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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梅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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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笑笑生亦
《金瓶梅》這名字是取自三個女性,
潘金蓮、李瓶兒、龐春梅(腦子一直想的都是馬冬梅)
單說李瓶兒。
李瓶兒剛開始跟著一個宮中的大太監——花太監。
什麼級別不清楚,但一個宮中的人對於縣處級城市清河縣來說,肯定是權力的天花板。
有權就有錢,這是千古不變的真理。
所以花太監退休後,回到老家清河縣,是帶了一輩子的積蓄的。
一句話,花太監很有錢,李瓶兒也很有錢,絕對是富婆。
太監沒有哪方面的功能,但不影響有需求,生理上可以輕攏慢捻抹復挑,心理上可以窺視偷視口舌之慾。
再加上在宮中一輩子,男女之事見多識廣,什麼變態事都見過,所以花太監把李瓶兒摧殘的嬌豔欲滴、妖豔無比,完全是人間尤物。
但對於李瓶兒來說,生理上和心理上都沒有得到滿足,一直處於飢餓狀態。
幸虧花太監還有個乾兒子——花子虛,起到了賈淺淺詩中黃瓜的作用。
《金瓶梅》中,極品男人有個標準——潘驢鄧小閒。
應該除了第二項,花子虛其他的都基本上符合。
花老太監死後,財產都給了李瓶兒,沒有給花子虛。
這個細節可以看出,花子虛中看不中用,為人處事方面欠火候。
在清河縣,花子虛結交了十大弟兄,其中老大就是西門慶,十人黑白通吃,控制著清河縣的娛樂事業。
西門慶是金瓶梅的主角,家裡搞藥材生意的,什麼時候都是暴利行業。
更重要的是,符合極品男人的五項標準,惹得潘金蓮都謀害情夫了,可見其厲害之處。
花子虛和西門慶是兄弟,於是自然李瓶兒和西門慶有了交集。
對於嫂嫂,西門慶從不拒絕,郎有情,妾有意,兩人在一起,尤如天雷勾動地火,一發不可收拾。
與潘金蓮、李瓶兒齊名的潘巧雲曾經罵楊雄一句話:“奴家與你三十年,不如與哥哥一夜快活,死也值了!”
李瓶兒對於西門大官人,大概就是這個意思。
於是花子虛被掃地出門,李瓶兒進入了西門大官人府。
這是前面的孽緣,隨後的孽緣才剛剛開始。
金蓮以奸死,瓶兒以孽死,春梅以淫死。對於潘金蓮和龐春梅的死因我們後面再說,下面我們先來說一下李瓶兒為何因孽死。
要弄清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清楚“孽”這個字的兩層意思。
首先,“孽”當罪孽、罪惡講。
其實,在《金瓶梅》中,溫和好性,善良樂施的李瓶兒與潘金蓮相比,她所作的罪孽少多了,唯一一次就是她與西門慶合夥氣死了丈夫花子虛。那麼為什麼不說潘金蓮以孽死,而說李瓶兒以孽死呢?這當然是有原因的。
第一,潘金蓮本性惡毒,這樣的人從來不把自己作過的孽當回事,也即是說潘金蓮絕不會因自己作的孽而產生罪惡感,對自己進行心理折磨。
第二,李瓶兒恰恰與潘金蓮相反。她由於本性善良,對自己作過的孽始終耿耿於心,無法自拔。這在李瓶兒將死的章節中有很具體地體現。
李瓶兒得病將死,生前所做過的罪孽使她產生深深的恐懼感,甚至她認為自己久病不愈是因為被自己氣死的花子虛來索命的結果,這進一步加重了她的病情,加快了她的死亡。她在病中常常產生花子虛來索命的幻覺,比如:
李瓶兒對西門慶道:“我要對你說,也沒對你說。我不知怎的,但沒人在房裡,心中只害怕。恰似影影綽綽,有人在我跟前一般。夜裡要便夢見他(指已死的花子虛),恰似好時的拿刀弄杖,和我嘶嚷,孩子也在他懷裡,我去奪,反被他推一交,說他那裡又買了房子,來纏了好幾遍,只叫我去。”
再如:
西門慶為李瓶兒請來道士“點燈”驅邪,李瓶兒對西門慶道:“我的哥哥,你怎的就不進來了?那道士點的燈怎麼說?”西門慶安慰道:“你放心,燈上不妨事。”李瓶兒道:“我的哥哥,你還哄我哩?剛才那廝(花子虛)領著兩個人,又來在我跟前鬧了一回,說道:‘你請法師來遣我,我已告準在陰司,決不容你!’發狠而去,明日便來拿我也。”
李瓶兒最終在因生前罪孽而產生的巨大恐懼中,受盡折磨,耗完了自己的生命。
其次,在古代,“孽”的另一層意思是指封建妻妾制度下妾侍所生的兒子,即“孽子”,這與現代所指的不孝之子的意思是不同的。庶出的兒子即為“孽子”。那麼李瓶兒的死與她所生的“孽子”是否有關呢?當然有,而且關係很大,這個關係看過《金瓶梅》的人都知道。
李瓶兒是唯一一個為西門慶生了兒子的小妾。兒子的出生,使李瓶兒成了西門慶其他妻妾,尤其是潘金蓮羨慕和嫉恨的物件。別人的冷言冷語,使李瓶兒的日子非常不好過,她的性情變的憂鬱,身體狀況也越來越差。
等到兒子被潘金蓮所馴養的貓兒驚嚇而死以後,李瓶兒更是久久不能從失去兒子的痛苦中解脫出來,她整日哭泣,飲食懶咽,使原本就不好的身體每況愈下,直至香消玉損,臥床不起。這直接導致了李瓶兒的死亡。
綜上所述,看來弄珠客說“李瓶兒以孽死”,而不說作孽無數的潘金蓮以孽死是很有講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