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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易傾訴

    人在做,天在看。

    強姦、聚眾淫亂....受害者有多少個不清楚,但是從通報內容來看,肯定是不少於3個的,所以被判了13年也不為過,但是因為他是加拿大人,加上案件涉及的人和受害人的隱私,所以事件發酵這麼久後才終於得到一個判決。

    作為歸國四子之一的吳亦凡,本來有著燦爛的星途大道,粉絲不計其數,代言、廣告、拍戲得到的收入比普通人多太多了。誰又能想到這樣一個眾人眼裡的大明星,私底下卻是這樣一個人。

    先不說粉絲濾鏡碎了一地,光是他作為公眾人物的影響就讓“選妃”這個詞具象化了。網友經常調侃:“貴圈真亂”,也不是沒有道理,不僅僅是吳亦凡,黃海波、王安全、鄭進一、李雲迪還有李易峰紛紛被朝陽群眾逮了個正著,而吳亦凡是其中“受懲罰”最嚴重的,當然,也是因為他的犯罪情節嚴重,加上產生的影響和社會輿論不斷,所以最終這個結局算是為他光輝的星途畫上了句號。

    這下他真的進去“踩縫紉機”了,真是大快人心!

  • 2 # 漂亮的念念媽咪

    十年河東十年河西,更何況十三年了。搞不明白,這麼有錢了,還要自毀

    作為公眾人物,吳亦凡可以說是一部完整的藝人反面教科書。吳亦凡憑藉帥氣的外形,在南韓從練習生出道,積攢了大量人氣。但回國發展後,卻毫不珍惜外界的掌聲和歡呼,無底線消費粉絲的喜愛。儘管多次被批業務不熟,演技堪憂,但仍在粉絲的盲目追崇中成為所謂的“頂流”。

    強姦、聚眾淫亂、偷稅漏稅……條條罪名都是高危紅線,吳亦凡的沉淪路徑給娛樂圈敲響了警鐘,也值得每一位藝人警醒,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德不配位,必有災殃。畢竟,流量虛浮終是假。真正的藝人:益於人民,助力國家。諷刺的是,就算他被罰6億,等他出來,他依舊是個逍遙的有錢人。內娛流量撈金就是那麼容易到離譜。

    其實吳亦凡淪落到這個地步,完全是咎由自取

  • 3 # 旺仔配可樂

    終於等到這一天,可以說是大快人心了,這應該打破了我們大陸娛樂圈裡的最長記錄了吧?

    有的人會疑問,同樣是玩女人,為什麼大家都可以原諒李易峰,卻對吳亦凡如此深惡痛絕呢?

    兩者有本質區別啊,李易峰pc只是違法,而且說白了就是交易,是你情我願的情況下,最多是品德不端正罷了!

    而吳亦凡的行為可以說是惡劣了,他已經色入骨髓了,甚至可以說有特殊的癖好了,他是在違背女性意願的情況下實施強姦!甚至還可能涉及了未成年人。所以他和李易峰不可同日而語!

    還有的人說為什麼羅志祥沒事?他也是聚眾淫亂啊。

    首先羅志祥不涉及未成年人,而且事發地是在臺灣,不是內陸。

    其次周揚青並沒報警,也沒有實質性的證據證明羅志祥的罪狀,而且事後也沒有當事人出來指證羅志祥,所以人家在臺灣不僅沒事,甚至還復出了的很好。

    而吳亦凡則不同,當初都美竹指證他,吳亦凡不僅不認錯,還態度強硬,死不承認。甚至還自己去報了警。你說這就是作死啊,事後不僅牆倒眾人推,還有不少當事人指認他…

    所以吳亦凡可以說是自作自受,報應不爽!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駱駝祥子的悲慘命運,是因為他不夠努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