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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淨靈山水在心

    △△你的伴侶對你的父母很不禮貌,在古代,這是大逆不道的,是要休妻或休夫的。即使現在,也要坐下來好好談談了,因為事情很嚴重。有兩種情況:

    △△一:如果是你父母挑起事端,很沒素質,為老不尊,逼得她那樣的話,你要當和事佬,使他們雙方都改變態度。

    △△二:如果你父母表現挺好,你伴侶故意尋釁鬧事,不尊重老人,你就得注意了,首先先教育他,讓他改變,知道事情的嚴重性。如果他屢教不改,使你很傷心的話,那就得考慮婚姻還能繼續嗎?

    △△同時,不尊重父母親的人是讓人鄙視的。俗話說得好,父母就是在世佛,不孝敬父母就是對佛的不敬,這種人不僅要遭受親戚朋友的嘲笑,而且會影響自己的孩子,不利孩子的心理健康成長。

    △△不孝敬父母的人,在工作中,會被很多同事鄙視,因為這種人沒有愛心沒有教養,自己的父母都不孝敬,難道會對外人好嗎?

    △△你的伴侶也就是你的愛人,如果他愛你,就得尊重你父母,如果他對你父母很不尊重,說明你在他眼裡也是可有可無,也是不尊重你的表現,我想你們的婚姻也不會幸福,即使勉強湊合,外人也笑話,他對你的父母已經那樣了,你還跟他怎樣幸福生活,心無芥蒂嗎?

    △△婚姻的底線有二:一是不忠;二是不孝父母。沒有這兩條,怎麼幸福。

    你一定要找到原因並改正,然後才能幸福生活!

  • 2 # 溫柔清泉H1

    這樣的伴侶絕對不能接受。這是伴侶本人缺少教養的表現,受家庭的遺傳和影響,不能這樣慣著她,否則以後越來越嚴重,一發而不可收拾。

    就像慣著小孩兒一樣,小孩不知道自己做錯了,大人又不去給糾正,時間長了就不容易改過來了,所以人們常說的一句話“慣著什麼,有什麼”,慣著孩子罵大人,以後到社會上就會吃虧,別人可不讓他罵,這樣的孩子成年以後在社會上不少。

    你的伴侶都這麼大了,還不知道對長輩有禮貌,也就是說話難聽,不尊重長輩,到社會上也會不知道尊重別人。

    我曾經有一位女同事,名牌高校畢業後,考入單位公務員。在一次召開有二十多人參加的支部會上,當時這個女的剛剛當上辦公室副主任,被選為支部委員也不出半個月,支部會上,身為副職兼辦公室主任,又是支部書記在會上發言,發言還不到十分鐘,這個女支部委員就搭著個眼皮,也不看著支部書記,讓他別說了,一會兒的功夫說了三次,雖然聲音不太大,但是在座的參會人員都知道她在說話,坐著離她近的人都聽見了她在說什麼,支部書記坐那和她只隔著一個人,當然聽見了,但是沒理會她,直到把話講完。

    我坐在旁邊也不理解這個女支委的做法,不知道她是怎麼想的,別人發言,其他人是不可以打擾的,何況是領導,還是她想表現一下自己,也想講幾句話?會到最後,也沒給她講話的機會,日常工作也經常出錯,不出一年,這個女支委辭職回母校當教師(也有另一種說法,自謀職業,才回母校當教師)。不管什麼原因,一定是職場不順,背後支部書記在主要領導面前肯定沒給她說好話。我認為這個女支委就是不懂禮貌,在公眾場合不給人面子,好逞能,犯了職場忌諱。

    你伴侶這個毛病一時半會兒改不了,你要幫她改,她不一定聽你的,屢教不改,也只能分手了。

  • 3 # 忘記傷痕

    不接受,私下我會跟他交流,要是不改變態度,我寧願選擇放棄婚姻,而不能對父母不敬。父母肯定有缺點,也有不對的地方,我可以私下跟父母交流,但是不允許其他人不尊重父母。我不是愚孝,對父母不對之處,我會認真跟父母交流,希望他們也要改變,但是作為女婿或者兒媳,是晚輩,晚輩對長輩該有的禮貌必須有!

  • 4 # 使用者四季芬芳

    我們村有這樣一個人,那人叫小剛,娶了老婆二十幾年了,老婆對他的父母還不如陌生人,但是他們的婚姻一直維持到現在。

    小剛的老婆叫萍萍,他們都是獨生子女,剛結婚的時候,小剛的父母對萍萍這個兒媳百般寵愛,後來,萍萍懷孕了,反應比較厲害,整天嘔吐,吃不下任何東西,小剛父母看了之後非常心痛,就幹方百計想辦法想讓萍萍舒服的,後來不知道小剛的父母用了什麼方法得罪了萍萍,可能讓她吃她不喜歡的東西,萍萍就認為公婆要害她,所以她二十幾年以來一直記恨在心,從來不踏進公婆的門,也不叫一聲父母。

    萍萍她的脾氣本來挺倔的,而且嬌生慣養習慣了,她認為對的事九頭牛也拉不回來。她在孃家的時候,為一點小事,要死要活幾天不吃飯,最後都是父母妥協她才肯罷休,因為兩家比較近,這點大家都清楚,因為萍萍身材好,人長得又漂亮,家境也不錯,而且介紹人是小剛姨媽,所以小剛的父母只有啞巴吃黃連,有苦不能說,只有放在肚子裡。

    當初小剛和萍萍的婚姻村裡好多人都在議論:小剛家娶萍萍這個媳婦,如果她的脾氣仍然像在孃家那樣,以自我為中心,不學會包容或者忍讓。娶進門以後他們兩個老的沒有好日子過。

    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萍萍和小剛結婚沒多久自從萍萍懷孕之後就跟公婆就反目成仇了,後來就一直待在孃家不回去了,再後來,他們乾脆到城裡買房去了,買房的的錢小剛的父母也拿出來一半,城裡買了房之後,二十幾年萍萍從來不回家看望公婆,也不讓孩子回去見爺爺奶奶,孩子二十多歲了也不知道爺爺奶奶長什麼樣。逢年過節萍萍帶孩子就去自己的父母家,而且,凡是小剛的親戚家有事萍萍從來不會去的,只有小剛一個人去。甚至小剛的外公,外婆去世萍萍也沒有回去過。二十幾年來只有小剛一個人經常回父母家就是回去拿的東西,油,大米蔬菜之類的。

    小剛的父母現在七十多了,倆個人相依為命,還在拼命幹活,他們為了兒子的幸福默默地付出,不求回報。俗話說:“寧願拆一座廟,不拆一樁婚”,小剛父母也是個宰相肚裡能撐船人,換作別人計較的父母,小剛的家早就散了。

    後話,雖然萍萍的做法我也不贊成,但我想說的是既然有緣生活在一起,不輪是父母,還是兒子,兒媳就要相互包容,作為生活的另一半,一定要尊敬雙方父母,相互理解,和睦相處,好好經營好自己的家,家和萬事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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