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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愉悅的辰星1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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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7397610669778
一、廠區內如何算違建
違章建築是指未取得擬建工程規劃許可證(原址、選址建房意見書),在規劃區以外建設,違反《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村莊和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動工建造的房屋及設施。
違章建築存在侵佔安全通道和非法佔用耕地等、影響城市公共空間、破壞生態環境等特點,並且很多違章建築還隱匿在合法建築裡面。違法建築損害了政府公信力,破壞了城市風貌,並制約城市健康發展和城鄉規劃執行,也影響了城市的未來發展。

二、農村違建房強拆條件是什麼
除以下幾種情況的,違建房屋就要拆除。
1、有利於農業發展的建築物,不需要拆除。
2、當初在國家規定的條件下、滿足國家標準的房屋,比如當初國家規定這類農戶可以享有一戶多宅政策的,處於這種情況中的農戶房屋,可以保留。
3、農戶家庭條件確實貧困,只有這一處房屋、並且這處房屋雖被定性為違章建築需要拆除,但只要農戶的房屋面積不大,符合貧困住房的面積指標,這種違規房屋就會被保留,無需拆除。
4、只要農戶在自家宅基地上建起的院落、棚子等,只要建築物的所在之處沒有超出自家宅基地的使用範圍,就視為合法建築,不能拆除。
5、國家鼓勵農村的工業發展,因此在農村建立起來的一些“三無廠房”,即沒有相關土地證明或其他證件的倉庫用房,可以暫緩拆遷,廠房負責人可以在此期間去有關部門補齊相應的手續,廠房就可免於拆遷,並可繼續使用。
三、農村違建房子罰款多少
1、農村宅基地不管超出多少,超出的部分就算違章建築,只能在宅基地證規定的面積內建住宅。如果有超出部分的,是涉嫌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也是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2、關於違法建築的拆除及房屋徵收時賠償的問題。對於當事人未經批准擅自建成的違法建築,根據城鄉規劃法的規定,對違法建設如果尚可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對規劃的影響,可限期改正,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無法採取改正措施消除影響的,限期拆除,能拆除的,沒收實物或者違法收入,可以並處建設工程造價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至於在房屋徵收時對違法建築的處理的問題,根據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徵收時對於違法建築尤其是搶建的或在徵收區搶建搏賠的違法建築是不作賠償的。
回覆列表
第一,房屋屬2008年以前建造的。
2008年以前建造、翻建、擴建的房屋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權。首先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權及完整的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相應的職能職權部門為您確定的房屋使用權,或鄉鎮企業一次性買斷的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或者透過招拍掛取得的國有工業用地使用權,並且建築是在2008年之前首次建造或改擴建。
原因在於中國的《城鄉規劃法》是2008年1月1日起實施的,對於城市和鄉村最終確定是否為違章建築也是《城鄉規劃法》所規定的。2008年之前的《城市規劃法》也是有所規定的,但是現在《城市規劃法》已經廢止掉了,所有情形都依據《城鄉規劃法》,這樣就出現了法律溯及力和法律適用的問題。實踐中提醒各位,如果您的建築屬於2008年之前的,並且是擁有完整的土地使用權,要警醒自己的房屋是否適用《城鄉規劃法》,是否滿足了當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否是違章建築。根據上述情況,違章建築是不可以隨意認定的。
第二,招商引資,經具有建築合法性審批權的政府或職能部門同意興建。
早期很多地方都進行了招商引資,但是招商引資要分不同的部門機關。比如有的村委會招商引資,但是村委會不具備招商引資審批權,村委會的審批權只侷限於宅基地。鄉鎮招商引資的權利範圍是農村集體土地,市縣區則是城市國有土地。他們當時進行招商引資,並且同意在土地上建設房屋、廠房,這種情況在司法實踐中,特別在江蘇、浙江一帶已經有相關的司法判例,不應該隨便確認是違章建築。原因在於地方建築合法性的審批權就在區政府下面的規劃國土部門,招商引資的行為是區政府做出的明文規定或紅標頭檔案,對認定建築合法性有法定職權。既然透過招商引資的行為同意興建,就不能隨便認定為違章建築。
第三,1986年《土地管理法》實施之前建造農村土地房屋的情況也不能認定為違章建築。
中國《土地管理法》是在1986年6月25日實施的,1982年的《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在《土地管理法》實施後廢止。如果是本村集體土地組織成員在農村土地上建設房屋,則有申請宅基地、獲得宅基地的權利,房屋是在1986年之前建造的,但是對建房的行為首次進行規定是在1986年實施的《土地管理法》中,所以這種行為在法律上並不能確定為違章建築,甚至不能確定是違法用地或違法佔地。
第四,土地總體規劃調整前,房屋符合當時的用地規劃,並且取得了符合當時法律規定的相關證照。
這個概念如何確定?某個地方的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