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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痛一直都在

    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申請納入醫保定點需要滿足幾個基本條件,包括機構執行時間不得少於3個月,具備一定的經營許可資質和提供服務的人員,我們認為這是醫療機構、零售藥店能夠正常為參保人提供服務的基本條件。在《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中我們還明確了可以納入醫保定點的機構範圍,從而使得定點申請更加具體。除此之外,在申請條件上我們還從加強醫保管理出發,重點提出了涉及醫保工作的幾個方面:


    一是醫保管理制度要求,包括配備相應醫保管理人員等。


    二是醫保有關財務制度要求。真實記錄醫保目錄的藥品、耗材的“進銷存”情況。


    三是完善統計資訊管理,按要求報送醫保結算有關資訊及資料等。


    四是與醫保資訊系統有效對接,為參保人提供直接聯網結算。設立醫保藥品、診療專案、醫療服務設施、醫用耗材、疾病病種等基礎資料庫,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的醫保編碼。


    五是嚴格執行醫保藥品、耗材、醫療服務專案等目錄,控制患者自費比例,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等。

  • 2 # 奮發飯糰r7

    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並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零售藥店均可申請醫療保障定點:

    (一)在註冊地址正式經營至少3個月;

    (二)至少有1名取得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具有藥學、臨床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藥師,且註冊地在該零售藥店所在地,藥師須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

    (三)至少有2名熟悉醫療保障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規定的專(兼)職醫保管理人員負責管理醫保費用,並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且在合同期內;

    (四)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要求,開展藥品分類分割槽管理,並對所售藥品設立明確的醫保用藥標識;

    (五)具有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醫保藥品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醫保人員管理制度、統計資訊管理制度和醫保費用結算制度;

    (六)具備符合醫保協議管理要求的資訊系統技術和介面標準,實現與醫保資訊系統有效對接,為參保人員提供直接聯網結算,建立醫保藥品等基礎資料庫,按規定使用國家統一醫保編碼;

    (七)符合法律法規和省級及以上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 3 # 不告訴你

    一.申請資格:新開的藥店的法人代表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藥店工商、稅務營業執照原件及影印件,藥店辦理醫保刷卡申請表,醫保賬號。 二.申請條件:


    1.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證書》(GSP證書)和《營業執照》;


    2.正常經營1年以上;


    3.嚴格執行藥品價格,經物價部門監督檢查合格;


    4.藥品經營場所80平方米以上(不含辦公、倉庫等附屬用房);具有24小時及時供應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的能力;


    5.經營藥品品種(不包括中藥飲片)不少於1000種(商品名),其中基本醫療保險藥品備藥率不低於藥品經營品種的80%;藥品要分類擺放,並有明顯提示;處方藥、非處方藥、非藥品必須分櫃、分割槽擺放;不得在店堂內經營藥品之外的食品、化妝品、生活用品等非醫保範圍的其他物品;


    6.經營藥品必須有按GSP要求進行計算機管理的“進、銷、存”臺帳;並根據醫保經辦機構檢查需要,及時提供“進、銷、存”臺賬;


    7.配備1名以上執業藥師或藥師(不得兼職或掛名),保證營業時間內不少於1名執業藥師或藥師在崗。其他藥品從業人員需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人力資源社保部門培訓合格、持證上崗,並定期(每年)體檢,建立健康檔案;


    8.嚴格遵守《勞動法》及各項法律法規,內部管理規範,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參加各項社會保險並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9.申請定點前12個月內未受到人力資源社保、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和物價等部門的處罰;


    10.其他條件。


    三.申請流程:提供所需資料後,交當地醫保處備案審批資格,安裝醫保POS機後使用。具體正規程式以當地醫保處為主。


    四.需申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的藥店,應遞交以下有關材料:


    1.書面申請報告;


    2.填寫申報定點醫療機構資訊表;


    3.《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影印件;


    4.貴重醫療裝置清單及市衛生局頒發的《本市裝備貴重醫療裝置許可證》影印件;


    5.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影印件;


    6.中華人民共和國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影印件;


    7.本市衛生機構(組織)分類程式碼證影印件;


    8.收費許可證影印件;


    9.其他有關資料如獎勵證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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