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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常山趙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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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洋海軍炮手
其實遼東漢人對滿洲大汗的態度存在一個變化得過程,簡單來說就是從反抗到認同,繼而是效忠。這就需要從努爾哈齊和皇太極這對父子以及八旗制度說起。
八旗制度在軍事上屬於公民兵制度,在政治上屬於貴族共和制度,這個制度的起始點就包含兩類群體:歸附努爾哈齊的滿洲人和歸附努爾哈齊的非滿洲人。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理解,八旗早期的公民就是滿洲人以及少量的蒙古人、遼東漢人和高麗人;而貴族就是愛新覺羅宗室以及各路將領。
因此這也讓遼東漢人發起了規模非常大的反抗運動,小則投毒、打悶棍,大則集體叛逃至明朝控制區,所以努爾哈齊的八旗子弟疲於奔命,鎮壓境內漢人的反抗。
但是皇太極就不一樣,皇太極要的不是滿洲大汗而是天下共主,可謂野心勃勃。所以皇太極繼位之後就著手進行君主專制改革,先是解放了大量漢人奴隸當中的知識分子,通過考試授予其官職,組建了清朝最早的一批文官團隊。
皇太極之所以會提拔漢族知識分子,根本目的就是制衡滿洲貴族,完成清朝從貴族共和到君主專制的轉型。而這些成為文官的知識分子也樂意為皇太極效忠,除了報答皇太極的知遇之恩之外,也有一展所長的目的。換句話說,這幫人和皇太極是綁在一起的。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遼東漢人都編入八旗,相當多的漢人依然屬於非公民的身份,但是這又如何呢,公民和非公民的差距已經很小,畢竟你不用在戰場上賣命。不過你賣命也是值得的,滿洲大汗不僅不克扣軍餉,還遠高於明軍,可以和滿洲人一樣,根據戰功分享戰利品甚至提高社會地位,各種福利待遇都有,你死了也不用擔心老婆孩子出去要飯,而且滿洲大汗還給單身狗找媳婦。話說,忠誠都是和報酬劃等號的,有這樣的領導誰不拼命。
所以1644年清朝大舉入關,留守盛京的部隊基本上就是漢軍,而且未入旗的漢人也沒有趁機暴動。所以清軍後方安定,能夠放下心來入關。而且清朝兩百多年,給愛新覺羅氏守衛盛京以及守衛黑龍江、吉林的主力都是漢軍,話說要沒有皇太極當年的懷柔還真沒有這個效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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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論史
這個問題比較好說。就是在清朝那兒創業待遇更好,工資更高,更有發展前景,所以很多原明軍將士在成為清朝的漢八旗之後,才會如此賣命。要知道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既想馬兒跑,又想馬兒不吃草的便宜事,你想讓人家給你幹活賣命,你就得真金白銀的給別人,你給不起,就別怪別人跳槽。尤其是軍人,他們為國效力是要以生命為代價的,都準備隨時隨地為國犧牲了,再沒有優厚的待遇說得過去嗎?
