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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微塵塵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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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河明月
普遍嗎肯定不是普遍現象,要普遍的話就是社會常態了,但這種現象肯定是有的。
原因有為了躲避債務,買房貨款假離婚的,也剪不斷理還亂,離了之後感情在的,也有為了照顧彼此的面子或工作的需要離婚後二繼續生活在一起的,如《人民的民義》中那位高育良副書記,直到最後快要倒臺了,再亮出來他的離婚證,雖然是小說,但小說往往來源於生活。
身邊就認識這樣一個人,主要工作是接一些市政方面的工程,平時的應酬特別多,又往往做一些遊走於法律邊緣的事情,又喜歡在外面花天酒地,就和媳婦兒辦了假離婚(不知道他是如何做通他媳婦兒的思想工作),辦了離婚之後在外面談"女朋友″果然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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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臨沂一點通
感覺周圍人有不少“離婚不離家”的思想主義者,也不知道他們到底是怎麼想的。也許各自分開後感覺平時少了些爭吵,同時又可以兼顧孩子的心情,畢竟孩子是每一個家庭都避免不了的門檻。
我身邊就已經有3對離婚不離家的家庭了,按這個比例來說的話應該算是普遍的了吧,而那些沒離婚也沒離家的甚至更多,這也就看出來中國的好多家庭婚姻生活的不幸了。
朋友A三年前就已經領過離婚證了,可這三年卻還一直在家裡帶孩子上班,問她為啥離婚了還要在這個家待著,她說為了讓孩子感覺父母還在一起,不想讓孩子跟父母知道他們已經離婚了,怕父母跟著擔心,反正已經離婚了,除了還在一個家住著,別的地方比如講話,做飯睡覺那些已經是各做各的了,誰也不問誰,而孩子生活開支上學那些,也是分的很清楚,該誰出的費用都很明確,孩子也有人幫著接送,生活壓力能小一點,等孩子長大一些,自己手裡也有積蓄了,就可以搬出去住了,到時也不用怕父母擔心自己過不好。