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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農業得以發展
農業歷來是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康熙曾提出“國之大計在農”,反映了統治者對農業的認識是相當深刻的。康熙一再強調農業極其重要,說到:“農事是為國之本,儉用乃居家之道。是以朕聽政時,必以二者為先務。凡親民之官能仰體朕意,在在竭力,何慮不家給人足乎。”康熙類似的能體現重視農業的思想的言論不少,可見康熙的認識不僅在當時具有重要作用,就是放在當下來審視也有相當的借鑑作用。康熙在農業方面思想的積極作用體現在鼓勵墾荒。
康熙下令全面實行墾荒政策,政令在各省全面推行,以恢復農業生產。《東華錄》中記載:“窮民有不能自備牛種等項者,該府督率有司勸諭捐輸,及時分行助給”則說明對廣大農民則採取以延緩數年徵收賦稅和農資用途無息貸款等優惠政策鼓勵墾荒。
這些政策刺激了廣大農民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的勞動積極性,農業產量也隨之提升,起到了相當有利於農業的積極作用。從康熙十年後,全國的墾荒開始有所起色,在平定三藩之亂後,形成一股墾荒的熱潮。
一大批迫於生計的流民開始迴歸到土地上耕作,其作用不僅是對於農業生產有極大的益處,對維護社會治安和政局的穩定也有著重要的意義。大量人口回到農田,大大增加了從事農業生產的勞動力,鞏固了農業這個封建社會的經濟基礎性質的產業。
2.賦稅制度得以改革
康熙親政後治理思想對當時起到重要作用的方面還包括改革明朝時期遺留的不合理賦稅制度。康熙親政以來,在順治時的賦稅制度基礎上繼續完善稅收制度。
為改善各部分管徵收賦稅、雜稅科目繁多、農民負擔加重等弊端滋生的局面,在康熙三年時頒佈詔令,各項稅收由戶部統一徵收。康熙對稅收制度的進一步改革,加強了中央在經濟上對地方的管理,也使中央和地方的關係併入正常執行的軌道。
稅制的進一步完善,適應了當時的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廣大農民的承受能力。總的來說,康熙時期稅收負擔較之以往有所減輕。稅收制度的改革對當時的社會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財政管理;稅制的統一也有利於農民減輕負擔,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稅收權收歸中央所有,避免了地方官員從中漁利。
3.工商業得以繁榮
康熙治國思想對當時經濟的作用還體現在對待工商業的態度上。封建社會時期中國古代對待農業和商業之間關係的思想都是重農抑商,以農業為首,把農業之外的其他行業視為“末業”,商人社會地位低下,遭人輕視,統治者也對商業加以防範,唯恐百姓捨本逐末。
康熙在對待工商業的態度與之前歷代帝王有所差別,對工商業和工商業者採取一種保護的態度,起到了藏富於民的作用。康熙嚴禁各地官員侵擾商民的正常貿易活動,稅收官員也不得對商人收取規定之外的稅費。
此外,康熙還嚴禁官員經商,此舉維護了經濟秩序的穩定,避免了官員腐敗,也避免了官員利用職權與民爭利。
康熙二十三年開始不對礦業開採收稅,這一惠民思想保護了經營者和勞動者的利益,起到了養民富民的作用,同時對工商業,特別是採礦業的發展起到了促進作用。在收復臺灣後,康熙開海禁的做法,對東南沿海乃至全國的經濟發展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海禁的開放對沿海漁業的刺激作用是巨大的,同時允許清朝人員出海貿易,帶動了整個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沿海地區富庶之後也勢必會拉動內地經濟。
康熙這一思想雖然起到了富國富民的作用,但是嚴禁外華人到中國經商的思想也嚴重地阻礙了中國之後的發展,清朝開始閉關鎖國,主動切斷了與其他國家的聯絡,致使中國落後於西方國家,因此消極作用也是不可忽視的。
4.還利於民得以實現
康熙民本思想在經濟上的作用是最突出的,集中體現在切實讓廣大百姓得到實惠,這當中包括之前提到的對墾荒予以獎勵、改革賦稅制度等。康熙曾諭:“今戶部帑有四千五百萬兩,每年並無奢費,國帑大有盈餘。御使民被實惠,莫如蠲免錢糧”由此可見,最明顯的表現為國庫愈加殷實,康熙開始下令大面積的蠲免錢糧,以保證廣大百姓的利益。
平定三藩之亂以後,隨著經濟的逐漸恢復,蠲免的次數逐漸增多,數額也不在少數,蠲免在經濟生活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康熙在蠲免中總量之大,範圍之廣,受益之眾,到後期無災患也免,都是先朝帝王不可及的。
康熙蠲免錢糧的指導思想是以民為本,讓農民增加積蓄才能達到富裕的目標,而且這一系列事情的作用不僅影響到了康熙朝的廣大百姓,雍正和乾隆對此有利於民生的思想也做了繼承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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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治上,康熙進一步加強了皇權。他表示“天下大權當統於一”“天下大小事務,皆朕一身親理,無可旁貸。若將要務分任於人,則斷不可行”
為此,他一方面透過各種手段,採取強有力地措施,限制滿洲貴族的權力,如剝奪各旗王公幹預旗務的權力,破除“軍功勳舊諸王”統兵征伐的傳統,削弱議政王大臣會議的政治影響等。
另一方面,康熙將用人之權、獎懲之權親自控制,不許大臣干預;並設立密奏制度,以廣泛體察下情。
這種統治方式為被雍正、乾隆二帝繼承和發展,併為清朝其他皇帝沿用。康熙帝在加強皇權的同時,也著手完善滿清官僚政治制度。
一是康熙九年八月將內三院改為內閣,從此內閣作為滿清法定中央政府、作為官僚政治的重要象徵,其地位穩定下來並一直存在到清末。
二是康熙二十三年開始繁修《大清會典》,這是清代第一部重要的政典。《大清會典》於康熙二十九年完成,共162卷。從此,清朝官僚政治的執行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初步實現了政治運作的規範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