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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嘟嘟常哼哼
安全工作12項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強調要層層建立並認真落實責任制;
(2)安全生產與企業改革發展“三同步”制度,強調要把安全生產納入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的整體佈局,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
(3)安全工作“兩定期”制度,要求企業領導班子定期分析安全形勢、定期組織開展安全檢查;
(4)企業內部安全工作機構和人員力量配置制度;
(5)安全培訓和經營管理、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資格制度;
(6)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制度,企業要加強安全質量管理,規範各環節、各崗位的安全質量行為;
(7)重大隱患治理和應急救援制度,要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隱患的治理,制定應急預案,建立預警和救援機制;
(8)安全生產許可制度,企業必須依法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
(9)安全投入和“三同時”制度,企業要保障安全投入,安全設施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10)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追查制度;
(11)工傷保險制度,企業要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積極發展人身意外保險;
(12)工作報告制度,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一、安全生產管理的方針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是黨和國家的一貫方針。《安全生產法》關於預防為主的規定,主要體現為“六先”,即安全意識在先,安全投入在先,安全責任在先,建章立制在先,隱患預防在先,監督執法在先。
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強調了加強管理,建章立制,改善條件,是生產經營單位實現確保安全生產的必要措施。明確了確保安全生產是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根本目的。
三、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
《安全生產法》針對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責任不明確的問題,規定了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四、工會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地位和權利
在《安全生產法》中對其地位和權利作出瞭如下規定: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工會有權對建設專案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工會對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要求糾下,發現生產經營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或者發現事故隱患時有權提出解決的建議,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有權向生產經營單位建議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有權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並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五、各級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職責
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支援,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問題應當及時予以協調,解決。如果政府領導人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重大問題麻木不仁,當斷不斷,久拖不決,由此引發生產安全事故,要承擔失職,瀆職的責任。
六、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部門與專項監管部門的職責分工
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全國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依照本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國務院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七、安全生產中介機構的規定
依法設立的為安全生產提供技術服務的中介機構,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執業準則,接受生產經營單位的委託為其安全生產工作提供技術服務。它規定了安全生產中介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的法律地位,安全生產中介服務的範圍和主要業務及安全生產中介服務機構和安全專業人員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八、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國家實行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工,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法》規定要實行責任追究的,是指人為責任事故。因此,必須依法實行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這項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安全生產責任的落實和違法責任的追究 3 項內容。
九、安全生產標準
《安全生產法》規定:“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按照保障安全生產的要求,依法及時制定有關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並根據科技進步和經濟發展適時修訂。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執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產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十、安全生產宣傳教育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加強對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依照法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負有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的職責,要採用多種形式,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媒體,廣泛深入,堅持不懈地開展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使其為廣大職人群眾所掌握,將其變為廣大職工群眾的自覺行動。
十一、安全生產科技進步
國家鼓勵和支援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法律明確規定鼓勵和支援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安全生產先進技術的推廣應用,是國了政策措施的導向,從根本上改變當前安全生產科學技術落後的狀況。
十二、安全生產獎勵
國家對在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經予獎勵。它明確了國家重點獎勵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