不得不說清廷在立國初期對軍功是非常重視的,至少這個政權是沒有重文輕武的傾向的,只要你為其實打實的效力,不管是哪個民族出身都是前途可期,這一點比當時江河日下的明朝好多了。而那些原明軍將士在投奔清朝這待遇比在明朝那會的時候高了好幾個檔次,八旗這個創業平臺對他們來說當然更香。那麼下面就虛話不說,直接擺史實。
就比如說孔有德、耿精忠兩位,在吳橋兵變失敗走投無路後,不得已投降皇太極,皇太極表示,雖然我和這兩位還沒見過面(當然此前還是通過信的),但是孔愛卿和耿愛卿千里來投,我太激動了,必須高規格隆重接待,在酒足飯飽後,速速發給2000匹馬給其部眾使用,順便告知了一下兩人,等收拾收拾再來見我,“爾等身皆勞頓,宜暫休息,從容來見”。
《清太宗實錄·卷十四》:三貝勒設大宴,饗有德、仲明及其部眾,遂以上所發馬二千匹,給與有德、仲明等乘之。
六月,孔有德、耿仲明兩人率部抵達瀋陽,皇太極率諸貝勒出瀋陽德盛門10裡迎接,並以最高規格的熊抱之禮接見。可以說,孔、耿兩人一上岸就收到了前所未有的尊重。
當然禮儀規格再怎麼高這些都是虛的,還有實的,兩人投靠皇太極不到一年(此前兩人已經參加了攻克旅順的戰役),皇太極就決定給孔、耿二人各修豪華別墅一套,以彰顯他們的VIP身份。耿仲明甚至表示,我現在居住的地方已經很寬敞了,大汗不需要另外再建,被皇太極明確拒絕,我給你的東西,你不拿著也不行。附圖。
而且皇太極還讓孔、耿二人統領舊部,下放部隊任免官將的大權,所謂“察其功之大小,用印給札”,甚至連戰功證明敕書都讓孔有德、耿仲明直接發放,其手下不能跳過孔有德,單獨申請,這等於將其部所屬的人事權完全下放,這種信任可謂是毫無保留的。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件案譯編》:降臣都元帥孔有德、總兵官耿仲明、尚可喜等所屬副將以下各官奏言:“臣等來歸有功之人,懇賜敕書”,汗曰:“爾等來歸時,我曾謂各官升降,惟聽都元帥、總兵官之意。今若給敕書,是背前言矣。”
一個給你高待遇、對你無限信任、並敢於放權給你的領導,手下的員工只要稍微有一點良心,都是一萬個捨不得。有時候就怕“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想想被隔壁崇禎坑死的孫傳庭、盧象升、陳新甲,給皇太極這樣的老闆打工是不是還挺好的。
何況皇太極時期為了爭取遼東漢人對他的支援,也為了瓦解關寧軍,決定一改父親努爾哈赤的屠戮政策,實行“恩養”政策。這就漢人在八旗這個集團裡面的地位。
就比如說在天聰八年正月二十八日,皇太極召開會議,為了安撫長山、石城二島兩地4000餘口來降漢民百姓,命諸大臣出糧養民,並讓八貝勒率先出糧4000石以為百官富人表率。附圖。
在大淩河戰役之後,皇太極對城內漢人和祖家軍核心人物均做妥善安置,對大淩河歸降遼將給予優厚待遇,按官職分給僕人和牲畜。附圖。
除此之外,還解決歸降明軍的單身問題,給以妻室,讓其成家。附圖。
由於皇太極的政策向漢軍傾斜力度太大,以致於讓部分滿洲八旗貴族相當不滿。就比如說多羅貝勒羅洛巨集就大有怨言。當然,事後皇太極暴怒,將羅洛巨集革去貝勒爵。
《清初內國史院滿文件案譯編》:又向布善車爾布言:恭順王、懷順王、智順王三人,肥馬華屋,而我之兵馬,何讀贏瘦等語。布善車爾布應雲:昔太祖誅戮漢人,撫養滿洲,今漢人有為王者矣,有為大章京者矣,至於宗室,今有為官者,有為公者,時勢顛倒等語。
這些政策為了爭取明軍發揮了極大的作用,增強了清政權的向心力,待遇跟上了,漢八旗自然全心全意的為新生的清廷效忠了,基本就別指望人家僅僅頂著一個漢族的身份就去幫助朱家一姓的天下了。
當然,明末明廷對軍人群體的不重視,甚至矮化,也起到了襯托作用。就比如說萬曆二十三年發生的薊鎮兵變事件就集中體現了明廷的其軍隊視如草芥。
當時,明廷在徵調戚家軍入朝作戰的時候,許諾給戚家軍發放雙倍餉銀,即一年43兩,注意這43兩並不是只針對南兵,是外派軍隊的普遍待遇,比如說劉綎的川兵也是按此標準發放的。附圖。
