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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楓亦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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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舊人12882
借給人家兒子結婚,五千元都有四五年了,前幾個月我去要,他望著說好話,我不走,最後才給了三千元,說年底再還,到現在還沒還,有一種被欺騙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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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路飛鳴人粉
視情況而定吧。
第一種人,對方生活壓力很大,確實暫時沒錢還,我可以理解,都是親戚或朋友,算是讓對方欠自己個人情。
第二種人,對方生活壓力不大,有錢不還,可以主動去要,如果要都不還的,可以慢慢絕交了。
第三種人,那就是騙子了,故意騙親戚朋友的,這樣的人只能敬而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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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houdezaiwu厚德載物的
借錢不還,有幾種情況,有的家裡就是出現了特殊情況,比如給病人治療,目前沒有償還能力,還有的借錢做生意,生意失敗了,也是目前沒有償還能力,自己的生活都成問題,再是有的透過借錢,改變了自己的情況,變好了,收入多了,但是自己想先享受,後還款,或者目前不想還款,這種人就不地道了,有的失德!總之好借好還,再借不難,不要為錢,丟掉自己的信譽,人格,那就很難立足於世!個人觀點,僅供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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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亮劍出彩虹shengli
很簡單,
一他們夠沒構成犯罪,構成犯罪依法制裁,
二債務問題自己有能力就償還清債務,無能力就制定還款計劃和債權人協商解決
三按繼承法繼承人享有繼承權就有共擔債務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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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沁月14
女兒讀初中時,同班有一位女生,父母因火災雙雙去世,姐妹倆被送到了民政局下的孤兒院,因為念中學了,住校學習和生活,民政局每月給妹妹三百元做為生活費,週末回孤兒院吃飯不要錢。那時是零九年,我在打工,在一家行政單位做清潔工,每月有480元的收入,我每月給女兒一百元,用做早點費和下午在學校吃一頓飯的伙食費,女兒懂事,一頓飯的開支大概在1.5元左右(五角錢的飯,五角錢的倆個素菜),初中三年如此,除非我主動給她,從來沒有一次說錢不夠用和我要過。而她的這位同學,分三次每次和我女兒借20元,總共借了60元,一次也沒有還過,我女兒也一次也沒有與她要過,我告訴女兒,她沒有父母,如果她還就接起,不還就算了。現在她已經結婚生子了,不知道她還記得否?
20幾年前,那時我還末下崗,我的老鄉,從老家來和我借了一千元錢,他主動給我寫了借條,幾年未還,一次他家賣豬,我堂哥知道了,上他家門堵起,要來了800元,剩下的200元他也從不打算還了,回家幾次遇見他,他從來不提,只能是給他了。
生活中我也曾經遇到過困難,也曾經得到過別人的幫助,一但週轉開,立刻歸還!因為從小我父母就告訴我:人沒有三滴血,一定要有三滴汗!無論日子怎樣艱難,咬牙堅持,從不輕易隨便和人張口!現在的我既無外債也無內債,小有結餘,生活中遇到別人有困難,總會熱情的給予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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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盤錦陽哥
債務人車禍死亡,做為債權人,我是怎麼把錢要回來的
2014年,朋友養牛資金不足,向我借款6萬元。借期一年,月息百分之一點五。到期本息一次性付清。
2015年到期後我多次催款,都以各種理由搪塞。
到期半年後,有一天我突然聽別人說,我這個朋友酒後駕駛肇事身亡。
我妻子知道這件事情後,催促我馬上向朋友的妻子需要錢。我說,人家人都死了,攤上這麼大的事兒,正在悲傷期,咱馬上去要錢多不地道啊,緩一緩再說吧。
妻子覺得我說的在理,也就不說什麼了。
七八個月後,我覺得是時候了,就和妻子一起到朋友家。我們夫妻不好意思開口。我妻子就和朋友的妻子東扯西拉。拐彎抹角,終於談到了借錢的事。
剛剛還和我妻子稱姐道妹的朋友的妻子,臉色馬上拉了下來。說,你把借條儲存好吧,這個借條對你來說很重要,對我來說沒意義。
我妻子說,當初看在朋友的面上把錢借給你們,人活著的時候你們一拖再拖,人死了我們也沒有馬上逼你。這樣吧,不看活人看死人,本錢你給我一半,利錢我也不要了,剩下的啥時候有啥時候給。
妻子的朋友說沒有錢。
妻子說你圈裡不是有牛嗎,賣牛的時候你先給我三萬,剩下的往後再說。
妻子的朋友說,誰給你打的借條你找誰要去。
兩個女人談事兒。我作為一個大男人也不好插嘴。看到這樣的場面,我也明白跟她再怎麼講也不會有什麼結果。於是我把妻子拽回家。
我決定起訴。
我初中沒畢業就輟學了,文化水平有限。於是我花了幾天的時間查詢相關的法律條款,於是我決定自己寫起訴書。
起訴書用了一天的時間。幾易其稿。
起訴狀首先標明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資訊。然後提出訴求。陳述事實。
最關鍵的是訴求理由。我是這樣寫的:借款人以個人的名義向向原告借款,所借款項用於家庭生產經營,經營所獲得的收益用於家庭生活。理應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所以某某某(朋友妻子)理應作為共同的債務人。
立案後,為了防止被告轉移財產。幾天後,我向主管法官遞交了財產保全申請書。保全了被告相當於案值的肉牛數頭。作為保全條件,我主動向法院質押銀行存單。因為牛屬於活物,法院不便查封。我在網上查了,沒有這樣的先例。所以,我在申請中提出,查封后牛仍然由被告飼養,也可以自主處置。但是有一個前提:賣牛前,被告必須向法院質押相當於案值的款物。
過了幾天,我主動聯絡主審法官,獲知申請已經得到了批准。因為我聽說被告人最近要賣牛,時間非常緊迫。我在電話裡向法官說明了情況,要求儘快辦理財產保全事宜。
