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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深圳雷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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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等等181710316
算一下啊,第一天白天12小時,第二天晚上12小時,那第三天呢?第三天如果也是白天12小時,然後第四天晚上12個小時的話,這就相當於每天上12休12,不知道你的工資待遇如何,你可以自己算一下值不值得。我以前上過那種這個周白班,下個周夜班這樣倒的工作,反正是夜班的時候總是睡不夠,時間長了就開始長痘,膚色也不好,辭職後很長時間才調理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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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脂肪故事
先說觀點:不值得呆。
但是還是要說一下:
第一,你瞌睡,罰你績效,只要公司管理制度中有這一條,那麼罰你罰得沒毛病。你肯定也知道打瞌睡不對。
第二,你打瞌睡被考核,跟過年沒啥關係。難道過年就不罰了?是不是覺得過年應該有點人情味?在職場上這種想法很天真。
第三,這是什麼公司?白天12個小時,第二天晚上繼續12個小時,沒有五險一金、沒有年終獎,工作時間長、沒有保障,沒有福利。我就奇怪了,你當初不知道是這樣嗎?那你還進這公司幹什麼?
既然你知道是這樣,你還進了,那一定有別的原因。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你依然在勞動條件極其苛刻的條件下進了公司。
但是這樣的公司,確實不值得呆,讓人心裡沒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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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雲飛揚767
謝邀,值不值得呆要看情況,如果你在城市裡,這種沒保障的公司不值得呆;但是如果你在農村,大部分都是這種沒沒保障的小公司,你的去留就看你對這工作的滿意程度了,你去別的公司也會面臨同樣的問題。上12休24這種輪班制度相當於8小時工作制,工作時間不長,不會太累。上班打磕睡被罰在很多公司都是正常現象,這不應該是你辭職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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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農村人立
如果是倆班倒的話,上夜班眯瞪一下,打個瞌睡那是正常現象,我本人以前就上過,白天沒精神,晚上過了凌晨一點就瞌睡,只有來回走動才可以熬下來。
不過你的情況和我有點不同,你是上12個小時休息24個小時,不應該出現這種情況。不過人習慣是白天干活,晚上休息,如果工作比較輕鬆,哪打瞌睡就難免會有。不過罰500元有點過了。
可以向領導提建議,改成半個白天半個晚上或許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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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發呆ing656
工作性質和公司待遇,與是否值得在公司繼續待下去無關。
工作時間打瞌睡,本來就不合適,公司僱傭你來就是工作的,並不是打瞌睡的。
被罰款500塊,這個是屬於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當然是否合理需要商榷。
一個公司的正常運作,肯定是需要一個管理體制,否則上班的時間,大家都在說話聊天,打瞌睡,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這樣的企業員工肯定喜歡,但是企業是無法正常運作的,優秀的人才在這種企業裡是看不到希望,肯定會離開,留下的都是懶散的一群人,so這個企業才是正真不值得待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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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無所謂824
值不值得待這個要看你自己決定了,你覺得值就待,不值就走人。不過既然待在那裡,就要按公司制度來,每個公司都有自己的制度的,不然就亂套了。你如果受不了就走人好了,也不用抱怨,公司不可能為你改變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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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Sakura飄絮
首先我覺得值不值得是看你自己能創造多少價值來衡量的,如果你本身沒什麼能力,那麼做到最起碼的上班敬業是必須的吧,而且這個處罰規定應該也是你之前就知道的,那麼就應該遵守,如果你本身非常有能力,那你如果覺得公司的處罰太過嚴重,你可以選擇辭職跳槽,這樣你心裡也會舒服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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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一月工資多少錢?上12休24工資可以的話就值得呆下去。上12小時,給你24小時休息時間,你在上班打盹,不處罰就說不過去了,很多公司就是因為過年的時候會嚴格管理的。這種情況屬於明知故犯了。
題主這種行為,感覺就是嫌錢多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