上場(場上隊員不足3人時除外)。
8、得分相等和決勝期:
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多者為勝方。初賽及複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如得分相等,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在決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如得分相等,則增加3分鐘決勝期,發球權仍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如果決勝期得分仍相等,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9、隊長:比賽中,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
10、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其他規則:
1、除非另行通知,所有參賽隊伍的比賽都按比賽時間進行。
2、比賽中應服從裁判,如與裁判過分爭執或不禮貌行為,將被取消比賽資格。
三人制籃球賽相較於正式籃球賽來說,由於需要的場地和人數較少,所以更受青少年等大眾的歡迎,下面為大家介紹三人制籃球賽的基本規則:
1、運動員人數:比賽雙方報名5人,上場隊員為三人。
2、比賽時間:
初賽、複賽不分上下半時,全場比賽時間為12分鐘。比賽進行到6分鐘和11分鐘時,記錄員各宣佈一次時間。參賽雙方分別允許請求一次或兩次暫停,每次暫停時間為30秒。
決賽分上下兩個半時,每半時8分鐘,上半時與下半時之間休息3分鐘。
比賽中除在罰球、暫停、球員受傷及比賽結束等情況下停止計時錶外,其餘情況均不停表。
3、比賽開始:雙方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發球權,然後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
決賽階段,上半時獲發球權的隊,下半時不再獲發球權,由對方隊在發球區擲界外球開始比賽。
發球區:中圈不在場地中的半圓叫做發球區,發球區的地面(包括線)算界外。
發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算做發球。
4、攻守轉換:
每次投籃命中後,都由對方發球。
所有交換髮球權的情況(如違例、界外球及投籃命中後),均為死球,在發球區擲界外球繼續比賽。
所有不交換髮球權的情況(如不執行罰球的犯規),則在就近的三分線外發球。在這種情況下,發球前,必須由裁判員遞交球。
守方隊員斷球或搶到籃板球後,必須將球運(傳)出三分線外(持球隊員必須雙腳踏在三分線外),才可以組織進攻,否則判進攻違例。
出現爭球時,採用球權交替擁有的規則。
5、20秒規則:24秒規則改為20秒
6、犯規法則:
比賽中,每個隊員允許三次犯規,第四次犯規罰出場。
任何隊員被判取消比賽資格的犯規,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每個隊累記犯規達5次後,該隊的第六次以後的侵人犯規由對方執行2次罰球,由守方擲界外球進行比賽。(如對有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若球進加罰一次,並由守方繼續擲界外球進行比賽,若球不進加罰2次,並由守方擲界外球進行比賽。)前5次犯規中,凡對正在做投籃動作的隊員犯規:如投中,記錄得分、對方個人和全隊犯規次數,不追加罰球,由守方發球繼續比賽;如投籃不中,則判給攻方被侵犯的隊員1次罰球,如罰中得1分,並由攻方繼續擲界外球,如罰不中,仍由攻方擲界外球。
7、替換:只能在比賽計時鐘停止的情況下替換,被換下的隊員不能再被替換上場(場上隊員不足3人時除外)。
8、得分相等和決勝期:
比賽時間終了,以得分多者為勝方。初賽及複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如得分相等,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在決賽階段,比賽時間終了,如得分相等,則增加3分鐘決勝期,發球權仍以擲硬幣的形式決定。如果決勝期得分仍相等,執行一對一依次罰球,只要出現某隊領先1分即為勝方,比賽結束。
9、隊長:比賽中,隊長是場上唯一發言人。
10、紀律:比賽中應絕對服從裁判,以裁判員的判罰為最終判決。
其他規則:
1、除非另行通知,所有參賽隊伍的比賽都按比賽時間進行。
2、比賽中應服從裁判,如與裁判過分爭執或不禮貌行為,將被取消比賽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