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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844875514785459

    在工程實踐中,建設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通常採用以下幾種方法。   1.按實調整法(即抽樣調整法)   此法是工程專案所在地材料的實際採購價(甲、乙雙方核定後)按相應材料定額 預算價格和定額含量,抽料抽量進行調整計算價差的一種方法。按下列公式進行 :   某種材料單價價差=該種材料實際價格(或加權平均價格)-定額中的該種材料價格   注:工程材料實際價格的確定   ①參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定期釋出的全部材料資訊價格   ②建設單位指定或施工單位採購經建設單位認可,由材料供應部門提供的實際價格某種材料加權平均價=∑Xi×Ji÷∑Xi (i=1 到 n)   式中Xi——材料不同渠道採購供應的數量   Ji——材料不同渠道採購供應的價格   某種材料價差調整額=該種材料在工程中合計耗用量×材料單價價差   按實調差的優點是補差準確,計算合理,實事求是。由於建築工程材料存在品種多、渠道廣、規格全、數量大的特點,若全部採用抽量調差,則費時費力,繁瑣複雜。   2.綜合係數調差法:此法是直接採用當地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測算的綜合調差係數 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一種方法,計算公式為:   某種材料調差係數=∑×K1(各種材料價差)K2   式中:K1——各種材料費佔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類工程材料佔直接費的比重   單位工程材料價差調整金額=綜合價差係數×預算定額直接費   綜合係數調差法的優點是操作簡便,快速易行。但這種方法過於依賴造價管理部門對綜合係數的測量工作。實際中,常常會因專案選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種價格 的真實性、準確性和短期價格波動的關係導致工程造價計算誤差。   3.按實調整與綜合係數相結合。   據統計,在材料費中三材價值佔68%左右,而數目眾多的地方材料及其它材料僅佔 材料費32%。而事實上,對子目中分佈面廣的材料全面抽量,也無必要。在有些地 方,根據數理統計的A、B、C分類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對A類材料重點控制, 對B、C類材料作次要處理,即對三材或主材(即A類材料)進行抽量調整,其他材 料(即B、C類材料)用輔材係數進行調整,從而克服了以上兩種方法的缺點,有 效地提高工程造價準確性,將預算編制人員從繁瑣的工作中解放出來。   4.價格指數調整法:它是按照當地造價管理部門公佈的當期建築材料價格或價差 指數逐一調整工程材料價差的方法。這種方法屬於抽量補差,計算量大且複雜, 常需造價管理部門付出較多的人力和時間。具體做法是先測算當地各種建材的預 算價格和市場價格,然後進行綜合整理定期公佈各種建材的價格指數和價差指數 。   計算公式為:某種材料的價格指數=該種材料當期預算價÷該種材料定額中的取定價   某種材料的價差指數=該種材料的價格指數-1   價格指數調整辦法的優點是能及時反映建材價格的變化,準確性好,適應建築工 程動態管理。   上述四種調差辦法,在實際工作運用中經常遇到,這就要求我們預算編制人員能 熟練掌握並運用。在實際工作中,不論是在何處工作,收集哪個地方資料,都應 儘快瞭解、適應、熟悉當地的編制習慣與方法,堅持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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