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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米正功

    這個我是強烈介意的。原因是:

    一、在我們這個文化傳統根深蒂固的國度,未婚同居是嚴重違背婚姻道德的,令人所不齒。特別是女孩子,未婚同居,會被人們,特別是男孩子以及其親人朋友看不起。以後真正結婚了,在新的家庭裡的地位會被大打折扣。

    二、現在有所謂試婚的說辭,理由是婚前同居看看性生活是否和諧,男女雙方性功能、生理機能等方面是否健康,這個有道理,結婚生子是結婚的使命之一,但這方面的問題我們完全可以透過婚檢完成,以試婚為藉口婚前同居顯然是荒謬的。

    三、婚前同居還有一個最為可怕的後果是未婚先孕,婚前同居沒有準備好生育孩子的條件,就會採取避孕措施或有孕流產等干預措施,這無疑對女孩子身心健康產生嚴重危害,嚴重將導致生育困難或不育,這種結果實在太可怕了。

    四,婚前同居是現在極不正常的社會現象,是對婚姻的神聖性的褻瀆。

    因此,我強烈建議,婚前不要同居,特別是女孩子,一定要懂得自重,保護好自己。

  • 2 # 朝氣蓬勃的望鄉

    按照我們國家的傳統,未婚同居是為大家所不恥的。

    當然現在時代不一樣了,人們的觀念也在發生轉變。對未婚同居這一現象也不再那麼抵制了。或者說大家都在忙自己的事情去了,更沒時間和心情去關心這些了。

    如果涉及到自己的子女就不一樣了,所謂關心則亂。從我內心來說我是反對未婚同居的。這種情況如果是奔著結婚去的,還可以說得過去。就當是試婚了,如果男女哪一方有缺陷,或經過一段時間了相處,感到兩個人不適合在一起過一輩子的話可以及時分手。這樣就好過結婚後再離婚。畢竟二婚的名聲不那麼好聽。

    另外一種就是純粹以同居為目的的,根本就沒有打算結婚。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這種情況男方還好,女方就相對吃虧了。好多女孩子年少不更事,未婚先孕。兩個人又都沒有能力撫養孩子,只能選擇墜胎。次數一多,以後就再也沒有懷孕機會了。還沒結婚就失去了當媽媽的機會。成為了一輩子的遺憾!

    所以,雖然我的是個男孩子。我也經常教育他,如果你沒打算和對方結婚,在耍朋友階段就不要輕易跟她同居。

    現如今這一現象在年輕人心裡已經變得無足輕重了。我們也改變不了什麼,只能教育好自己的子女儘量不要去這樣做。特別是女孩子,更要潔身自好。不要打著愛情的幌子去傷害自己,等明白過來時已悔之晚矣!

  • 3 # 晶溢

    自己和老公當年就是談戀愛的時候同居的,還是他爸爸讓我們住過去的,應該是力挺我們倆吧

    所以,如果倆人感情穩定,同居也未嘗不可,沒什麼介意的。現在不是流行試婚嗎?其實就是同居的另一種說法。

    只是不要草率,一談戀愛就同居。起碼要交往一段時間之後,對對方的人品、性格有了一些瞭解,再慎重的做出同居的決定。

  • 4 # 喚聲卿卿

    介意,我會告訴她不要婚前同居。這個世道對女性的要求很高,女性的身體特質也註定同居要承擔更多的風險。誰敢保證眼前人一定能走入婚姻,結婚當天還有鬧掰的。一旦沒有結婚,在下一段關係裡註定被人挑剔,埋下一顆定時炸彈。

    即使能走入婚姻,誰又能保證對方有同情理的長輩。我見過很多女孩因為婚前同居,被婆家人看輕,覺得反正跑不掉了,不用看重,被人拿捏。

    甚至有未婚先孕的,可能面臨著男方人的怠慢,或者沒有走到最後,面臨痛苦抉擇,何必讓自己陷入這樣被動的絕境呢?

    俺正常的順序走,人生還有退路,有機會,如若,順序亂了,就容易陷入困境,有時,一失足就千古恨了,這關乎一生的幸福。

  • 5 # 松樹節

    這已經成了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無論哪類人群都存在這種現象,人們也早已見怪不怪了。

    反對兒女婚前同居?有這樣想法的父母最終只是悶在心裡,很少有說出來並付出反對行為的。因為孩子到了青春期,到了生理需要的年齡,阻止沒多大用處。

    不過作為父母,要引導子女有正確的戀愛觀,把婚姻當終身大事,不要當兒戲。

    既然婚前能同居在一起,說明子女對另一半肯定是喜歡的。把喜歡變成愛,把婚姻當大事,為建立一個穩固的家庭,為事業相互支援,加深彼此之間的情感作出努力。而不只是因為性的吸引,好奇而稀裡糊塗在一起,沒幾日熟悉過後厭倦了,又去作新的嘗試,朝三暮四。

    以結婚為目的的同居,是正常的戀愛觀,否則,就會有其他嫌疑!

