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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每天不糊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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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油膩大叔章律師
這話說得很沒道理,想要“禍不及家人”是不是“福也不及家人”呢?!
會有一部分債務人是極度自私、自利的,但絕大部分債務人欠債還是會為了家庭生活更上一個臺階而努力創業、投資,並因此而大幅舉債冒險,最終欠下鉅額債務無法歸還;
除了欠下金融機構的債務之外,所欠的其他企業、個人債務不正是“侵佔”了債權人的機會嗎?
甚至有見到債務人故意拖欠債務,以期熬死債權人從而達到不用償還債務的險惡行為,在這種情況下憑什麼認為債務人的舉債行為不應該牽連家人呢?
更有甚者,以民事糾紛為掩護行詐騙之實,所得錢財都支付了家人的奢侈消費行為;如果連民事責任都還要“精準打擊”僅限於債務人個人,那麼整個社會會成為什麼樣子真的難以想象。
我們不支援一杆打倒一船人,但是那一船人都是受益者時為了維護法律嚴肅性,保障債權人利益,“暫扣”那一船人沒什麼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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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董在蘇州
法律規定是不允許的,債務經誰手,就由誰承擔!但是其實只要被列為老賴,最高法以經做出解釋了,會聯合60個單位懲戒。
說是不禍及,其實也已經禍及了,老賴的工作會受限,銀行卡會凍結,小孩上不了好學校,出行受限,相當於已經社會性死亡了,老賴對他的家庭也已經盡不了屬於他的責任了!
很多人非常的偏激,是因為有一部分人借錢了,明明自己有錢卻不還的人,過得比債主還瀟灑,那能不讓人咬牙切齒生氣麼?還把債主拖成老賴了。
但是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一切按照法律規定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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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郭匠人
應該禍及子女,這是一種威攝。因為老賴所欠之錢並沒有證據證明他的子女沒有享受,他的子女或多或少享受了老賴所欠之錢,或用於生活,或用於購物或者是用於娶媳婦等等,既然他們曾經都享受過那些債權人的錢,就應該為之付出一定的代價。再說中國幾千年傳統就認為父債就應該子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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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積極的撲克kk
華人的思想都是為了下一代!所以貪官和老賴的子女都是第一獲利和享用人!父債子還!才能讓貪官不敢貪,讓老賴不敢賴!資產不敢轉移!才會使社會公平正義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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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雪域格桑花
父債子還天經地義這是古話,我覺得特別有理。大家想一想一個老賴甚至一個貪官,他們的財富主要來源於貪汙受賄欠債不還,那麼他的財富他的子女沒有享用嗎,答案是肯定的,他們平時就是受用者甚至幫兇。如果只追究當事人,那麼他們很可能早就做好準備,轉移財產,到後來他一無所有沒法還錢,他的子女或者夫妻還在享受他轉移的財富。受傷害者卻得不到一點賠償。這是極其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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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欠條說法務團
老賴沒錢還,被強制執行後依舊沒有可執行財產,將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和被限高。
對於子女的影響有:不可以就讀私立學校,參加工作時需要政審的如公務員或入伍等職業不可以參加,這些對於有志向的子女來說是十分大的打擊。
回覆列表
只要財產不是老賴名下,就跟老賴沒關係。
老賴的錢是老賴的,子女的錢是子女的,還錢只處理老賴名下的財產,跟子女的沒關係。
還記得前幾天的“教科書式欠賬”的事情了吧,那個人開豪車、住豪宅,開車撞人就是不賠錢,因為那些都是她孩子名字的,不是他的,他名下沒可執行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