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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張妍娜律師

    法院判決孩子的撫養費是隻判決到孩子滿18歲,18歲後如果孩子還在上學不能獨立生活,需要協商對方自願承擔孩子氣18歲後的生活費,法律不會強制。

  • 2 # 白開水不會醉

    我能理解你的意思,18歲在法律上已經成人了,可以獨立了,父母就沒有撫養的義務。但現實生活中,18歲才上大學,正是需要花錢的時候。

    其實這也是因人而異,有的孩子十幾歲就出去打工,自己養活自己了。有的三四十歲了還不出去工作,在啃老。

    所以如果父母有能力那就繼續幫助孩子,完成學業。如果父母沒有能力,孩子也可以憑藉自己的能力養活自己。助學貸款,打工等等,想辦法完成學業。

    其實最大的負擔還不是學業,應該是成家立業。現在結婚買房單靠孩子根本就沒有辦法完成。

    我同事夫妻倆離婚,孩子上大學,研究生,包括現在備考博士,都是父母共同協助。但實事求是,結婚買房是他們家最大的困難,像這樣子的孩子,物件也比較難找。父母條件一般,自己收入不穩定,等博士畢業也三十多歲了。

    父母離異,只是夫妻關係結束,而對於孩子的血緣關係又不會終結。還是那句話,盡力而為。

  • 3 # 玉婷108

    孩子都成年後、哪還存在怎麼辦?成年人都要為自己的生活負責了。

    我和前夫協議離婚時,商量撫養費截止到22歲大學畢業停止。(就是每個月500塊人民幣的撫養費而已)

    因為那時大家都沒什麼錢,覺得每個月給500塊也湊合了,我也是電視劇看多了,以為親爹對親兒子都會念念不忘,一旦他有了錢經濟上好轉,一定會對自己的親兒子好嘛!

    後來他過得很好、承包工程又再婚生子,理論來說,應該經濟條件還不錯,但他也依然只給500塊,我也沒立場說啥,因為協議上就這麼寫的,誰讓咱離婚的時候沒經驗呢?

    後來遇到一個也是離異帶孩子的女性朋友,她給我說他的前夫每個月給2000元的撫養費。

    我好詫異呀,天哪,這簡直太多了,好羨慕。

    說會話題:既然知道孩子的撫養費只支付到18歲,那麼在這之前就要開始提前為孩子讀大學費用存錢啊。

    我兒子的大學費用是申請的助學貸款。我只承擔他的基本生活費。所以他知道要努力學習,有一個好的成績,順利畢業,將來找工作才能自己償還就學貸款。

    我想,當初離婚的時候,大多數人對未來都沒有想太多吧。

    遇到心疼孩子的前夫或者前妻,也許會給孩子一些經濟上的援助,給予多於撫養費的補貼和幫助。

    不過我自己在現實社會中,這樣的前妻、前夫還真的沒見過。電視劇和小說裡非常多。都是寫那些親爹親媽們,會為了留在對方那裡的孩子而牽腸掛肚,經常給打錢或者送禮物,以討得孩子的歡心,我咋就沒遇到呢?

    哈哈哈!

  • 4 # 紫氣東來心

    自己的孩子,沒有那麼多疑問,對孩子的付出是不計報酬的。至於法律的條條框框,也是沒辦法,只是對一些不負責任的父母的無奈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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