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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少澤閒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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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正義凜然溪水g0
回答這個話題,得分析一下物業服務的內容和哪些。物業服務多是對住宅樓內的樓梯間、走廊、電梯間衛生的打掃,還有園區內的設施維護及衛生清掃。再有就是門衛的出入管理及車庫的保安管理。
說白了是為業主提供服務的,不是為住宅服務的。這樣來說,物業費的收取,應該以所住的人口來計算的。不應該按住宅面積來收費的。
舉個例子:一位老人住在二百多平米的大宅,一個月要交一千元的物業費。而有六口人的家庭,住著百平米的住宅,卻收五百元的物業費。這看著合理嗎?
享受物業服務的是人,而不是住宅,卻按住宅大小來收物業費是毫無道理的。
像樓主提出來的問題,自己的住宅多年不住人,就應該不收物業費或只收很少的物業費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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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秋念9i9L
工程竣工驗收備案後,開發商依據售房合同依法通知購房人,在約定期限內辦理交接入住手續(開發商,業主、物管),同時與物業公司的物管合同生效。一般從約定交接的約定日起三個月內不收取物業管理費。以後收取物管費。
在約定期限內未辦理入住手續的照常收取物業管理費。沒有滿足入住條件的含工程質量問題(質量通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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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好星的人8s9h
如果簽了合同,還是應該交的。因為合同是雙答成共識後,形成的文字記錄,也是雙方的行為規範。一切事情都要按規範做,要不就亂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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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幸福來敲門193742906
這不是你應不應該交,是你不交物業不讓。你不可能以後不入住到時候再給你來個停這停哪的麻煩是你,如果就是不想自己住可以租出去總比空著白交錢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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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六月初六我等你
好不想理這幫法盲,實在忍不住。。。。看合同,看合同,看合同。最終打官司看的合同約定,看證據,沒約定的或者約定不合法的部分,看相關法律法規,法律法規沒規定的,看約定俗成的行業規範。一些人自以為是的想法沒半點屁用。多讀點相關的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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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京申A
沒商量應該交,房不住,但物業服務管理一樣不少,如果這小區都不住,都不交物業費,二年後你去看看還能進小區嗎?肯定雜草叢生垃圾成堆,水電氣等公共設施老化已無法使用。如果有一半不交物業費小區物業跑了,或者服務專案減少,小區破爛不堪。結果是損失整個小區,房價下跌,沒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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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非文藝青年
這個是需要交物業費的,只要開發商已經交房,業主應該繳納物業管理費如果不想繳納物業管理費,可以把房子簡單裝修一下,出租出去,這樣就可以省掉物業管理費,還可以有部分的收入。
回覆列表
長期沒人住的房子,應不應該交物業費。
那是否可以,長期沒人住的房子,應該收歸政府嗎?
如果小區要交物業費,你為什麼不交。等於,你的房子你都不住了,應該收回去一樣。
快點去交吧。
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