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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寄暇學宮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句話,很多年輕人都知道,耳朵都磨出繭子來了。父母長輩催他們結婚的時候,就經常對他們說這句話;催他們抓緊時間生孩子的時候,又把這句話給搬了出來……

    要是被逼急了反問他們一句:不孝有三,那倆兒是個啥?無後為大,啥叫無後呀?很多人還真就答不出來了,惱羞成怒後也整上一句:反正你不結婚生子就是不孝。

    當然這也不能說他們沒有多少學識,畢竟最早說這話的孟子,也沒有給說出個一二三來。先看看下面據說是孟子的原話:

    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孟子·離婁》

    你看啊,舜娶的老婆都是誰兒,那可是堯的閨女,而且還一娶就是倆兒。娶了倆兒老婆還能沒有後代?總不能說堯的那倆兒閨女都是石女吧!

    這裡說的“無後”,就是指舜“不告而娶”。孟子在這裡探討的問題是,舜“不告而娶”這種行為到底是不是不孝?連聲招呼都不打,親家連個面兒都沒見,就把媳婦娶進門了。這不就是在甩臉給老爺子看嘛!

    再說下前面的“不孝有三”的那個“三”,在好多的古文當中,並不是指數學意義上的那個“三”。不信你看下《陰符經》的一段文字:

    絕利一源,用師十倍。三返晝夜,用師萬倍。

    “絕利一源”的效果就可以達到“十倍”,經過“三返”居然就能達到“萬倍”。就是按照冪增長來計算,這數也不對啊!由此可見,三沒有啥數學意義,純文學上指個多而已。

    那麼,應該怎麼解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這句話呢?先看一段孔子的話再說: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

    看了這段話,就不難解釋了吧。“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意思就是——不孝的行為有好多種,甩臉子給長輩才是最惡劣的一種表現。

    這些話兒的意思在當時都很直白,可是時間這一久啊,就有人給理解成別的意思了,或者是某人希望別人理解成他的意思。

    誰啊?就是前面提到的“有酒食先生饌”裡的那個“先生”。

    “先生”最初是對“長者”的尊稱,後來就是妻子對人稱自己的丈夫。再後來就成了對從事某些行業的人的尊稱,比如那個朱熹。

    朱熹是幹什麼的呀?朱熹就是個開書院的,同時還編寫教材,而且還是科舉專用的教材。

    這類人都有個通病,就喜歡讓人按照他的理解去解釋一段話兒。既然孟老夫子都說了“不孝有三”,那為了後人便於理解,人家愣是給整出了個“二、三”來。

    他們都是怎麼做到的呀?簡單得很,加個注就得了唄!你的合適留下,他的不合適去掉,一整理再下面一註解,成了:

    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

    這段註解這麼一加,“不孝”的表現就只有三種了。“無後”就變成了不結婚生子,“無後為大”就成了不結婚生子就是最大的不孝。其它兩個,一個是讓別人罵你的父母,另一個是你不去掙錢養老。

    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比如說現在的個別女子,從小到大從來就沒有孝敬過父母,臨出嫁時卻以孝敬父母為由拼命向男方要錢,還把理由說成是她父母的意思。

    丈夫一家按照她的意思滿足了要求,婚禮當天又要加價;錢財到手之後,立馬找個理由離婚。這些行為都是她們自己所謂,愣說是父母逼她們這麼幹的。其他人不知緣由,不免回罵她們的父母。這就是“陷親不義”。

    家貧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按照現在的話兒來說,就是家裡窮得都吃不上飯了,父母年齡大了又沒有收入,你不出去找份兒工作掙倆兒花。

    為什麼原話裡是“不為祿仕”,而不是去幹其它的活兒?原因還是在朱熹之類的人,就是為了讓你買他編的教材。說得好聽點兒,“學成文武藝,貨與帝王家”;境界不高,那就為了“升官發財”唄。

    本來好好的東西,被“先生”們這麼一解釋,學生們也只能按照他們的解釋去理解,整個就全亂了。

    【安得使予多暇日,重讀古人寄來書】

  • 2 # 一哥於一

    一哥“俗人讀史”之——不孝有三、無後為大

    “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典出《孟子·離婁上》:“孟子曰: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舜不告而娶,為無後也,君子以為猶告也。”其實,這段話不是說舜之“孝”的,而是為舜之“不孝”在辯護。

    在古人的觀念裡,“第一孝”是表現在對父母的奉養孝順上,而舜的“父頑、母囂、弟傲”,舜不僅不糾正他們的錯誤,還曲意迎奉、到處躲避,陷他們於不義,當了帝君後,並沒有改正他們的錯誤還給了弟弟象封地,是為“一不孝”;二是常年流浪在外,自己貧困,又不去到君王那裡入仕當官,為君王辦事,取得俸祿,奉養雙親,是為“二不孝”;到了年齡,不找老婆,不生兒育女,承繼家庭祭祀,是為“三不孝”。

    虞舜先生,年齡不小了,也終於沽名釣譽成功,贏得了大老闆唐堯先生的賞識,把自己的兩個女兒娥皇、女英嫁給他當老婆,或許是堯不懂規矩,沒有告訴親家,或許是舜高興過了頭、抑或心中根本沒有爹孃,也就沒有告訴那個瞎老頭和他的後媽,就自己結了婚。婚姻這事向來是“媒妁之言、父母包辦”的,連父母都不知道的婚姻,那是宋江包養閻婆惜,是不被認可的,當然是不孝了。

    你說,舜乾的這叫啥事?不過,文字這東西向來是能文過飾非的,君子們自然是能解釋得通的,說:舜沒有告訴爹孃娶老婆這事啊,是怕沒有後代,絕了香火,所以“不告”這事,君子認為“猶告也”。意思是說,孔夫子說了,雖然沒有告訴,我們也就認為已經告訴了吧。

    而到了漢代,經學家趙岐先生註釋曰:“於禮有不孝者三事:謂阿意曲從,陷親不義,一不孝也;家窮親老,不為祿仕,二不孝也;不娶無子,絕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無後為大。”就把這“三不孝”給明確了,也把“君子”的說法給固守下來了。

    要說,這事也就定型了,反正大夥都認為,沒有告訴他爹孃,就視同是告訴了。可經學大家朱熹先生認為還不到位,“不告”的原因得找找,於是就說:“舜告焉,則不得娶,而終於無後矣。告者禮也。不告者權也。猶告,言與告同也。蓋權而得中,則不離於正矣。”什麼意思呢?是說,他要是給爹孃說了,爹孃肯定不願意,不願意就絕後了,因而,虞舜先生幹這事不僅可以原諒,而且是必須的。

    嘿,事實總在文字之後,就這樣一件事,放到宋江身上,那是搞破鞋,放到陳士美身上,那叫喪盡天良,幸好放到虞舜先生頭上,我們才知道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啊。

  • 3 # 匯侃

    其二,指阿意曲從,陷親不義。這是指有些兒女對父母盲從,愚孝,無原則行孝,如有些不明是非的父母要兒子偷竊財物,做不義之事,如他的兒子盲從順從,這就是愚孝,最後,也會有損於父母的名聲。

    其三,家窮親老,不為祿仕。這種不孝是指懶惰無擔當,不行使贍養父母的義務。這種現象是存在的,當今一些啃老族也即此類不孝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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