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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要做最好的生命粉

    剛認識時,不明真相,不知底細,真以為就是看上去的那麼普通而已,慢慢了解,發現真相,原來撒謊,爆粗,麥麩,堂食,還不停倒油,說牠是小丑,太侮辱小丑了吧

  • 2 # 南國風情譽天下

    過去稱“文藝工作者”,現在稱“藝術家”,稱呼在變,人也在變。

    “文藝工作者”是工作做的是文藝工作,人和人民群眾一樣的,是人民群眾中的一員,與人民群眾平起平坐,搞文藝術是分工的不同,而且都知道藝術是為人民群眾服務的,深深紮根人民群眾中。深入群眾那就是與群眾同吃同住同勞動體驗生活,在群眾中瞭解群眾所思所想,蒐集創作素材。那時的文藝工作者很受群眾愛戴和歡迎,經常深入工礦部隊農村演出,哪裡有群眾哪裡就有文藝工作者,所創作的作品也很貼近群眾貼近現實,深群眾受歡迎。

    後來“文藝工作者”改為“藝術家”,特別是“藝術”後面帶個“家”以後,“作家”、“歌唱家”、“舞蹈家”、“畫家”等等,這家那家可多了。可別小看一個“家”字,“家”與“藝術工作者”稱呼不同,已將“藝術工作者”從群眾中分離出去了,凡是帶“家”的藝術家自認為都高人一等與眾不同。他們自認為他們的工作是啟蒙群眾的工作,是教育別人的工作,他們高高在上,擺出高不可攀的樣子。

    文藝家一旦露面,有的前呼後擁,有的甚至保鏢開路,到哪裡都高規格高接待,並一定要支付報酬,否則免談。深入生活不是同吃同住同勞動,畫家變成畫模特,搞文學的變成採訪,這樣創作出來的作品,虛假成分很多,群眾也不滿意。

    現在的“藝術家”們根本不知道人民群眾需要什麼樣的藝術作品,不知道人民群眾欣賞什麼樣的藝術作品,都是藝術家們說了算,甚至公開宣稱藝術不是為人民群眾服務的,藝術只為少數人服務。群眾一旦反映看不懂,不喜歡,藝術家們就會說“不懂藝術”,一旦批評就說“沒有批評資格”。

    現實中的文藝作品往往以藝術家的主觀意志強加給人民大眾,好不好都是藝術家們說了算。最典型的是現實藝術中出現的醜藝術,醜書醜畫,醜文學,“以醜為美”顛倒藝術真善美的審美觀,醜化祖國醜化勞動人民醜化英雄模範,在人民群眾中影響極壞。

  • 3 # 娛樂小逗

    這個問題要從源頭探討,文藝工作者的墮落,首先說說什麼是藝人。藝人在詞語中是指有手藝的人,而文藝工作者是指文化和藝術相結合的工作人員。藝術相結合的工作分為許多,這裡不探討其他藝術,只是淺談一下文藝工作者,文藝工作者,是指和文化相關的藝術行為,也被大家稱之為演員、唱歌、雜耍和畫畫等和文化有關的工作。

    再說演員,演員在古代,被稱為戲子,是被大眾看不起的一種職業,隨著社會的發展,物質文明也相對提高,而精神文明也在不斷變化,隨著工業和科技的進步,戲子就成了演員,大眾透過演員對某些故事的表演和敘述,讓觀眾對某故事或某事件有一個認識或者有共鳴,又或者對出演某個角色的演員,對她的表演產生了喜愛,並留下了好感,有了知名度,從而也就成了表演家,歌唱家,舞蹈家,為觀眾傳遞著真、善、美,惡與醜,也為生活增添了樂趣,也得到了不少人的喜愛和羨慕。

    以前這些演員只是為了生活去賣藝,但隨著社會物質和名利的提高,人們的慾望也在不斷變化,人們對物質的追求也在無限擴大,對金錢的追求好無底線,享受是他們唯一的標準,特別是如今,有些演員臺上正義凜然,臺下為了名利做著令人作嘔的事情,不擇手段的為了金錢,出賣良心,違背了做為一個文藝工作者對社會應有的責任。

    再說畫家,作家,和相關文字工作者,為了某種利益,顛倒黑白,醜化自己的國家,以賺取名利。這一切有損人格的行為,一定是被大眾唾棄的。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加上資訊化的時代,把他們陰暗的醜陋的一面暴露在Sunny之下,所以他們越來越不受大眾歡迎,越來越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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