而戚家軍投入作戰後,也堪稱勇猛,北韓史料就提到平壤戰役“南兵不顧生死,一向直前,吳惟忠之功最高”,又有“南兵進攻密德牡丹峰土窟,其軍力戰,死傷尤多,遊擊亦中鐵丸”,不管怎麼說,也是對得起這工資。
可是,明廷卻乾脆欠餉不發,逼得南軍只能非法討薪,最後被大明將領王保率部殲滅數百人(《李朝實錄》為南兵此次被殺3300餘人),強力鎮壓,事後還說此次是兵變,往南兵身上潑髒水。明廷欠餉出爾反爾在前,殺人汙衊在後,這無恥操作能不讓軍人寒心。
當然欠餉是老毛病了,宋應昌就曾經向內閣首輔王錫爵反應,平壤之戰後的萬曆二十一年二月,那些有斬首之功的軍人獎勵未曾發放,希望內閣留意,儘快促進事情解決,當然王錫爵當年五月就退休了,恐怕不能為解決這事提供太大幫助。
《經略復國要編·卷六》:平壤大功未賞,各軍志意似不如前,是人事不在我矣。
努爾哈赤、皇太極評:“我大明操作真是666。”
至於八旗軍待遇也不是一個等級的,就比如說明代的遼東士兵工資水平就極其低微,李化龍在萬曆二十年前後巡撫遼東,就指出明朝遼東軍士工資只有4錢銀子,所謂“月食用四錢之軍,皆窮疲單弱”,戴旭稍微好的家丁也只有8錢銀子。附圖。
關鍵是這個工資一直沒有往上漲,熊廷弼在萬曆三十七年的按遼的時候就提到,遼東軍士普通士兵的月餉只有4錢,部分士兵只有2錢5分。附圖。
而八旗軍的待遇比明軍可高多了,八旗的精銳驍騎每月工資就有3兩,比明軍內部的精銳之士選鋒家丁的每月8錢工資還高3倍多,至於親軍更有每月4兩銀子的工資,待遇最差的步軍也是1兩5錢,比普通明軍工資3倍多一點。附圖。
至於士兵戰死撫卹,明朝一不小心又被清廷甩開了,根據《經略復國要編》上的說法,萬曆援朝之戰指揮(武官正四品)發的撫卹為10兩銀子,千總(武官正六品)的撫卹為8兩銀子,把總(武官正七品)為5兩銀子,普通士兵為3兩銀子。附圖。
而八旗軍在國初的待遇,光是旗人任護軍的撫卹銀就有200兩,未披甲炮手130兩,甲兵150兩,漢人家奴臨時充當甲兵戰死的為100兩。至於高階將官戰死,撫卹金更高,一等副將撫卹金就有820兩之多,次等副將各減10兩,二等、三等副將分別為810兩和800兩。這個待遇也是明廷不能比的。
更何況明廷在崇禎年間內憂外患,財政修建枯竭,即便是普通士兵餉銀也是拖欠數月或十幾個月,更不要說給死去的士兵發撫卹了。
其實清廷的套路似乎從努爾哈赤到乾隆似乎不大有變化,只要能給自己效力的個人或組織,在沒有尾大不掉的情況下,一般都勇於給效力者分更大的蛋糕,不僅是漢軍八旗,還有像回族那些伯克一樣的,像額敏和卓幫助清廷打擊準噶爾勢力和大小和卓,幾年之內從貝子到多羅貝勒再到郡王,簡直就是坐著火箭上升的。清廷的厚待讓額敏和卓非常感動,表示“我受聖恩厚,必捨身力戰”(這句話說完之後,乾隆直接發銀千兩賞賜),在平定大小和卓之亂每每親冒矢石,身先士卒,這就是後話了。
所以,漢八旗為何為清廷效力,首先就是他們受到了皇太極的厚待,其次工資水平也比明軍高,當然皇太極也確實是個英主,至少不會像崇禎就喜歡甩鍋對吧!
引用文獻:《清太宗實錄》、《滿文老檔》、《清初內國史院滿文件案譯編》、《明經世文編》、《國榷》、《經略復國要編》、《聖武記》、《北韓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大清會典》、《熊廷弼集》、《回疆通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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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燕趙節度使
很簡單,滿人給軍餉!打了勝仗有賞賜!
我們來看明末軍隊的兩件事!