當天下午主審法官給我來電,讓我半路去接他們。他們路況不熟。
我把兩位法官領到被告的養殖場,指認了被告後,我就退出了養殖場。
晚上,被告帶上她的兩個孩子來到我家。一進門兒,就給我們夫妻倆跪下了,怎麼扶也不起來。我擔心出現什麼不好的狀況,到時候說不清楚,馬上打電話把我們村的治保主任找來。
治保主任來了以後,我向他簡要的說了一下情況。我向朋友的妻子說,你能來我很高興。我也不想把事情做絕。這樣吧,你該賣牛賣牛,賣牛後你把錢給我。但是你必須找兩個擔保人,並且得到我的認可。述訟費和利息我給你免了。你認為行就這樣辦。不行,那咱們就法庭上見。
第二天上午,帶著一個我們雙方都很熟的人把本金給我。
本來,對這場官司我有必勝的把握。本金和利息以及訴訟費用都有保證。但是我沒有那樣做。我上對得起天、下對得起地、中間對得起良心。為人就要寬厚,這也是我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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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山之巔惆悵春秋
謝邀,有過這樣的事情,不過,我也不打算去要了。首先看借你錢的人是誰,你是什麼心態借他的,我的觀點是,借的時候,先要自己明白關係怎麼樣,其次,看金額多少,如果自己感覺不是太大的事,那就不要去考慮什麼時候歸還,因為你既然借了應該是自己最好的或者值得信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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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玉帝7877
對於借錢不還的人和事,相信大家都遇見過!這樣的人和事,我遇見了很多!對於親戚朋友跟我借錢,我是來者不拒,盡力而為!……對於那些借錢後沒有能力償還欠款的人,我從不索要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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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闔風細雨
首先辨別事情真相,確實有困難可以選擇寬限等待。但有些純屬無賴,道德敗壞,明明有償還能力就不還債,還沒有任何表白,除了表示無奈還得看值不值打官司相待,如果不值法律解決,就把這次誠信的失敗當做一錘買賣,和沒有道德理念永不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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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70428533076
有些人欠錢不還,是因為週轉不過來,不方便。但是會在還款日期向借錢人道歉,希望得到寬限日期。這樣的做法並沒有失去誠信,是可以理解的。而有些人欠錢不還,是考慮自己充足。講親戚朋友之間的關係,講理由,就是不講信用。這樣的人最可氣,擾亂了親戚朋友之間的關係,也敗壞了自身的品質。對於這樣的人真是沒辦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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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往事一杯酒29239571
誰都有困難的時候,我想,沒有誰會揹著欠債不還的這個罵名,因為自身欠一點債佔時還不上的人很多,我相信不是因為欠債不還,,是因為佔時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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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zwK我愛中國
對於這個間題有幾種可能,如下.
一因為現今時飛的突飛猛進而產生的誤差,在經濟發達時代,一刻可以讓你暴富,一夜之向也能使人貧簾,甚至,欠款累累!甚至一輩子也無法嘗還。
二,過子日也有急需借錢,但還餞時,困難。
三,偏子用多種手段聚支,而不還,這種人我十分振惡!
祝願恩師闔家幸福!工作順利!身體永遠健康!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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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情感咖房
欠錢不還:
是人品的缺失.
是品質的淪陷.
你得到的僅僅是那些不還的錢.
丟失的卻是人們對你的看法和信任.
21世紀,信任最重要.
丟失了信任你將寸步難行.
丟失了品質.你將丟掉很多機會.
切勿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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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京西玉人
這個好辦,我在之前的問答裡答過,我給你講兩個例項。
一,我曾經的一個朋友,打著我的旗號和我父親借錢,借了10000塊錢說好了三個月還,一等就是三年沒還,我父親讓我去討要,我要了好久都不還,一賭氣我就住她家了,不還錢就不走,就這樣在她家住了八天,第八天的一早起來,把錢還給我了,我拿錢走人,從此絕交。
第二個是本單位一位長者,借我3000塊錢,說家裡急用,說馬上會還的,也是一等三年多,期間我生病住了一次院,這個玩意兒都不還錢,我就在其開支那天,在他身後等著,他簽字,我領錢,把錢要回來了,從此絕不和這種玩意兒來往。
對待無恥又沒誠信之人,就要用非常的手段,規矩,原則,人性用在有誠信的人身上。
不論錢多錢少,只要是借的就必須討要回來,然後Bye~Bye~遠離這種沒人味的東西。
回覆列表
誰的錢都不是大風颳來的,都是辛勤勞動努力拼搏得來的,還有的是省吃儉用攢下的。
俗語說:有借有還,再借不難。有的人卻不這樣看。去借錢時說得好:就用幾天,有了就還你。借到手後就放到了腦勺子後,不講還的事了。
結合日常所見,借錢不還人大概有這幾種。
沒有錢還。好吃懶做,吃了今天不講明天。錢到手花光了,不想幹活沒錢還。
挖東牆,補西牆,無牆填補心彷徨。賭博成癮者多是如此。
一口白麵吸去了萬貫家業。沉溺吸食毒品,跟個銀行也不夠用。這類人借了錢別打算要回。要命有一條,要血一小盆,隨便!
不過賬,借了就沒打算還。舍著臉上,要得緊了馬上翻臉。數目少,不值得打官司告狀,有些人揉揉肚子忍了。
還有的是真窮,家有重病病人,雖有醫保,但報銷有限。大傷元氣,暫還不起。
老鼠給貓攢著。此正如朱之文鄰居所說:他的錢還花不了哩!正好不還了。
聽聽,說得多理直氣壯,好像多應該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