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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快樂Kx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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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頂級圓月3No
單就透過決議的票數看,美國及盟國好像佔了上風。但仔細分析,根夲不是這麼一回事。
一丶從聯合國多年的實踐看,一些事常常被美國利用,而是不爭的事實。當年的北韓戰爭,美國就是打著聯合國的旗號,組織十幾個國家侵略北韓的。在美國眼裡,利用聯合國做出的決議對自己有利時,就積極鼓動,提出議題,並組織協迫一些國家投票透過形成決議。而聯合國決議對自己不利時,就把聯合國的決議放在一邊,根本不考慮去執行。如:聯合國多次形成決議,要求解除對古巴的制裁,美國從來都是置之不理。這次涉烏賠償機制決議,也是在美國積極鼓動下,提出議題而透過的。目的就是要抹黑俄羅斯,在輿論上給俄羅斯繼續增加壓力。
二丶仔細分析解剖這些票數,還會發現一些問題。一是反對票是14票,這是公開反對不同意的。棄權票80多票,許多國家礙於不想直接得罪美國,而在投票時拐彎投了棄權票,實質也是反對票。同意票僅為94票,和反對票丶棄權票之和比還少。這就說明此決議並代表大多數國家的真實態度和想法,從而也就失去了執行的動力。
三丶從法律角度看,此決議不是安理會決議。依聯合國目前的執行機制,安理會決議一旦做出,有法律約束力,有強制執行力,也可以授權採用軍事手段強行督促執行。而聯大此次形成的涉烏賠償決議,是聯合國所有成員國投票形成的決議,而無執行的法律地位和基礎,更沒有監督執行的條件和動力。從俄羅斯目前對此協議的態度反映看,就根本不把它當一回事,最終只會落個束之高閣的局面。
聯合國不是一個執法系統他對於個主權國家來說,他並沒有執法力,也沒有強制執行的力度聯合國透過的決議多了,又有幾個權益能夠得到執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