1. 欠餉軍隊被屠殺萬曆二十三年(1595年),從北韓打贏了勝仗的戚家軍回到了駐地石門寨。
此由於朝廷欠餉了很久,戚家軍家庭的生活都陷入了困境之中。飢寒交迫的戚家軍忍無可忍,集合起來向薊州鎮總兵討薪。
薊州總兵王保,趁機以“倡亂”的藉口對戚家軍進行屠殺。
《明神宗實錄》中記載,王保命令討薪的戚家軍徒手進入演武場,“南兵已唯唯聽命”。“及甫入校場,而王保揮兵亂斬,死者無數。”
《神宗實錄》記載:
萬曆二十三年十月,己未,防海兵以要挾雙糧鼓譟,薊鎮督、撫、道臣擒其倡亂者正法,餘黨盡驅南還,奏聞兵部覆請,報可。
這次屠殺遇害的人數,按《明史》的記載是“數百人”,而《兩朝平攘錄》則說“(一)千三百名保盡誘殺之”,《北韓宣祖實錄》的記載則是“殺三千三百餘口”。
在萬曆二十三年的冬天,發生了歷史上鮮為人知的“萬曆二十三年薊州兵變。”
戚繼光在義烏募兵,規定每人年餉銀為10兩,到北方薊鎮後,守衛邊牆的募兵年餉增至18兩。
相比之下,其他的士兵軍餉很低。《武進縣誌》稱當地 “受募者日銀一分”,年餉還不足4兩。
到崇禎年間,災難頻仍,戰亂不斷,朝廷財政緊張,軍餉又比同期低了很多。
維持一支萬人部隊的正常消耗應該是每年白銀8萬兩,糧食4萬石。
2.欠餉軍隊譁變崇禎四年(1631年),皇太極猛烈進攻遼東,朝廷調集山東兵北上救援。
巡撫孫元化孫元化令孔有德和千總李應元率部從陸路繞行渤海灣奔赴遼東前線。
孔有德率軍抵達吳橋時,因遇大雨雪,部隊給養不足,士兵搶劫平民,遭到抵抗後發生譁變,史稱吳橋兵變。
任何一個正常的軍隊都知道怎麼選擇?
我們這樣比喻,你在一家公司,上班拖欠薪水,還隔三差五的被老闆打罵,甚至要殺了你,你還會在這個公司做事嗎?
而另一個公司不僅按時發工資,還有季度獎、年底十三薪、專案分紅,讓你去你去不去?
在餓肚子面前,談什麼都是假的虛的!
這個朝廷都要讓你一家老小餓死了,還要對討薪的你大打出手甚至要殺了你,這個朝廷還值得你去保衛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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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冷哥的閱讀理解時光
手段很多,當然也和當時的大背景有關(晚明幾個政權玩的實在太過火,老百姓寧可接受異族統治,也不願意……)
關於漢八旗為什麼願意替滿族打仗,在這裡說一個最具有代表性的制度,那就是著名的“抬旗之榮”
“抬旗”,就是原本你是漢人,被編入了漢八旗,但由於你功勳卓著,就可以按照“抬旗”制度,將你升級到滿八旗,甚至是最為尊貴的“上三旗”
如果功勞實在太大,一個漢人被抬僅次於“鑲黃旗”的“正黃旗”也不是不可能(典型的就是田文鏡)
這個制度的優越性,在後金南下的時候發揮了重要作用
要知道雖然當時明朝敗退到南京成立了南明,但就史可法的江北四鎮的兵力總數過百萬,在人數上碾壓總人口只有二十來萬的後金
所以如果沒有漢八旗,以及後來投降後金的明朝降兵外,後金南下滅明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而漢八旗的弟兄們都知道,只要我打仗打的好,那個滿族人是真的願意跟自己分江山的(後來的三藩之亂也是從這裡來的)
所以你就會發現,在後金滅南明的過程中,往西邊打的那支軍隊正是吳三桂,而往南打的軍隊則是孔友德和耿仲明