  • 6 # sanmeimeimei

    現在孩子同居時都是離家千里,根本不告訴家長,家長根本不知道的。

    家長不知道,也就不用介意了。至於家長看到了,特別是女人的家長會很介意。男方的家長,可能沒有什麼感覺。

    太多的年輕人同居,以至於不同居的人,就成為非常少見的了。

    同居和結婚一樣,只不過沒拿結婚證。同居後分手,不用拿離婚證,不用分財產的。因為這種分手的自由,有的人,特別是富人,喜歡同居,不喜歡拿結婚證。

    因為拿了結婚證,一半的財產要被分走了。

    作為家長,其實是沒有能力干涉子女是否同居的。

    年輕人看到身邊的人同居了,自己也跟著別人同居。

    孩子離家越遠,越容易和異性同居。父母基本不管的。

    反而是離家很近的,經常回家的,不容易和異性同居。

    年輕人對是否同居根本沒有判斷,就是看著身邊的朋友和同學。如果有人同居,就跟著他們也去同居。人多數是從眾的,越年輕,越從眾,人沒有辦法和周圍的人不同。

  • 7 # 到處亂撞的魚

    現在好像提到同居,一樣會被很多人所不恥,尤其是對女孩子的印象會大打折扣。

    但是,我覺得,一對年輕人,只要思想成熟、奔著結婚去談戀愛、婚前能做好避孕措施,同居也是有好處的,它可以讓兩個人在朝夕相處中磨合感情,試探出彼此的底線以及自己的忍耐度,然後再判斷出這個人適不適合結婚。

    傳統的戀愛觀固然保險,但是也給婚後的磨合埋下隱患,戀愛分了還能再談,婚離了以後就是二婚了,更難找。

  • 8 # 管子的生活日記

    作為女方的家長,我是介意的,作為男方的家長,我不介意。

    我是傳統的華人,對於婚前性行為,我認為女方還是難以啟齒,社會普遍的價值觀就是這樣。雖然婚前性行為比較普遍是事實,但是對男性的包容度高,對女性的包容度低。我身邊就有這樣的,兩個人談戀愛的時候就同居了,後來鬧過分手,期間女方找了另外的男朋友,後來還是回到原來的男孩身邊。因為跟後來的男友有過同居,原來的男孩知道後始終放不下,雖然他們結婚了,後來因為一些事情婚姻也不牢固,後來離婚,女方獨自帶孩子。

    所以,女孩子在婚前還是儘量不要選擇跟男方同居,這也是對未來家庭的負責。

  • 9 # 柳清0207

    在中國的傳統思想中,都是介意的,尤其對女性,覺得那是忠貞的象徵

    其實,孩子在慢慢長大的過程中,他們因為沒有經歷過,對戀愛同居這個事情是存在非常好奇的地方,總想試一試

    這個時候我們要主動給予孩子這方面的教育,並且教會孩子不僅女孩子要自尊自愛,同樣男孩子也要保護女孩子

    但他們不聽,還是要同居,這個時候阻止也改變不了什麼,因為很多過來人都知道,父母越是不讓的,孩子反而越有興趣

    所以這個時候我們要做的就是預防萬一,那麼就是要普及萬一兩個人同居了會有什麼後果,以後遇到同居這個事也要學會保護自己保護對方,那就是要做避孕措施

    如果說孩子們長大了,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而我對他們是持有同意的態度,這個時候一起同居的話,我沒有太大的反對,我會給她分析利弊,讓她自己選擇

    因為我覺得婚前同居還是很有必要的:

    1.在長期相處下你能看清這個男人,而這些不是說是時間上的相處就能發現的,因為很多人都善於偽裝,只有兩個人生活在一起,完全放鬆的情況下,才能看清這個人到底是怎樣的,而對方暴露的缺點是否能接受也是一目瞭然,從而讓你更明白眼前這個人是否適合你

    2.有些對方可能有隱疾,(懂得人都不懂,就不說那麼明瞭了)你不生活在一起怎麼知道呢?當你婚後才知道,難道就要離婚嗎?

    3.有些人是你跟他一同居,那他就認為得到你了,於是就會出現結婚不想給你彩禮,再不就想你未婚先孕,像這種一下就知道還值不值得繼續走下去

    4.說實在的,真正有愛,真正心疼對方的人,他不用你說也知道要怎麼做,就算控制不住。他自己也會懂得做措施

    所以,我覺得在同居時是可以發現很多問題的

    當然,也不是說遇到個喜歡的就同居,而是自己也要學會判斷,最起碼要定了婚才可以同居,這樣給彼此一個更加深入瞭解的機會

    如果都走到訂婚這一步,很大機率都是會結婚的,那不能結婚的就是你同居之後發現對方不合適

    我覺得及時止損比婚後自己為了孩子勉強生活在一起要好的多

  • 10 # 清風愛生活愛運動

    兒女沒有結婚,就在一起同居,大機率女兒的父母會介意的。男方估計不會介意,因為男方父母認為他們兒子佔便宜了。

    如果已經訂婚,結婚證領了,即使沒有舉行婚禮,那也是結婚了,受到法律保護的,此時可以同居。

    如果是正在處物件,那就不要同居,尤其是女孩子,一定要守住底線。因為:

    一,如果女方不慎懷孕了,你把這個資訊告訴給男方,男方如果不願意和你結婚,那你就得去醫院解決問題,這對你身體損害很大。如果男方願意和你結婚,那你就得奉子成婚,這樣做,男方家裡人會看輕你的。

    二,即使沒有懷孕,你這樣做,也會被男方以及他家人輕看。因為人們都不珍惜容易到手的東西。假如以後你們結婚,男方家裡的親戚朋友也會對你不屑的。

    三,有的人,在談戀愛期間兩人就同居,出雙入對,形影不離,好像夫妻一樣。時間久了,新鮮感沒有了。因為沒有律法的約束,雙方或者某一方,很容易見異思遷,最後免不了一拍兩散。女方在以後找男朋友時,如果遇到的男友很忌諱這個事情,那就麻煩了。

    總之,沒有領證就同居,對於女方很不利。女方家長應該很介意這樣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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