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是卡夫卡的業餘事業,但他對自己的作品充滿責任感,謹慎持重,追求完美。他經常挖坑,又頻繁棄坑,只因自己不甚滿意,所以他留下來的作品很多屬於殘稿,《審判》就是如此。《審判》的手稿中存在一些尚未完成的篇章,1925年初版時捨棄了這些部分,使整部小說看上去顯得完整。但這些卡夫卡棄過的坑,或許儲存著解讀這部晦澀作品的蛛絲馬跡。最近北京大學出版社根據卡夫卡德文原始手稿全新翻譯的《審判》,收錄了被初版當作廢料捨棄的殘稿。
卡夫卡自認為《審判》在藝術上是失敗的,在他生前,只發表過其中的部分篇章。若遵照其遺囑,這部小說的手稿必在焚燬之列。因為遺囑執行人布羅德的“背叛”,《審判》最終得以整理發表,併成為卡夫卡作品中的經典。本雅明說“卡夫卡的作品在本質上都是寓言作品”,但是卡夫卡不同於一般的寓言作家,他們有明確的寓意,情節為寓意而設計,他們千方百計地引導讀者猜中謎底,來完成他們扭扭捏捏的說教。卡夫卡的寓言則難以闡明,像雲遮霧繞的勝境,即便像本雅明這樣專業的讀者,也僅能窺其一隅,“時不時發現一些暗示”而已。
《審判》可視為一部有關法律的寓言,但身為法學博士的卡夫卡並沒有在本書中闡明自己有關法律的具體論點。在小說的開始,銀行經理K無端被捕,從始至終卡夫卡都未言明K所犯何罪。這種對罪名的有意淡化,強調的是這一事件的象徵意味。事實上,K雖然被捕,但具有充分的人身自由。只是突然成為戴罪之身,侵害了K靈魂上的自由,使他陷入精神的囹圄。卡夫卡在整部小說中,營造出這樣一種精神受限的壓抑氣氛。K起初對自己的案子滿不在乎,毫無作為,這只是他求得精神上放鬆的一種企圖,是消極反抗的表示。但是周圍的人不斷強調他所犯的官司,讓他難以從負罪感中跳脫出來,並漸漸為自己的命運擔憂。加繆說:“罪惡以清白無辜喬裝打扮,顛倒是非很適合我們時代的性質,此時,清白無辜卻不得不為自己辯護。”這種荒誕局面也體現在K身上,K自認為無辜,但卻不得不操心自己的答辯書。“他曾經蔑視這樁官司,如今情況業已改觀。”只是無論求助於律師以及與法庭有關係的畫家,K均無獲得完全解脫的希望,於是他選擇了放棄。這種放棄可視為絕望之後一次順天應命的精神放鬆,也是對顢頇權力的主動反抗。
K是一個反抗者,在初審的法庭即痛斥守衛的腐敗,但當守衛因為他的揭發而受處罰時,他又表示同情和自責。這些權力的邊緣人物不是他反抗的物件,他反抗的是組織,是高階公務員。但組織是無形的,高階公務員是他接觸不到的。他一腔幽怨,卻找不到自己命運的真正主宰。K反抗的物件是虛空的,像《說唐》中怨天的李元霸望空丟擲他的巨錘。而K解聘律師的舉動,則是一次轉折。在小說中,律師雖然是權力傳導的末端,卻能對他的委託人任意摧折,可憐的商人布羅克對他言語順從,甚至律師的一個眼神,就能讓布羅克乖乖跪下。這一情節突顯權力的霸蠻,但權力只有透過被權力約束的人而顯現,K透過解聘律師,在形式上擺脫了權力的鉗制,不給權力顯示它存在的機會。這時的K不強求最終的解脫,但已獲得階段的精神自由。這種狀態一直保持到最後,在被劊子手控制的時刻,他放棄抵抗,但也不自行了斷,只保持冷靜分析的理智,彷彿把一切人為都已視為天命。其實這種順從也是自主的,無力地反抗比順從更能彰顯權力的存在,但K沒有給權力表現的機會。這種順從雖是對權力的蔑視,又表現為對命運的馴服。K臨終吐出“像條狗”三個字,可視為一種面對命運的無力自嘲,所以K的反抗是有限的。
布魯諾·舒茲在《審判》的跋文中說:“卡夫卡的作品有著自己詩意的生命——具有多重含義,不可捉摸,無論什麼樣的詮釋都無法將它全部掌握。”所以即便收錄了卡夫卡《審判》中的殘稿,也只能豐富而不能窮盡對這部小說的理解。加繆說:“卡夫卡的全部藝術在於迫使讀者一讀再讀。……但硬想把卡夫卡作品的細節全部解釋清楚,恐怕就不對了。”這就告誡讀者不要試圖探卡夫卡的底,他挖的坑都是無底深淵,《審判》也是!