最後吳三桂和耿仲明還封了王,這在中國的歷朝歷代中,非皇族和番邦封王的,也就這一次
所以說到底,漢八旗願意拼了命幫著後金打自己人,主要原因就是後金給足了回報
從抬旗到封王,這對當時的漢族人來說都是從來沒有過的,吸引力太大,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滅南明的主力部隊,幾乎都是漢八旗和明降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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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常棣tandy
八旗漢軍即俗稱的漢軍八旗(固山),建於崇德七年六月,在此以前,曾組建過漢軍一旗、二旗、四旗,這個階段的漢軍旗,實際是側重於軍事職能並對其漢人進行管理而組織的固山,即“烏真超哈”,直譯為漢語是“重兵”,更具體的意思是“重炮兵部隊”。烏真超哈固山下的漢人隸於滿洲八個旗下。
崇德七年六月,又增編漢人牛錄,並把原隸滿洲旗下未編牛錄的漢人官兵也組編漢人牛錄,加上原隸滿洲旗下已編立的漢人牛錄,共同組建成八旗漢軍。
努爾哈赤時期主要建立了滿洲八個旗(也稱八旗),所以當時的宗室分封也是在這八個滿洲旗中進行。皇太極時期建立漢軍八旗。入關前的八旗領主分封,有明確記載的,都是分予滿洲旗的牛錄,因而給人的印象,是受封的領主只領有八個滿洲旗屬人。實際上,旗主等受封者不僅領有滿洲八旗旗人,而且領轄漢軍旗人,漢軍八旗,作為金(清)政權的重要組成部分,並非獨立於領主王公的統轄之外,而是隸屬於這些受封者。進一步說,到了皇太極時期,旗主、非旗主的領主,已領轄包括後者在內的共二十四旗(固山)的旗人。
漢軍無論在一旗、二旗、四旗,還是組成漢軍八旗之時,其旗下漢軍人始終固定隸屬在滿洲旗領主之下,所以,在漢軍一旗、二旗、四旗之時,他們的所屬旗籍也是滿洲旗的八色旗,只是在軍事組織上屬於漢軍的一旗、二旗或四旗。漢軍八旗組編之時,他們仍隸原滿洲旗領主,與新撥給滿洲旗領主的漢軍佐領一起,編在與滿洲八旗旗色保持一致的漢軍八旗中,也即隸屬在同色旗的各滿洲領主之下,因為八旗旗色始終是滿洲宗室領主各自領旗的標誌。
一、 八旗旗主、管主對漢軍旗人的領轄首先簡述一下漢軍旗的編立過程。後金進佔遼瀋地區後,收容了大量的漢人軍民,這些漢人軍民在天命後期實際是被作為奴隸分予滿族諸貝勒、大臣,置於滿洲八旗之下。皇太極繼位後,通過編組漢人牛錄(包括旗鼓牛錄,即後來所說的旗鼓佐領,屬於漢人包衣佐領)、科舉選拔、建立漢軍旗、任命文官武將等形式,使他們脫離主人戶下的家奴身份,成為具有獨立戶籍的旗籍成員(旗鼓牛錄下包衣漢人也應有獨立戶籍),後人所追述的“國初時,俘掠遼、沈之民悉為滿臣奴隸,文皇帝憫之,拔其少壯者為兵,設左右兩翼,命佟駙馬養性、馬都統光遠統之”。
天聰五年,皇太極編建漢軍一旗,旗纛為青色。此後,由於不斷髮動對明戰爭,歷次戰役歸降或俘獲的漢人軍民,以如上形式編入旗籍,漢軍旗也不斷擴建。崇德二年(1637 年)七月建漢軍二旗,旗纛仍為青色。崇德四年(1639 年)六月析為四旗,旗纛分別是:黃旗鑲青邊、白旗鑲青邊、紅旗鑲青邊、純青。
