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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正能量咖啡W

    肯定是違法行為,要不然規定撩在那裡還講什麼法律尊嚴。但是實際操作中很難全做到,大家都是大人,為什麼,想一下就明白了。

  • 2 # 勿曰無衣

    兩個成年人,無買賣,無脅迫,私密狀態下的性關係,是不違法的。但婚外情等性行為放縱,在我們的文化背景下是違背道德的。

  • 3 # 淮北日月升

    請問異性男女沒有結婚證去賓館住,屬於違法行為嗎?

    現在整個社會,對於類似的問題比較寬容。一般來說非夫妻去賓館開房,法律並不禁止。但是有幾種特殊情況,非夫妻開房屬於違法行為。

    第一種情況,如果女方屬於幼女(不超過十四周歲),不管女方是否同意,男方都構成強姦罪。一般情節應當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

    第二種情況,如果女方屬於十四歲以上十六歲以下,男方屬於教師,教練,等特殊身份,構成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之一 【負有照護職責人員性侵罪】

    對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女性負有監護、收養、看護、教育、醫療等特殊職責的人員,與該未成年女性發生性關係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為,同時又構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之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三種情況,女方是軍人配偶的。根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的規定: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職權、從屬關係,以脅迫手段姦淫現役軍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四種情況,三人以上同居的,構成聚眾淫亂罪。

    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一條的規定:

    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引誘未成年人參加聚眾淫亂活動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五種情況,如果兩人並不熟悉(例如說不出對方名字住址等),有金錢來往,往往會被認定為嫖娼,一般是罰款五千以下,拘留五天以上十五天以下。

  • 4 # 凡俗愚夫

    這個問題不能深究。異性男女沒有結婚證,且在一起生兒育女過一輩子的也多了去,你到偏僻的山區問一問,看有幾家辦過結婚證的?或許他們還會反問:我們自己結婚,要你證明什麼?我們的親朋好友,左鄰右舍都能證明!

    當然,這些說的是落後的山區。

    看一看都市裡的大小賓館,私人出租屋,鐘點房,但凡是兩人開一間房的,十有八九是一男一女,除了旅遊的以外,多數的多數不是夫妻,又哪來的結婚證?誰會去問他們有沒有結婚證?除非是不想做生意了!

    至於說賣淫嫖娼現象,那也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姑且可以稱其為精神生活。

    以我所見所聞,強烈建議職能部門,對學校附近的大小賓館以及出租屋加強管理,要堅決禁止未成年男女開房!徹底杜絕學生賣淫現象!還社會一絲清風正氣!

  • 5 # 天涯小哥96

    異性沒有領結婚證就一起去賓館住,這種現象在國內很常見,目前國內還沒有規定婚前同居屬於違法行為。只要雙方是你情我願,之間不存在交易,沒有使用強迫暴力,或者欺騙的手段讓對方上床,就不用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不過本著對另一方負責任的態度,避免傳播性疾病,個人感覺沒有完全確定婚姻關係,最好是不要婚前同居

  • 6 # 京都老客41118

    這個問題我回答過,在中國目前的法律,如果說這兩個成年男女都是單身,那麼他們去賓館住是不違法的,但如果說有一個人已有自己的婚姻,又另外同異性同住,那麼他就是違法的,只不過追究不追究他的法律是要看另外一個受傷害的人是否起訴他們。這類事情按照民間說法就是民不究,官不問。如果被另外人追究了,這個出軌的這個人就可能負責任比較大一點。

  • 7 # 雲淡風輕6688

    男女賓館開房,一般不違法,但不能違背以下幾條1如果是和賣yin的人開房,就構成嫖chang行為,會受到治安管理處罰。2.如果是軍人的配偶開房,構成破壞軍婚罪。3.如果違背男女願意發生xing行為的,會構成強姦罪,如果是與14歲以下未成年人發生關係的,就會構成強jian罪的加重情節。除以上三種,其他基本沒問題。

  • 8 # 曾國華33

    《未婚開房同居屬於違法行為》

    一、異性男女沒有結婚證去賓館開房雖然不構成犯罪,卻屬於違法行為,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

    二、如屬賣淫嫖娼,則屬於犯罪行為,觸犯刑法,會判刑的。如屬非法同居,又不牽涉軍婚,或已婚的,被賓館舉報或被治安警查實,則按治安處罰條例罰款,且留有案底。再犯,難免通街知了。

    三、網路上,總有人打擦邊球,提倡性解放,性自由。未婚開房,雖然不犯法,卻會拖一批年輕幹部與此為榮,到頭來,難免被人利用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所以,人正不怕身子斜。人淫色膽包天,難免由違法墮落到犯罪上來。

  • 9 # 城市美容

    異性男女入住酒店賓館,前臺不需要岀示結婚證,只要身份證登記刷臉,上傳公安系統方可入住,酒店賓館工作人員也不敢過問是不是兩口子。

    即使例行檢查,只詢問男女前臺是否身份證登記上傳公安系統,不會要求岀示結婚證,更不會追問是否合法夫妻。

    當前警察查房,只嚴查黃賭毒賣淫嫖娼,對巳婚男女同居不予理睬,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監督這些人,警察叔叔也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已婚男女非法同居,社會不良風氣,已經形成規模,要想剎車談何容易,國家不岀臺法律監管,認何人也沒辦法。

  • 10 # 家樂生活

    作為異性男女共同認識去賓館住,應按賓館入住手續去登記,當然以身份證資訊為主,即遍被公安查房如實說明,當然單身戀愛中的人基本無事。除此之外,不能因無“通姦”罪就可放任自由,如被叛有“家庭”人員的男女被查處,還有其它行政手段,如教育備案後的處罰都是有記錄的。

    其次軍人家屬也是又嚴格法律規定的,所以任何人都要在法律框架下,去嚴守道德底線。

  • 11 # wu吳金泉

    異性男女沒結婚證去賓館住,只登記各人的身份證。民警聯防也只核實其身份,對有賣淫剽娼嫌疑者可能帶回所裡詢問。現在沒有通姦罪名了,只要其男女雙方都自願,而又不涉及現役軍人配偶就不存在破壞軍婚罪。則可能違法但不屬犯罪,一般不會追究刑事責任,但可能按治安條例懲處(拘留或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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