寫作是卡夫卡的業餘事業,但他對自己的作品充滿責任感,謹慎持重,追求完美。他經常挖坑,又頻繁棄坑,只因自己不甚滿意,所以他留下來的作品很多屬於殘稿,《審判》就是如此。《審判》的手稿中存在一些尚未完成的篇章,1925年初版時捨棄了這些部分,使整部小說看上去顯得完整。但這些卡夫卡棄過的坑,或許儲存著解讀這部晦澀作品的蛛絲馬跡。最近北京大學出版社根據卡夫卡德文原始手稿全新翻譯的《審判》,收錄了被初版當作廢料捨棄的殘稿。
卡夫卡自認為《審判》在藝術上是失敗的,在他生前,只發表過其中的部分篇章。若遵照其遺囑,這部小說的手稿必在焚燬之列。因為遺囑執行人布羅德的“背叛”,《審判》最終得以整理發表,併成為卡夫卡作品中的經典。本雅明說“卡夫卡的作品在本質上都是寓言作品”,但是卡夫卡不同於一般的寓言作家,他們有明確的寓意,情節為寓意而設計,他們千方百計地引導讀者猜中謎底,來完成他們扭扭捏捏的說教。卡夫卡的寓言則難以闡明,像雲遮霧繞的勝境,即便像本雅明這樣專業的讀者,也僅能窺其一隅,“時不時發現一些暗示”而已。
《審判》可視為一部有關法律的寓言,但身為法學博士的卡夫卡並沒有在本書中闡明自己有關法律的具體論點。在小說的開始,銀行經理K無端被捕,從始至終卡夫卡都未言明K所犯何罪。這種對罪名的有意淡化,強調的是這一事件的象徵意味。事實上,K雖然被捕,但具有充分的人身自由。只是突然成為戴罪之身,侵害了K靈魂上的自由,使他陷入精神的囹圄。卡夫卡在整部小說中,營造出這樣一種精神受限的壓抑氣氛。K起初對自己的案子滿不在乎,毫無作為,這只是他求得精神上放鬆的一種企圖,是消極反抗的表示。但是周圍的人不斷強調他所犯的官司,讓他難以從負罪感中跳脫出來,並漸漸為自己的命運擔憂。加繆說:“罪惡以清白無辜喬裝打扮,顛倒是非很適合我們時代的性質,此時,清白無辜卻不得不為自己辯護。”這種荒誕局面也體現在K身上,K自認為無辜,但卻不得不操心自己的答辯書。“他曾經蔑視這樁官司,如今情況業已改觀。”只是無論求助於律師以及與法庭有關係的畫家,K均無獲得完全解脫的希望,於是他選擇了放棄。這種放棄可視為絕望之後一次順天應命的精神放鬆,也是對顢頇權力的主動反抗。
K是一個反抗者,在初審的法庭即痛斥守衛的腐敗,但當守衛因為他的揭發而受處罰時,他又表示同情和自責。這些權力的邊緣人物不是他反抗的物件,他反抗的是組織,是高階公務員。但組織是無形的,高階公務員是他接觸不到的。他一腔幽怨,卻找不到自己命運的真正主宰。K反抗的物件是虛空的,像《說唐》中怨天的李元霸望空丟擲他的巨錘。而K解聘律師的舉動,則是一次轉折。在小說中,律師雖然是權力傳導的末端,卻能對他的委託人任意摧折,可憐的商人布羅克對他言語順從,甚至律師的一個眼神,就能讓布羅克乖乖跪下。這一情節突顯權力的霸蠻,但權力只有透過被權力約束的人而顯現,K透過解聘律師,在形式上擺脫了權力的鉗制,不給權力顯示它存在的機會。這時的K不強求最終的解脫,但已獲得階段的精神自由。這種狀態一直保持到最後,在被劊子手控制的時刻,他放棄抵抗,但也不自行了斷,只保持冷靜分析的理智,彷彿把一切人為都已視為天命。其實這種順從也是自主的,無力地反抗比順從更能彰顯權力的存在,但K沒有給權力表現的機會。這種順從雖是對權力的蔑視,又表現為對命運的馴服。K臨終吐出“像條狗”三個字,可視為一種面對命運的無力自嘲,所以K的反抗是有限的。
布魯諾·舒茲在《審判》的跋文中說:“卡夫卡的作品有著自己詩意的生命——具有多重含義,不可捉摸,無論什麼樣的詮釋都無法將它全部掌握。”所以即便收錄了卡夫卡《審判》中的殘稿,也只能豐富而不能窮盡對這部小說的理解。加繆說:“卡夫卡的全部藝術在於迫使讀者一讀再讀。……但硬想把卡夫卡作品的細節全部解釋清楚,恐怕就不對了。”這就告誡讀者不要試圖探卡夫卡的底,他挖的坑都是無底深淵,《審判》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