崇德七年(1642 年)六月,由於清取得鬆錦大戰勝利後,把部分降俘編立漢軍牛錄,並把原來未編牛錄的大淩河投降漢人官兵也組編為牛錄,加上原來已編立的漢人牛錄,建立了漢軍八旗。漢軍八旗建立後,各旗旗色標幟才改用滿洲八旗的正黃、鑲黃、正白、鑲白、正紅、鑲紅、正藍、鑲藍等旗旗色。
漢軍八旗建立前漢人的在旗與隸屬,檔案資料給我們留下了線索。另外,天聰朝,諸漢軍人員屢次向皇太極呈奏章疏,他們在這些章奏中的署名標明自己所屬之旗,也提供了一些情況,如:正藍旗總兵官臣馬光遠、廂(鑲)藍旗固山副將張存仁、整(正)紅旗固山備禦臣臧國祚、鑲紅旗章京臣郎紹楨、正白旗備禦臣劉學成、鑲白旗副將臣孫得功、正黃旗下副將祖可法、鑲黃旗李遊擊下臣徐明遠等等。
以上列舉的這些人,上奏的時間是在天聰六年以後,多數又在天聰九年以前,當時已編漢軍一旗,而他們標明的所屬旗籍又是八旗的旗籍,當時只有滿洲八旗才有這種旗色,說明這些漢人是隸屬於滿洲八旗的。當時的滿洲八旗各有旗主、非旗主的領主或稱管主,這些漢人也當然是隸屬於滿洲旗的旗主、管主。
他們之中的某些人即使被編人漢軍旗,其旗籍也仍是滿洲八旗,隸屬於滿洲旗的旗主、管主。以上面提到的馬光遠為例,馬光遠在天聰七年(1633 年)已被任為漢軍旗的額真,《清初內國史院滿文件案譯編》該年七月初一日條記載:“汗命滿洲各戶有漢人男丁者,每十人授甲一副,共一千五百八十戶,交付漢軍額真馬總兵官、石總兵官,分補舊甲喇之缺額者。”
文中的“漢軍額真馬總兵官”就是馬光遠,他在任漢軍一旗固山額真時,其旗籍其實並不是這漢軍旗,而是滿洲旗籍。馬光遠是在天聰四年後金攻永平時由明朝投降後金的,與同降者被八家貝勒均分,他說他一家“分在藍旗固山”,應是分在正藍滿洲旗旗主三貝勒莽古爾泰、德格類之下為屬人。
因為上奏章的天聰九年十二月,正是皇太極吞併改組莽古爾泰、德格類的正藍旗之時,即奏中所說的“值固山變故”一事,所以馬光遠才趁此機會要求脫離正藍旗主,收在皇太極所領的黃旗滿洲固山之下。但無論在藍旗固山還是在黃旗固山之下,都說明當時作為漢軍旗的一名重要成員的馬光遠始終隸滿洲旗,是滿洲旗主的屬人。
再如甲喇章京佟三,《清太宗實錄》崇德二年六月下,記為“石廷柱旗下甲喇章京佟三”,說明他是在石廷柱任固山額真的漢軍旗下。但《滿文老檔》又有“正白旗佟三牛錄下生員劉奇遇、劉弘遇”的記載,當時漢軍旗只有一旗,為青纛,根本沒有正白旗纛為標幟的漢軍旗,說明佟三雖在漢軍旗並任甲喇章京,而其本人的旗標幟的漢軍旗,說明佟三雖在漢軍旗並任甲喇章京,而其本人的旗籍及其所管所在的牛錄,卻是在正白滿洲旗,屬於該旗之主豫親王多鐸。
史實還說明,無論是在漢軍一旗,還是二旗、四旗階段,八旗滿洲旗主、管主,都有數量不等的漢人牛錄,或稱漢牛錄、尼堪牛錄。
如天聰九年(1635 年)九月,沒收代善之子正紅旗管主瓦克達所屬的人丁財產,就有“滿洲牛錄的諸申,蒙古、尼堪的牛錄”的記載。崇德四年五月,正白旗主“和碩豫親王多鐸有罪,奪其滿洲十牛錄、蒙古四牛錄、漢二牛錄歸人鑲白旗”;六月,又“補人正白旗數內”。沒收多鐸牛錄的崇德四年五月、六月,正是漢軍旗在二旗階段之時,而實錄所記錄的五月將多鐸的蒙古、漢牛錄從正白旗中奪出歸入鑲白旗,六月又補入正白旗,漢牛錄始終在滿洲旗的正白旗主多鐸與鑲白旗主多爾袞之間轉手的事實,又證明在漢軍二旗時,其漢軍仍隸於滿洲八旗的旗主、管主之下。
二、值得注意的兩個現象現在要進一步考察的是,原在滿洲八旗下的漢人牛錄,與新編成牛錄的漢人一起組建為漢軍八旗後,與滿洲旗主、管主是否還存在隸屬關係?
