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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逍遙自在1217

    關鍵是物業公司取消不了,私人物業都有來頭,按當時來講,取消物業正是時候,政府安排那麼多閒散人員,成立了街道,居委會,業主這點打掃衛生小事,完全能安排好,就是後臺不同,家屬撈不到錢了。

  • 2 # 雲想衣架

    小區物業要認清現實,主動退出霸佔的小區,和社群,業委會做好和小區移交。不不阻礙全過程人民民主,法人要主動投案,接受國家審計,審查。

  • 3 # 說法驚堂木

    物業和業主的矛盾在於,物業賺錢不服務,業主對服務不滿意不交費,卻缺乏有效的解決問題。

    物業存在是有必要的,但加強對物業的監管是更有必要,業主監督缺乏有效的,政府職能監管不夠。

    業委會沒有成立前,業主監督零散和缺乏力度。

  • 4 # 使用者東臨碣石

    取締物業,沒有必要,但是物業要轉變思維,把盛氣凌人換成上門服務,把臉難看,事難辦換成上門服務,徵求意見,這樣才能讓業主放心,讓業主滿意。如果能夠把物業放在如街道辦(可稱為小區辦)管理,可能要比現實好一點。

  • 5 # 使用者白楊林

    不要說小區物業取消不現實,就是你老婆在家不打掃衛生你試試?

    不知這些鼓譟取消物業的人,是什麼意思?你不要在平臺上鼓譟,你先在你們小區取消物業試試唄?試好了別人不是就效仿了嗎?

  • 6 # 往事隨風38486234

    存在即合理,沒有必要取締,但是現在為什麼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那麼深缺又不可調和呢,無非就是業主支付的物業費與享受物業的服務不成正比,所以導致一些列問題。國家如果不出臺強有力的措施,怕是永遠也不可調和

  • 7 # 雪中行者X

    大多數小區物業都是開發商強加給業主的,有的逐漸演變成黑物業,與業主之間矛盾重重,他們就是壓業主頭的一座大山,像這樣的黑物業應該立即取締,由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自治,或者由社群統一招聘人員,安排到小區管理,費用由業主承擔。

  • 8 # 鴻恩20

    社會上有好多私人公司,什麼家政公司,維修公司等等,也有私人物業公司,沒人要求取剔他們。現在業主們要求的是取剔強買強賣的物業公司,他們私定物業費,追求利潤,用各種帶有黑色的手段管理物業。另外業主買了房,自己的房子自己當家做主,憑什麼要強加一個私人物業,要誰物業,小區物業如何管理,小區的主人應當做主,憑什麼私人物業強行介入,這是問題的根本,不是取消物業的問題。二者不能混淆。

    小區物業必須由政府收回,人民才信得過!

  • 9 # 魔法海風xa

    他們的人性是改不了的,這麼多年了。

    這麼多年了,問題都攢的太多了,要早解決就不是今天的樣子,我們的憋屈,無奈,痛苦啊,與誰去說,推諉扯皮。去掉物業公司,還原居民自治。

  • 10 # 一粒沙001

    取締物業公司,非常有必要,物業公司其實是房地產開發商的延伸產業和盈利專案。不信你們看,很多地產開發資金都是在下屬的物業公司賬戶上……

  • 11 # 道地478

    小區物業首先要搞清楚自己是怎麼來的?幹什麼的?弄弄清楚!!!!!!!!!!!!

    物業不是給居民找不自在!!!!!!!!!!!!!!!

    霸道。欺負。壓迫居民的物業不要也罷。

  • 12 # 坦蕩馬保明

    目前,物業是合理合法的行為,不是取締不取締的問題,是有作為沒作為位的問題,是收費合理不合理的問題,怕的是逃離狼口又入虎口。

  • 13 # 孟家超市

    物業是取締不了的,但物業公司管理小區必須取締,因為物業公司把自身利益凌駕於小區廣大業主利益之上,已對小區民生造成嚴重傷害,讓小區業主自治管理小區,管理服務以小區民生為導向,使有償服務正本清源,物業費質價相符,取之於民用之於民,盈虧自負,才是解決目前小區矛盾的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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