我認為以下兩個現象值得注意:
1、漢軍八旗設立後,漢軍人所在漢軍旗的旗色與原來所隸滿洲旗的旗色一致。
以下表中十幾個漢軍人在漢軍八旗成立前後的明確旗籍情況,就說明了這一點:
2、漢軍八旗成立後,滿洲旗的旗主、管主仍是同旗色的漢軍旗的旗主、管主。
皇太極是兩黃旗滿洲旗旗主,他死後由順治帝福臨繼承為旗主。福臨登基,兩黃旗大臣盟誓,其中既有兩黃旗滿洲旗人,又有兩黃旗蒙古旗旗人阿賴、喀蘭圖及兩黃旗漢軍旗旗人馬光遠、范文程、祖可法、劉之源、祖澤潤、馬光輝、張大猷等人,這些人共稱福臨為“主上”。而八旗大臣共同盟誓,則稱福臨為“皇上”。稱“主上”與稱“皇上”是有區別的,兩黃旗漢軍與同旗色滿洲旗、蒙古旗大臣稱“主上”,是對做皇帝的本旗主的稱謂,它表明皇帝也是兩黃旗漢軍固山的旗主。
這裡的漢軍馬光遠,正是天聰九年十二月由正藍旗改入黃旗的,那時換了新旗主一一皇太極,此時,皇太極之子福臨又成為他的主子。我們再以范文程為例,來考察宗室王公旗主、管主對漢軍旗的領有。范文程在漢軍八旗成立後究竟編在哪一旗? 其傳記對此略而不載,只記其在福臨登基後“命隸鑲黃旗漢軍”,從《清世祖實錄》所記可知,他是由貝子碩託的屬下“撥人鑲黃旗”的。
這件事的前十天,《清太宗實錄》還有這樣的記載:“金礪旗下章京范文程家人康六獲銀一千兩”,按金礪是當時鑲紅旗漢軍的固山額真,那麼范文程則應是鑲紅旗漢軍人。而碩託又是分封在鑲紅旗滿洲,為該旗領主,且鑲紅旗漢軍范文程又是他的屬下,那就證明鑲紅旗貝子碩託又是同旗色的鑲紅漢軍旗的領主。
崇德八年,鑲紅旗漢軍孟喬芳因袒護貝勒羅洛巨集家人搶奪銀兩一事,《清太宗實錄》記為“喬芳庇其本貝勒”,羅洛巨集是繼嶽託而為鑲紅旗的滿洲旗主,以上所記的“喬芳庇其本貝勒”幾字,說明孟喬芳庇護本主子,它也說明鑲紅旗滿洲旗主羅洛巨集又是孟喬芳所在鑲紅旗漢軍的旗主。
上述兩種現象,使我們可以做出這樣的判斷:隸屬於原某個滿洲旗主、管主的漢軍,無論是在漢軍一旗、二旗、四旗時,還是漢軍編立八旗後,若無政治變故,都應該是固定隸屬於該領主的,始終是他的屬下。漢軍八旗成立後編為漢軍某旗,這一旗就仍然要用該旗主、管主所領滿洲旗的旗色,來作為繼續隸屬的標幟。史實還表明,相當一部分漢軍人,尤其是大淩河歸降的漢人,開始並未編牛錄,而是散隸於滿洲八旗各領主之下,崇德七年編漢軍八旗時,始編牛錄,並編入漢軍八旗,但仍隸本來的滿洲旗領主。編蒙古八旗後,原隸屬於滿洲旗旗主、管主們的蒙古旗人,也仍隸屬原主。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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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肖邦老師的課堂
漢八旗是個誤稱,應該是八旗漢軍,它是清朝八旗的三個組成部分之一,指代八旗中的漢軍旗份佐領,並非單獨有八個漢軍旗。與八旗滿洲,八旗蒙古構成八旗軍的整體,皆以兵籍編制。八旗漢軍的主要來源是明末主動歸附後金以及在戰爭中被清朝俘虜的遼東的人,以漢人為主,也有少部分漢化的女真人,和在明朝為官的蒙古人等。
皇太極即位後,採用了嶽託(禮親王代善的長子,皇太極的侄子)的建議,施行滿漢通婚,歸降的漢族官員都將滿族貝勒,大臣的女兒嫁於他們。普通士兵就把滿洲各牛錄的寡婦嫁於他們,或者由國庫出錢在民間另尋女子予以婚配。此外,還劃給明軍將士土地,讓他們以此為生計。
回覆列表
說白了,就是搶錢搶糧搶女人。和奴隸制度搞傳銷一樣,越早加入進來地位越高,等級越高,掠奪獲得的賞賜越多。越後面加入的越是韭菜,等級越低。八旗子弟不用種田,全靠賞和剝削老百姓。敢於反抗的全咔嚓了,剃髮易服催殘尊嚴,敢反抗殺,留下的基本上都是些能忍的,懦弱的基因,利於滿清的奴役統治。文字獄禁錮思想,讓你愚昧,麻木,愚蠢,順從。滿清的百姓哪叫生活啊,頂多叫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